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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7月21日 · 當應徵者求職時,相關公司的人事部則可能會做背景審查,向他之前做過的公司申請工作證明 (letter of employment)。 做得HR,總有機會要寫工作證明,本文這6個簡單步驟可讓您知道工作證明點寫。 Indeed 上的相關職位. 第1步:格式做到足. 工作證明屬於很正式的商業文件,所以格式要照足商業書信做法。 一般來說,會有以下幾個部分: 出信公司的聯絡資料(包括名稱和地址) 出信日期. 對家公司的名稱和聯絡資料. 對頭人名稱(假如不知道,可簡單用最正統的「To whom It may concern」表示) 正文部分. 結語部分. 出信人名稱、職銜和公司名稱. 香港的職場文化以英文為主,工作證明普遍用英文出信。 以下是工作證明的基本英文格式: [Company name]

  2. 2019年2月19日 · 工作證明,雖談不上是申請材料中的角兒,但也絕不是可有可無的小人物,一般說來,在與「身份證、收入證明和居住證明」的合力下,能夠換來「貸款通行證」,可謂是小紙張,也能融到大資金。

    • 前言
    • 取得離職證明的兩個管道
    • 老闆可以不發離職證明嗎?
    • 非自願性離職
    • 離職時員工的義務
    • 創業相關文章整理
    離職的學問很多,員工與老闆各自都有該注意的地方。
    離開公司大家都希望好聚好散,但應盡的義務與權利都要搞清楚。
    這一篇文章內容包含離職證明範本的下載連結(勞動部勞工局網站),以及非自願離職、資遣費、預告期、謀職假、交接義務等。
    投保單位自行核發,也就是你任職的公司發。
    投保單位的地方勞工局,申請後經查證後核發。

    答案是:不行。 1. 根據勞基法第79條第3項、第4項,勞工要求離職證明,企業雇主有提供離職證明之義務,若違反則可處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 2. 如有雇主不願意提供離職證明的情況,勞工可以有以下兩種自保方式。 1. 申訴或檢舉:199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中央勞動部申訴或向各地方政府申訴 2. 勞資爭議調解或訴訟 1. 雙方也可以透過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的方式處理。 2. 勞工或雇主都可以向勞工工作地的縣市政府提出調解申請書 ,依照機關通知的時間出席調解會議,讓勞雇雙方可以在公正第三方的協調下解決問題。 3. 若勞資爭議調解仍無法達成共識、無法用調解的方式解決爭執的話,只能透過上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爭取權利。

    非自願性離職就是指公司開除、資遣你,也就是你不是自願的要離開,而是公司請你離開。
    如果是非自願性離職,有幾項事情要記得:
    剛講完了員工應得的權利,當然應盡的義務,那就是:交接。
    勞工離職前是有交接義務的,至於交接事項則交給勞資雙方同意即可。另外,交接內容不只是實體財物電腦,還包含工作業務需求之文件資料等等。
  3. 2022年7月9日 · 打工仔離職時一般會拿工作證明,作為這期間工作的記錄。工作證明的內容通常會寫明您入職和離職的日期,亦可能有其他補充,例如您的離職原因和工作表現等。工作證明對日後搵工重不重要?假如老闆不發工作證明可以怎麼辦?

  4. 2024年8月2日 · 本篇文章將和大家分享離職證明申請方式及用途,並進一步解釋自願離職證明、非自願離職證明兩者之間的差異。 什麼是離職證明離職證明用途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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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017年10月31日 · 在HR日常工作中,每當有員工離職時,需給員工開具離職證明。員工離職後,持該證明去下家單位入職,下家單位能夠準確清晰地了解到該員工在上家單位的相關信息,作為是否錄用的依據之一。

  7. 2024年6月25日 · 一般「離職或工作證明紙」應包含僱員的受僱期、職位等基本資訊。 即使前任公司未能正式以公司名義發出證明書,僱員仍能從其他側面證據證明閣下曾任職前公司,例如強積金報表、書面僱傭合約等。 工作證明 Q&A. 甚麼是工作證明(Letter of Employment)? 答:文件普遍由公司發出,以證明員工正在或曾經在該公司的職位工作,並提供薪金及公司職位等資訊。 Advertisement. 工作證明有多重要? 答:工作證明是用作證明當事人的資歷達到一定年限,足夠擔任新工作或更高級的職位。 工作證明的內容要有甚麼? 答: 1/開首介紹:首先道出信件的目的,隨後確認申請人的僱傭狀態。 2/公司名字及職位資訊:寫上其公司的名字及所屬的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