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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社會工作者註冊局(註冊局)乃根據一九九七年六月六日生效的《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條例》)而於一九九八年一月十六日成立的法定機構。 註冊局財政獨立,其權限受《條例》嚴格規管。

  2. 註冊社工名單. 根據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第16條1款的規定,註冊局備存一份分為兩部份的註冊紀錄冊。. 第一部份為第一類註冊社工,第二部份為第二類註冊社工。. 資料包括- 註冊社工的姓名、註冊編號、註冊地址及註冊所基於的資格。. 任何人士可於辦公時間 ...

  3. 香港. 以下名單所列的社會工作學歷,在依據所有指明的情況下,均為社會工作者註冊局認可,作為社工註冊之用。. 註冊局在編製此認可學歷名單時,是以當時已獲得的最佳資料為依據。. 此名單只供參考,註冊局因評核個別用以註冊的社會工作學歷而行使的 ...

  4. 申請註冊. 需要提交什麼?. 1. 請遞交以下項目:. (d) 註冊費五百元 (以支票支付)。. 2. 註冊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 (請在下列選擇適用項目):-. 請提交認可用以註冊的社會工作學歷的畢業證書影印本。. (i) 申請人應暫以學院發出的官方成績表或證明信副本作為社工 ...

  5. 電話 : 2591 1955. 傳真 : 2591 1411. 地址 : 香港筲箕灣南安街83號海安商業中心二十七樓 (筲箕灣站A3出口) (放大地圖)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 : 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至六時. 中秋節、冬至、新曆及農曆新年前夕: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至三時 ...

  6. 為加強社會人士對社工專業的信任和信心,制訂工作守則實屬必要。 這份文件是 註冊社會工作者(以下簡稱社工)日常操守的指引。

  7. 評核準則. 認可學歷名單. 學歷認可評審及檢討. 學歷認可評審團. 針對 2019 冠狀病毒病帶來的持續公共衛生問題而作出的特別實習安排.

  8. 申請 註冊 / 重新註冊指引. 註冊 / 重新註冊申請表格 - 下載版 (PDF) 用於根據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第37 (5)條規定而需作出的法定聲明的指明表格 (請選擇適用表格) (a) 如在香港政府民政事務處監誓員面前作出的聲明,請使用:. (i) 民政事務總署編號「HAD 5」表格 (PDF ...

  9. 註冊社會工作者(註冊社工)– 重要事項須知. 1. 呈報控罪及定罪 (第24條) 1.1 註冊社工如被控以任何罪行或被裁定犯任何罪行(不論是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均有責任盡早在合理情況下向註冊局呈報。. 1.2 被檢控罪行或被定罪及判罰的詳情必須呈報,就任何罪行 ...

  10. 註冊社工分類. 類 別. 註 解. 1. 持有社會工作者註冊局認可社會工作學位或文憑;或於1982年3月31日或該日之前已擔任任何社會工作職位;及在該日期之後已擔任一個或多於一個的社會工作職位至少10年,不論是否連續地擔任該職位或該等職位。. 2. 非持有註冊社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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