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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訂約方 : (1)兆發展有限公司(作為賣方) (2)電訊數碼服務(作為買方) 將予收購的資產 : 物業B 用途 : 寫字樓物業 代價及付款程序: 收購物業B的代價為21,459,000港元。於簽署正式協議II時,電訊數碼服務 須以現金向賣方支付初步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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