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1. 相關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4年3月18日 · 2024年3月18日星期一. 黎智英案|李宇軒:為登廣告而成立「重光團隊」後期涉足政治 Mark Simon曾代處理眾籌款項 (16:46) 圖1之1.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日踏入第47日審訊。 第4名從犯證人李宇軒第四日作供。 《明報》文字直播審訊情况。 【16:00】 休庭。 【15:50】 李宇軒表示,第三次眾籌共籌得180萬美元,即約1400萬港元,支出為約730萬港元。 截止2020年3月,刊登廣告的開支累計為600多萬港元。 由於李在2020年8月已經被捕,故他不清楚當時開支情况,但指「攬炒巴」於2020年5月發起名為「重光計劃」的第四次眾籌中,有更新第三次眾籌的支出紀錄。

  2. 2023年4月20日 · 「光城者」7人涉嫌策劃炸彈襲擊,警方日前拘捕多一名男學生,他被指是其中一名主腦,同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恐怖活動罪,以及「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的交替控罪。 男學生今(20日)被解押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5月12日作提訊日,以舉行案件交付上高等法院審訊的程序。 被告的保釋申請被拒,須要還押候訊。 控罪指,被告張昊(23歲,報稱學生)於2021年4月1日至7月5日期間,與上述「光城者」7人及其他人串謀,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實施或者威脅實施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工具或交通設施、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健康或者安全。

  3. 2023年6月4日 · 什麼人訪問什麼人:我的哥哥不是「民主鬥士」——訪《星沉南海》作者羅海. 【明報專訊】「如果沒有捲入到1989年的那場運動中,我的哥哥羅海星的人生一定會很不同」,羅海說,「不過,我們家人從沒有聽到他對參與『黃雀行動』的半句怨言」。. 羅海 ...

  4. 其他人也問了

  5. 2024年3月15日 · 2024年3月15日星期五. 黎智英案|李宇軒:墊支宣傳者曾憂「走數」 簽借據時首度得悉陳梓華身分 (16:27) 圖1之1.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日踏入第46日審訊。 第4名從犯證人李宇軒第三日作供。 《明報》文字直播審訊情况。 【16:15】 休庭。 【15:20】 李宇軒供稱,JD眾籌的餘款曾用於支付「攬炒巴」團隊找顧問公司的費用,指他們最初光顧「89UP」顧問公司較側重於傳媒工作,但對於政治範疇較弱,故他們其後改為光顧「Whitehouse」顧問公司。 李強調,該公司的命名純粹因為其老闆姓氏是「Whitehouse」,與美國白宮沒有任何關係。

  6. 2024年3月22日 ·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日踏入第51日審訊。 第4名從犯證人李宇軒第八日作供。 《明報》文字直播審訊情况。 【16:26】 休庭。 【16:05】 李宇軒提及另一次到日本遊說為2019年12月,他在日本與兩名時任日本議員會面,分別為山添拓及井上哲士,李向兩人講述香港的情况,並向對方展示一些在香港示威中使用過的催淚彈彈頭。 李將會面一事告知陳梓華,對方回覆「加油。 李又指,他在日本遊說時獲得當地港人組織「Act with HK」、「SWHK@HK」及「香港の夜明」幫助,有關組織本來並非從事國際遊說,「佢地又知道我做international lobbying(國際遊說),所以就將見兩個議員(的機會)彈俾我。

  7. 2023年9月6日 · 【明報專訊】香港科技園前年將大埔、元朗及將軍澳3個工業邨,改名及定位為「創新園」,以推動香港創新、設計及製造產業,其中將軍澳創新園數據技術中心目前有逾30間企業進駐,主要從事資訊及通訊科技及物聯網等業務。 多間企業均表示進駐中心的最大誘因是租金優惠,有企業更稱中心租金較市面低約一半。 AI字幕生成公司:助接觸客戶. 提供AI廣東話字幕生成的「集智坊」去年進駐將軍澳數據技術中心,其客戶總監馮兆軒直言,進駐最大原因是科技園提供租金優惠,租金較於市面租用辦公室便宜約一半,而科技園亦有助接觸更多客戶群。

  8. 2024年3月19日 ·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日踏入第48日審訊。 第4名從犯證人李宇軒第五日作供。 《明報》文字直播審訊情况。 【16:15】 休庭。 【15:50】 控方續指「G攬炒眾籌」活動於2020年5月的眾籌餘款約為69萬美元,李表示籌款除用於刊登報章廣告外,還會用於各地支持香港自由民主的活動。 控方繼續展示其他廣告費紀錄,包括向法國《世界報》(Le Monde)支付的2.6萬歐元、向美國《紐約時報(國際版)》支付2.8萬美元、向澳洲《澳洲人報》支付4萬澳元、向台灣《自由時報》支付33萬港元、向芬蘭《赫爾辛基日報》支付1.4萬歐元以及向丹麥《貝林時報》支付5.4萬丹麥克朗。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