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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海关(简称海关;英语:Customs and Excise Department,CED)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保安局辖下的纪律部门。海关关长除向保安局局长负责外,亦同时向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负责。所属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主要行政职能是进出口管理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 实施日期. 2018年2月1日.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适用于. 有效旅行证件出入境的旅客. 目录. 1 修改决定. 2 规定全文. 3 物品限量表. 修改决定. 播报.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 235 号.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17年11月20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署 长 于广洲. 2017年12月20日.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3. 实施时间. 1998年11月01日. 颁布单位. 海关. 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及所载货物物品监管规定》,自1998年11月1日起施行。 一九九八年十月十七日. 第一条 为了实施海关对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及所载货物物品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以下简称小型船舶)是指经交通部或者其授权部门批准,专门来往于内地和香港、澳门之间,在境内注册从事货物运输的机动或者非机动船舶。

  4. 1 文件信息. 2 文件内容. 文件信息. 播报. 编辑.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海关总署令第39号. 【发布日期】1992-11-20. 【生效日期】1992-11-2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境旅客向海关申报物品的规定. 文件内容. 播报. 编辑. 第一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和其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申报”,系指进出境旅客为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对其所携运物品实际情况,向海关作出的书面或口头申明。 第三条进出境旅客向海关的申报,应在海关对有关物品实施查验(包括检查设备查验)之前完成;海关开始检查后,旅客对其所携运物品以任何方式作出的申明,均不视为申报。

  5. 进口报关流程是指进口货物时需办理的流程,步骤包括签订进口代理合同→办理相关许可证→开信用证(电汇)→外商发货→审核进口单据→换单→三检及商检→报关预录→海关审价→缴纳税金→海关查验→放行货物→提货→动植物检验检疫→送货至仓库→结算单据留存→完成。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是国家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在组织机构上分为3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 海关总署 ;. 第二层次是广东分署,天津、上海2个特派员办事处,41个直属海关和2所海关学校(上海海关学院和秦皇岛海关学校);. 第三层次是 ...

  7. 含 义. 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 适用领域. 海关. 目录. 1 内容介绍. 2 禁止进出品. 3 税收管理. 4 监管原则. 内容介绍. 播报. 编辑. 进出境物品的分类. ()按进出境物品的运输方式分类. 通常情况海关按照物品进出境的运输方式把物品分为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三类。 (1)行李物品,指的是旅客本人自用行李、旅行消费物品和馈赠亲友的物品。 行李物品基本上是以随身携带、托运以及分离运输的方式进境的。 (2)邮递物品,是以国际通邮的方式投寄、投递进出境的物品。 (3)其他物品,指的是除了上述两种物品以外的其他以货运方式的使领馆公私用物品、外商常驻机构公私用物品、免税店物品、捐赠物资等物品。 (二)按进出境物品的管理限制程度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