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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載述如何及何處申請該紀錄、處理申請所需時間、申請費用以及領取方法。 首先,申請人須提供有關該段婚姻的詳情以申請翻查結婚紀錄。 除非申請是在舉行婚禮當日遞交,否則申請人須繳交翻查紀錄的訂明費用。 如翻查找到有關的結婚紀錄,申請人可在再繳交另一訂明費用後領取有關的結婚證書核證副本。 如翻查未能找到有關的結婚紀錄,或申請人並不需要該結婚證書的核證副本,他/她將會獲發一張顯示翻查結果的收條。 申請人為登記資料當事人 (即結婚紀錄中的新郎或新娘)、有關人士 (即十八歲以下的登記資料當事人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或持有登記資料當事人/有關人士的同意書的人士可登入"相關主題"下的超連結,進行網上申請。 申請人須在親身遞交申請時出示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
Find out how to register a marriage, including giving notice of intended marriage, celebrating a marriage and post-registration of marriage. You can make an appointment online for giving of notice of intended marriage. Access the service here. You can submit the information required for registration of marriage online. Access the service here.
marriage certificate翻譯:結婚證書。 了解更多。
Notice of intended marriage should be given at the Marriage Registration and Records Office at Queensway if the marriage ceremony is to take place at the Cotton Tree Drive Marriage Registry.
你可透過此網頁了解申請翻查香港結婚紀錄及/或領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之詳情。 你可在此了解如何及何處辦理無結婚紀錄證明書(俗稱「寡佬證」)的申請、相關申請費用及領取方法。 在你選定婚姻監禮人為你主持婚禮前,你可在此得知有關婚姻監禮人計劃的資訊。 你可透過互聯網申請翻查香港結婚紀錄及/或領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 請在此登入本服務。 你可透過互聯網申請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請在此登入本服務。 你可在此進行網上支付。 你可透過此網頁了解委任/續期委任為婚姻監禮人之詳情。 你可透過互聯網申請委任/續期委任為婚姻監禮人。 請在此登入本服務。 你可透過此網頁了解申請禮拜場所特許作為舉行婚禮的地點之詳情。 你可透過互聯網申請禮拜場所特許作為舉行婚禮的地點。 請在此登入本服務。 你可透過互聯網申請補辦婚姻登記。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 地址: 香港金鐘道66號 金鐘道政府合署低座3樓 (港鐵金鐘站C1出口)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 :上午8時45分至下午4時45分 星期六 :上午9時至11時30分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電話:
若結婚證書副本不是中文或英文,需先把文件交到結婚當地駐港領事館,發出獲港府承認的翻譯證明書,費用為HK$440,再交回入境處。 最後,入境處會發出通知卡告知你們已在香港正式成為合法夫婦。
若欲申請英文結婚證明書,應備文件及費用為何? 一、民國97年5月22日(含當日)以前結婚並已辦理結婚登記及民國97年5月23日起依登記婚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者,均得向原登記戶政事務所或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核發中文或英文結婚證明書。
若欲申請英文結婚證明書,應備文件及費用為何? 一、民國97年5月22日(含當日)以前結婚並已辦理結婚登記及民國97年5月23日起依登記婚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者,均得向原登記戶政事務所或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核發中文或英文結婚證明書。
2023年2月3日 · 婚姻登記處會製備結婚證書,送交教堂。 證書為一式兩份,並連存根,以規定之表格印成,婚禮時由主婚之神職人員、結婚雙方及見證人簽署。 婚禮後,一份交予新人,一份須於七天內送交婚姻註冊官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