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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根據香港法例第 17 4章《生死登記條例》,設立香港出生登記紀錄的目的是: 使生死登記官能備存所有香港出生登記紀錄,以履行其於《生死登記條例》及相關附屬法例下的法定責任;以及. 在合法情況下,用以核實有關人士的身分、年齡、家庭關係等,或用作法例規定、授權或准許的其他合法用途。 在處理申請人的要求時,登記官須考慮申請人提供的補充資料(包括翻查及/或索取有關紀錄的目的以及翻查結果和所索取紀錄的擬作用途)和所有證明文件(如有的話)。 簡介. 翻查類別. 相關主題. 網上申請翻查出生登記紀錄及領取出生登記記項的核證副本. 申請翻查出生登記紀錄及領取出生登記記項的核證副本.

  2. 一般查詢可於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45分至下午5時15分,星期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公眾假期除外)致電 (852) 2824 6111,亦可傳真至 (852) 2877 7711或電郵至 enquiry@immd.gov.hk 查詢。. 請於確認書上顯示的「證日期」前往你所選擇的證登記處,領取翻查結果及 ...

  3. 成功預約出生登記及出世紙後,便要按時前往相關出生登記處辦理手續,拿出世紙需要以下文件的正本: 父母結婚證書(如結婚證書不是以中文或英文書寫,必須遞交該證書的核證翻譯本) 身份證明文件:

  4. 凡在香港出生,而未有於一年內辦理出生登記的人士,如欲辦者,可向香港金鐘道六十六號金鐘道政府合署低座三樓生死登記總處申請。 申請出生登記者,如年齡超過十六歲,則應由其本人提出申請。

  5. 網上申請補辦出生登記 (出生滿12個月後) 分享:. 香港法例規定,父母須在其嬰兒出生後42天內,向出生登記處辦理登記事宜。. 如果超過一年始行辦理,必須經由生死登記官批准,以及繳付登記費用,才能補辦出生登記。. 至於出生已久而又未有辦理出生登記的 ...

  6. 領取出生登記記項核證副本費用分別為港幣1 4 0元(本港申請)及港幣2 7 5元(海外申請)。 若以郵遞方式申請,可用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以港幣付款,抬頭人請註明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7. 2024年10月29日 · 如果想申領或補領出世紙,申請人可申請翻查出生登記紀錄及/或申請出生登記記項的核證副本。 親身遞交 申請需時約10分鐘;處理時間約7個工作天。

  8. 在香港補領出生證明書需要向出生登記處提出申請,提供相關文件並可選擇親自、郵遞或網上申請,一般處理時間約為7個工作天;對於逾期申請,需提供宣誓書並完成相關法定程序。. 在香港,補領出生證明書本地申請費用為每份140港幣,海外申請則為每份275 ...

  9. 一般查询可于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45分至下午5时15分,星期六上午9时至中午12时,公众假期除外)致电 (852) 2824 6111,亦可传真至 (852) 2877 7711或电邮至 enquiry@immd.gov.hk 查询。. 请于确认书上显示的「领证日期」前往你所选择的领证登记处,领取翻查结果及 ...

  10. 根據香港法例第174章《生死登記條例》,設立香港出生登記紀錄的目的是: (a) 使生死登記官能備存所有香港出生登記紀錄,以履行其於《生死登記條例》及相關附屬法例下的法定責任;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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