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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姦是指任何已婚人士自願與配偶以外的人發生性關係。 已婚人士跟他人發生性關係,而該人不是自己的配偶,便構成通姦。 已婚人士要在香港提出離婚,唯一可提出申請的理由是「婚姻已破裂至無可挽救」。
familyclic.hk/zh/topics/matrimonial-matters/marriage-and-co-habitant-issues/adult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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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反對廢除通姦罪?
違反檢疫令會構成刑事罪行嗎?
通姦除罪化後,法官可以更客觀決定賠償金額嗎?
配偶通姦有什麼責任?
根據 《婚姻訴訟條例》 第11條 ,申請離婚的一方須向法院提出事實,證明婚姻已破裂至無可挽救,而通姦便是法庭可接受的事實之一。 呈請人必須提出證據證明通姦屬實。 根據 《婚姻訴訟條例》 第11A (a)條 ,提出離婚的呈請人必須令法庭信納: 呈請人的配偶曾與人通姦;及. 呈請人認為無法忍受與曾通姦的配偶共同生活, 便可確立通姦為事實。 上述第二點提到呈請人是否無法忍受與通姦者共同生活,將涉及他/她的主觀情感。 呈請人不能忍受與配偶同住,可能由配偶通姦而起,亦有可能是不能忍受配偶的其他行為所致。 時限. 夫婦的其中一方揭發對方通姦後,倘若仍繼續與對方同住超過六個月,便不能以配偶通姦為由申請離婚。 原因是雙方同住,便不能顯示呈請人無法忍受與他/她的配偶共同生活。 證明.
A. 通姦. 通姦必須是已婚人士與第三者之間發生的自願性交,一般性交定義為男性陰莖插入女性陰道。. 這意味著配偶和同性第三者之間的不忠可能不符合「通姦」的定義。. 但是,呈請人仍然可以以「不合理行為」為由提出離婚申請。. 呈請人還必須證明 ...
- 什麼是「侵害配偶權」?
- 通姦、外遇可以只告小三或只告配偶嗎?
- 想告侵害配偶權,要準備哪些證據?
- 侵害配偶權,可以索賠多少錢?
配偶權,是指配偶彼此協力保持共同生活的圓滿、安全及幸福的權利。如果其中一個配偶破壞這種關係,就是違反婚姻契約的義務、侵害他方的權利。 配偶通姦、外遇,就是侵害他方的配偶權,受害者可以依照民法第184條第1項、第195條向出軌者請求侵害配偶權的精神上損害賠償。 我國法院大多認為,侵害配偶權不限於「通姦」(性行為),假如丈夫或妻子與他人之間有「逾越普通朋友的一般社交行為」、「不正常往來」,超過社會上一般人可以容忍的程度,足以破壞婚姻共同生活的圓滿、安全及幸福,就是侵害配偶權。像是「同床共枕」、「親吻頸部」或「臉頰相貼拍照」,都有可能算是侵害配偶權。
可以。民事訴訟,由當事人自己選擇要告誰、要告什麼事情,法官原則上都不會介入。因此,受害者想要同時告小三與配偶,或是只告小三、只告配偶都可以;如果起訴時只告其中一人,起訴後改變心意,也可以再追加另一人當作被告。
如果配偶與小三有通姦行為,那麼像是證明通姦行為的錄音、錄影資料,就是起訴的最佳利器。 除此之外,法院認為侵害配偶權包含「不正常往來」,因此,即便你提不出通姦的證據,也可以提出配偶與小三不正常往來的證據來提告。像是提出「對話紀錄」,證明配偶與小三,有超越一般朋友的友誼,甚至是鹹濕對話,這些簡訊、Line截圖或是通話內容都可以拿來做為證據。除此之外,有勾肩搭背、摟腰牽手甚至包含赤身裸體的「照片」,也是某些判決認定原告勝訴的關鍵之一。 比較麻煩的是,蒐證這件事情不容易,「偷錄音、偷錄影」涉及刑事妨害秘密罪等。雖然有些法院認為配偶有不貞蒐證權、允許偷偷蒐集對方資料,在民事訴訟審理時,可以拿來當作證明配偶權被侵害的證據;但回到蒐證的當事人本人,還是可能另外面臨被起訴刑事妨害秘密罪的風險。因此,蒐證的方...
配偶權受害的受害者,可以請求「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俗稱精神賠償、慰撫金)。但配偶權不像你身邊的手機、電腦這種財產可以用維修費、售價來計算賠償金額,實務上是由法官依照個案情況去衡量該賠多少錢。 法官衡量賠償金額的主要參考因素為「情節」(例如,是否屬於嚴重不正常交往或出軌)、「損害狀況」(例如,是否造成婚姻無法繼續)以及「雙方的經濟狀況」(薪資收入、其他財產所得)等。有判賠數十萬元的判決,也有判賠上百萬元的案件,很難一概而論。簡單來說,情節越重大、對婚姻的破壞越嚴重、出軌配偶或小三的收入越高,賠償的金額也會越高。
根据 《婚姻诉讼条例》 第11条 ,申请离婚的一方须向法院提出事实,证明婚姻已破裂至无可挽救,而通奸便是法庭可接受的事实之一。 呈请人必须提出证据证明通奸属实。 根据 《婚姻诉讼条例》 第11A (a)条 ,提出离婚的呈请人必须令法庭信纳: 呈请人的配偶曾与人通奸;及. 呈请人认为无法忍受与曾通奸的配偶共同生活, 便可确立通奸为事实。 上述第二点提到呈请人是否无法忍受与通奸者共同生活,将涉及他/她的主观情感。 呈请人不能忍受与配偶同住,可能由配偶通奸而起,亦有可能是不能忍受配偶的其他行为所致。 时限. 夫妇的其中一方揭发对方通奸后,倘若仍继续与对方同住超过六个月,便不能以配偶通奸为由申请离婚。 原因是双方同住,便不能显示呈请人无法忍受与他/她的配偶共同生活。 证明.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訂的條例裏,刪除了與「通姦」有關的處分規定,改以「搞權色交易或者給予財物搞錢色交易」及「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行為,造成不良後果」取而代之。. 第103條,搞權色交易或者給予財物搞錢色交易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
A. 通奸. 通奸必须是已婚人士与第三者之间发生的自愿性交,一般性交定义为男性阴茎插入女性阴道。. 这意味着配偶和同性第三者之间的不忠可能不符合「通奸」的定义。. 但是,呈请人仍然可以以「不合理行为」为由提出离婚申请。. 呈请人还必须证明不能 ...
Cap. 200 Crimes Ordinance. Timeline. Search: e.g. “Apple is good” means to find documents having the exact phrase “Apple is good”. e.g. Apple AND Lemon means to find documents having both words. e.g. Apple OR Lemon means to find documents having either words. e.g. Apple NOT Lemon means to find documents having Apple but not Lem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