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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文理解釋(英語: Literal rule ),又稱「文義解釋」,是指按照表达法律的语言文字的日常含义或专业含义来阐释或说明法律文本或资料的含义。 体系解释

  2. 2019年10月10日 · 顧名思義,第一個法則係按字面意思詮釋。 大家可能聽過人講「個小朋友 literally 手都震埋」,意思係,並非修飾或誇大,而係當事人對手真係震下震下。 2) The Golden Rule. 由於單純照字面解有時會出現一啲好騎呢 (absurd) 嘅情況,法官要整體考慮返成個條文內容,如果用 Literal Rule 會得出好戇鳩嘅結果,就要放棄純粹照字面解,而按照比較合理嘅方式詮釋。...

  3. 这三种方法[①b]是:文理解释(LITERAL RULE)、“黄金规则”(GOLDEN RULE)、论理解释(MISCHIEF RULE)。 文理解释 即按成文法条文的字面意义解释,取其最自然、明显、正常和常用的意义,而毋须顾及应用这个意义所产生的结果是否公平或合理。

  4. “The mischief rule”宽松原则。 源自于英国案例Heydon'sCase(1584),宽松原则是最灵活(the most flexible )的法律解释规则。该原则允许法院以先例所瞄准的最终目标(或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为准则, 在达成先例所要求之结果的情况下可对先例文字作灵活的解释。

  5. The mischief rule is of narrower application than the golden rule or the plain meaning rule, in that it can only be used to interpret a statute and, strictly speaking, only when the statute was passed to remedy a defect in the common law.

  6. ① Literal rule法官根据最原始的字面意思来解释法律。 ② Golden rule,黄金法则。 如果根据字面意思解释法律时导致了明显荒谬的结果,就不能再根据字面意思解释,而是采用这个黄金法则。

  7. 2012年2月21日 · 基本法序言明確指出其制定目的是「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並考慮到香港的歷史和現實情況」,為了「規定香港特區實行的制度,以保障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的實施。 」內地有13億人口,每年約有二千萬人出生,從保持香港的繁榮穩定出發,不可能將基本法的有關條文理解為:凡內地孕婦在香港出生的子女都可以取得永久性居民資格。 這樣將破壞香港的繁榮和穩定。 如果真的可以破壞香港繁榮穩定來理解基本法,則基本法需要修改。 但這樣可能發生與中英聯合聲明的規定相抵觸的問題。 由此觀之,提出修法的反對派是別有用心的。 莊豐源案中終審庭按字義解釋基本法不合理. 二、普通法有沒有立法原意、普通法是否只有字義解釋的方法? 任何英國司法制度(Legal system)的教科書都會給出解答。

  8. 文理解釋(英語: Literal rule ),又稱「文義解釋」,是指按照表達法律的語言文字的日常含義或專業含義來闡釋或說明法律文本或資料的含義。 體系解釋

  9. the mischief rule指“宽松原则”。 源自于英国案例Heydon’s Case (1584),宽松原则是最灵活(the most flexible)的法律解释规则。 该原则允许法院以先例所瞄准的最终目标(或所要求达到的最终目的)为准则,在达到先例所要求之结果的情况下可对先例文字作灵活的解释。

  10. The Mischief Rule refers to the legal position before the statute was passed and the mischief that the statute was intended to cure. The statute is then construed in such a way as to suppress the mischief and to advance the reme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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