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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2月28日 · 案件今踏入第34天審訊第二位從犯證人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第13天作供代表被告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繼續進行盤問. 黎一方今於庭上播放影片,當中黎於《蘋果》25週年報慶中曾發言,當中黎提及「無人逼你哋做烈士」。 代表律師指,黎的意思是不會逼人違反《港區國安法》。 陳則認為這是一個很空泛的說法,意思是「喺度返工係你嘅決定」。 彭指即使黎於還押後,亦未有要「其他人撐住」,只是「要自己撐住」。 陳供稱,於記憶中黎曾著公司同事撐住。 代表律師再引述陳撰寫的文章,題為「文明能壓碎情懷不衰無論枯乾山水」,當中提及陳曾在黎還押時探訪黎,黎稱「我會撐住,但我唔會叫出面啲人撐住囉」。 陳供稱,當時兩人曾提及初選案,自己當時理解黎講「出面嘅人」,應是黎於政界及社運界的朋友。

  2. 2024年2月9日 ·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港區國安法》,黎及蘋果日報》(下稱蘋果》) 3間公司否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等共3罪案件今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續作供控方在

  3. 2024年2月21日 · 童學園. 校長專訪瑪利曼中學史上首位男校長 陳永強不必規限讀神科鼓勵學生自由選擇跑道. 案件今踏入第30天審訊第二位從犯證人蘋果副社長陳沛敏踏入第9天作供控方續由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負責主問控方展示一段由被告黎智英傳送的WhatsApp 訊息,「偉光寫英文文章寫得好還有劉慧卿請邀她寫。 謝謝。 黎」。 陳供稱,這是由黎傳送予《蘋果》前總編輯羅偉光的訊息,至於黎將訊息傳予陳,純粹是讓她知道。 陳指,沒有印象劉曾受邀為《蘋果》撰文,又指即使劉曾為《蘋果》撰文,數量也很少,陳亦否認曾替英文版尋找寫手。 控方另展示一則頭版廣告,當中寫有「在美港人全力撐」,以及「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等。

  4. 其他人也問了

  5. 2024年2月2日 · 認罪被告從犯證人前副社長陳沛敏今午首日出庭接受控方主問。 陳的丈夫前《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亦到庭旁聽。 陳首先交代其背景,她於1996年12月加入《蘋果》任高級記者,主要專注港聞,數年後逐步晉升至首席記者、採訪主任,及至2015年升至總編輯。 陳續稱,她升任總編約1年,即於2016年確診第3期癌症,請了約7個月病假,至2017年康復復工。 陳稱康復後健康差了,亦擔憂癌症復發,「覺得自己承受唔到總編個壓力同責任」,她遂主動與上司張劍虹商量,接替退休同事擔任副社長,直至因本案被捕為止。 陳供稱,副社長是「副手啲嘅角色,唔使承受咁大嘅壓力」,亦不用進行採訪工作。 控方問及當陳任職高級記者時,會形容《蘋果》為政治性抑或非政治性報章。

  6. 2024年2月5日 · 案件今踏入第23天審訊第二位從犯證人蘋果副社長陳沛敏踏入第2天作供由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代表控方負責主問。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 (資料圖片) 控方引述一則由被告黎智英傳送予陳的WhatsApp 訊息內容提及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 陳供稱當時黎應該是指羅傑斯與一些國會成員成立香港監察」,香港監察亦會就香港的自由及人權發表意見以及批評中國政府。 陳指,羅傑斯亦會傳送「香港監察」的新聞稿給她,並於2019年起開始變得頻密。 陳指,《蘋果》亦曾就羅傑斯被拒入境,以及「香港監察」的成立作出報道。 陳續指,黎曾就一段美國總領事的演說,要求《蘋果》「做大佢」,惟《蘋果》早前已曾就此報道。

  7. 2024年2月26日 · 案件今踏入第32天審訊第二位從犯證人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第11天作供控方續由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負責主問。 控方引述《蘋果》2020年8月13日報道,題為「黎智英羈留室感悟 『坐監都揀呢條路』」,當中黎稱「一切繼續」、「《蘋果》一定撐落去」。 陳確認黎於8月被捕,又指沒有印象黎曾於8月至12月提及改變《蘋果》的角度。 控方又問及《蘋果》紙本報紙會否跟隨黎的觀點,陳供稱會,因為黎是老闆,而且黎的作風較強勢,亦會堅持自己做法。 控方再問及陳當時是否同意黎的政治觀點。 陳指,她會認同黎的一些宏觀及基本的價值觀,如民主、自由,至於具體地用甚麼方法及路線實踐,陳則不會每次都認同。

  8. 2024年2月2日 · 張已作供完畢認罪被告從犯證人前副社長陳沛敏下午將出庭作供。 童學園. 校長專訪︱啟迪課程強化面試技巧邀家長分享報校心得 學之園裝備孩子升讀心儀小學. 案件今踏入第22天審訊壹傳媒前行政總裁、《蘋果前社長張劍虹以從犯證人第12天作供。 辯方今已完成盤問,由控方進行複問。 控方引述社論主筆楊清奇和張的對話指,張曾將《大公報》一則評論截圖傳予楊,指內容提及《蘋果》「在社評中直言要外國聯合制裁以至推翻國家執政黨,算不算 『顛覆國家政權」』?」。 張問及楊在印象中《蘋果》社評有否寫過,楊稱《港區國安法》生效前可能有,並稱生效後「連老闆都唔提,社評一定冇再提」。 張當時同意黎於《港區國安法》後沒提過,但稱黎在其個人Twitter則可能有提。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