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hkreaga.orgHKREAGA

    有關香港地產代理商總會. 本會於一九九一年十月二十九日正式註冊成立由在香港經營地產代理的公司組成屬公司會員制度現有西貢中西區東九龍西九龍香港東區灣仔銅鑼灣跑馬地天后區北角區紅磡土瓜灣油尖旺新界西及離島以及新界東共十二個地區分會公司會員二千多間地產從業員高達一萬五千多名是香港一個最大的地產代理商會組織。 全體委員皆為義務工作者,本著全心全意的精神為地產代理業界服務。 本會宗旨. 為管理好香港的地產代理行業而訂立一套商業與專業的操守及道德標準。 推廣公開、公平和誠實的房地產銷售、購買及租賃的交易制度。 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香港的繁榮穩定。 致力提升地產代理行業的操守水平、執業水平和服務水平,從而提升香港地產代理行業的專業形象及專業地位。

  2. 香港地產代理商總會 | Hong Kong Hong Kong. 香港地產代理商總會, Hong Kong. 623 likes · 3 were here....

  3. hkreaga.org › introductionHKREAGA

    簡介大綱. 會員守則. 會員福利. 香港地產代理商總會架構圖. 永遠名譽會長及永遠名譽副會長. 名譽會長及名譽科技顧問. 常務顧問、會章委員、秘書顧問、財務顧問及會務顧問. 榮譽顧問、法律顧問、會計顧問、學術顧問、則師顧問及測量師顧問. 十二區分會執行委員會成員. 服務索引及入會申請表. 歷屆主席. 本會資訊. 十二分區專頁. 西貢分會. 中西區分會. 東九龍分會. 西九龍分會. 香港東區分會. 灣仔銅鑼灣跑馬地分會. 北角區分會. 天后區分會. 紅磡土瓜灣分會. 油尖旺分會. 新界西及離島分會. 新界東分會. 會員名單. 本會服務. 加入本會. 職位空缺. 合作夥伴. 聯絡我們. 中央托盤. 成交數據. 一手樓盤.

  4. hkreaga.org › join-usHKREAGA

    HKREAGA. 加入本會. 入會申請表. 本會由在香港經營地產代理之公司組成為一非牟利機構以有限公司名義註冊屬會員制組織以香港為基地開展會務本會在一九九一年六月十日開始籌組一九九一年十月二十九日正式成立即開展會務並於中環購置會址。 有中西區、西貢、東九龍、西九龍、香港東區、灣仔銅鑼灣跑馬地區、天后區、北角區、紅磡土瓜灣、油尖旺、新界西及離島和新界東共十二個地區分會,公司會員現已超過一千六百間。 所有會員不論公司規模,均奉行一會員一票制度。 本會一向重視專業培訓,先後與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香港管理專業協會、中國建設部幹部學院及教育機構合辦各類地產代理課程,至今已培訓從業員達七千多名。 本會亦與大專院校及教育機構開辦配合資訊科技發展的地產代理課程及地產電腦課程。

  5. 地產代理個人牌照或營業員牌照的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才可獲批給牌照: 年滿十八歲; 完成 中學五年級或同等程度的教育 *; 在緊接申請牌照的日期前的12 個月內,在有關的 資格考試 中考獲合格成績*;及. 被監管局認為是持牌的 適當人選 。 * 某些前持牌人或可獲豁免符合學歷及資格考試的條件,詳情請見 此 。 地產代理(公司)牌照. 申請地產代理(公司)牌照的公司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才可獲批給牌照: 必須是一間公司; 至少有一位董事持有有效的地產代理牌照; 必須有一名持牌地產代理實際控制該公司的地產代理業務; 每位董事均被監管局認為是 適當人選 ;及. 公司本身也須被監管局認為是持牌的 適當人選 。 Licensing requirements.

  6. 2021年12月3日 · 香港地產代理商總會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指達成多宗交易後被拖欠逾435萬元佣金遂入稟向發展商追討原告香港地產代理商總會有限公司答辯人福彩發展有限公司入稟狀指2019年10月4日原告就屯門恒大珺瓏灣項目獲委聘為銷售代理並成功於2020年11月26日至2021年9月16日期間達成17項交易涉及逾435萬元佣金原告於2021年10月15日透過律師去信要求答辯人支付有關佣金不果遂入稟向答辯人追討逾435萬元。 一文看清「港版健康碼」登記注意事項: https://bit.ly/31pGndZ. 實時追蹤香港新冠肺炎確診者住所/出現地點,立即下載經濟日報App: https://bit.ly/2JdOaiS.

  7. www.eaa.org.hk › zh-hk › LicensingLicence register - EAA

    持續專業進修計劃. 登記冊. 根據地產代理條例》 第13 條 ,監管局須為施行該《條例》備存登記冊。 登記冊載有以下資料: 持牌人的姓名或名稱; 牌照號碼; 牌照有效期; ( 如牌照遭 暫時吊銷) 暫時吊銷的期間; (如牌照遭 撤銷) 撤銷的日期; (如牌照仍生效) 持牌人的登記地址; 及. 《條例》訂明的其他資料。 根據《條例》 第14條 ,每名持牌人須在香港有一個可供送交所有通訊及所印通知的地址作為登記地址。 而每名新申請或續領牌照的申請人須在有關申請表格內提供此地址。 凡任何地址終止作持牌人的登記地址,則持牌人須在該項終止起計14天內,將另一個可供送交所有通訊及所有通知的登記地址以 書面 通知監管局。 《條例》所規定發出的通知,如以郵遞方式寄到此登記地址,即屬妥為發出。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