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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根據香港法例第 17 4章《生死登記條例》,設立香港出生登記紀錄的目的是: 使生死登記官能備存所有香港出生登記紀錄,以履行其於《生死登記條例》及相關附屬法例下的法定責任;以及. 在合法情況下,用以核實有關人士的身分、年齡、家庭關係等,或用作法例規定、授權或准許的其他合法用途。 在處理申請人的要求時,登記官須考慮申請人提供的補充資料(包括翻查及/或索取有關紀錄的目的以及翻查結果和所索取紀錄的擬作用途)和所有證明文件(如有的話)。 簡介. 翻查類別. 相關主題. 網上申請翻查出生登記紀錄及領取出生登記記項的核證副本. 申請翻查出生登記紀錄及領取出生登記記項的核證副本.

  2. 2024年9月27日 · 根據香港法例第181章《婚姻條例》,設立香港結婚紀錄的目的是: 在處理申請人的要求時,登記官須考慮申請人提供的補充資料(包括翻查及/或索取有關紀錄的目的以及翻查結果和所索取紀錄的擬作用途)和所有證明文件(如有的話)。 如果你並非登記資料當事人 1 、有關人士 2 或持有登記資料當事人/有關人士的同意書的人士,此項網上服務並不適用於你。 1 就出生登記紀錄而言,登記資料當事人指其出生紀錄已備存在登記紀錄內的人士。 就結婚紀錄而言,登記資料當事人指結婚紀錄中的新郎或新娘。 2 有關人士指十八歲以下的登記資料當事人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 申請翻查出生、死亡或婚姻登記紀錄,或相關的核證副本.

  3. 申請人在辦理有關手續前,須先行申請翻查其出生紀錄,以確保本港並無其出生登記紀錄。 此外,並須填妥指定申請書(BDR89)及提出足以證明其出生日期和地點的證據,以及與雙親關係的證明,如醫院或助產士的紀錄、痘紙或母嬰健康院的紀錄等。

  4. 出生登記所需資料. BDR 10 0. 各生死登記處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收費表. BDR 4 1. 翻查死亡登記紀錄申請書. BDR 6 2. 死亡登記紀錄內記項的核證副本申請書. SF/BDR/1 9. 翻查領養紀錄/領養登記紀錄記項的核證副本申請書.

  5. 凡在香港出生,而未有於一年內辦理出生登記的人士,如欲辦者,可向香港金鐘道六十六號金鐘道政府合署低座三樓生死登記總處申請。 申請出生登記者,如年齡超過十六歲,則應由其本人提出申請。

  6. 2023年4月5日 · 網上辦理出世紙/死亡證|以往市民需要辦理家人出世或死亡登記都要親身前往辦事處。 但由即日起,入境處推出網上登記服務可讓市民安坐家中辦理。 【網上辦理出世紙/死亡證】以往市民需要辦理家人出世或死亡登記都需要親身前往辦事處。 但由即日起, 入境處 推出的網上登記服務則可讓市民安坐家中辦理,快捷方便。 即睇《香港財經時報》整合的相關詳情。 網上辦理出世紙|新生嬰兒父母可網上登記. 《2023年生死登記(修訂)條例》 (《修訂條例》) 於3月31日生效,入境處推出辦理出生及死亡登記電子服務。 關於網上辦理出世紙,若新生嬰兒的父或母其中一方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便可為其婚生子女於出生後42天內在網上遞交辦理出生登記申請。

  7. 2023年4月23日 · 在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預約辦理出生登記及出世紙,先按網站下方的「網上預約辦理出生登記」,其後進入網上系統後按「預約」,閱讀版權告示、私隱政策、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及免責聲明後,再按指示輸入母親資料、新生兒資料等,然後選擇預約日期及時間,最後覆核資料並遞交預約。 2. 電話預約出生登記. 致電2598 0888透過電話預約系統,然後按語音指示進行預約。 辦理出生登記收費. 在此嬰兒於出生後的42天內辦理出生登記是免費的,但如果超過42天方登記,便需要收費,詳情可參考下表: 瀏覽FWD網上保險平台. 如何預約申請出世紙? 辦理出生登記後,可以申請領取1份出生登記記項核證副本(即香港出生證明書或出世紙),費用為140港元 1。 申請出世紙所需文件.

  8. 申請補辦出生登記(出生滿12個月後) 你可透過此網頁了解申請補辦出生登記之詳情。 網上申請翻查領養紀錄及/或領取領養登記紀錄記項的核證副本

  9. 根據香港法例第174章《生死登記條例》,設立香港出生登記紀錄的目的是: (a) 使生死登記官能備存所有香港出生登記紀錄,以履行其於《生死登記條例》及相關附屬法例下的法定責任;以及

  10. 領取出生登記記項核證副本費用分別為港幣1 4 0元(本港申請)及港幣2 7 5元(海外申請)。 若以郵遞方式申請,可用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以港幣付款,抬頭人請註明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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