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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響應2024國家網絡安全宣傳周 私隱專員公署出版新書 “Personal Data (Privacy) Law in Hong Kong – A Practical Guide on Compliance (Third Edition)”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法例的符規實務指南(第三版)).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專員」)根據條例成立,擔任專責資料私隱的監管機構。 如果你發現有人在處理你的個人資料時可能違反條例,你可以向專員作出投訴。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簡稱 私隱專員公署 或 私隱署; Office of the Privacy Commissioner for Personal Data, Hong Kong, 縮寫: PCPD),為於1996年8月1日成立的 香港法定機構,目標是為確保 香港 各界遵從於1996年12月20日生效的《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 ...
你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可能轉移給公署因處理本個案而接觸的人士或機構,包括獲授權收取有關資料以作出執法或起訴行動的人士或機構。
資料使用者須公開所持有的個人資料之類別 (不是資料內容) ,並公開其處理個人資料的政策及實務。 最佳做法是制訂一份「私隱政策聲明」,內容可以包括有關資料的準確性、保留期、保安、使用、如何處理由資料當事人提出的查閱資料及改正資料要求。
條例設立一個獨立的法定機構 — 私隱專員,以負責條例的執行工作和促使各界人士遵守條例的規定。. 條例賦予國際認可的保障資料原則法定效力。. 有關原則規定以公平方式收集個人資料;個人資料的準確性;個人資料的保留期間;限制個人資料的使用 ...
使用身分證號碼及身分證副本. 由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出的《身分證號碼及其他身分代號實務守則》及守則的 資料使用者指引 於1997年12月19日生效,並分別於2016年4月及7月被修訂。. 任何違反實務守則的行為,可能會被用作與私隱條例有關的任何法律程序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