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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香港,典型的住宅物業租約為期兩年,部份沒有中斷租期條款,有些則包含中斷租期條款容許業主或租客其中一方在第一年後給予對方一個月通知提早終止租約 (俗稱「一死約、一年生約」)。 註:出租期不足連續28天之短期出租住宿受香港法例第349章《旅館業條例》規管。 內有12個或以上按租用協議用作住宿床位的居住單位受香港法例第447章《床位寓所條例》規管。 修訂日期: 2022 , 10月 , 18日. ‹ 上一頁. 返回首頁. 選擇副題.

  2. 當僱員根據一份 連續性合約 受僱不少於5,僱主必須在下列情況下向僱員支付長期服務金: 該僱員遭解僱,而解僱之理由並非因嚴重過失或裁員; 該僱員被註冊醫生證明其不適合現時的工作,並因此而辭職; 該僱員已屆65歲或以上,並因此而辭職;或. 該僱員在職期間死亡。 根據《 僱傭條例 》 第9條 解僱,無須付長期服務金,見「 即時終止僱傭合約 」。 長期服務金應在終止僱傭合約日期起計的7天內向僱員支付。 支付金額. 以下的計算方法適用於計算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款額: 未足1的服務期則按比例計算。 * 此款項不得超過$22,500的三分之二。 僱員亦可以選擇以其最後12個月之平均工資計算。 可追溯的服務年資.

  3. 如果租約有訂明租約完結日期,而且有續租權條款訂明租約可每兩年續租,租金待議,另有中斷租期條款容許其中一方給予一個月通知可提早退租,這樣的租約具法律約束力嗎?. 在第一個租期完結後會變成隨意租賃嗎?. | Community Legal Information Centre (CLIC) 3. 如果 ...

  4. 1. 如果租約上沒有訂明租約完結日期,那麼租約會維持具法律約束力直至其中一方提出終止嗎?. 訂立這樣的租約對租客和業主會有什麼潛在風險?. 隨意租賃有可能出現的情況是當租客在業主同意下佔用土地,而雙方的共識是任何一方可隨時通知對方立即終止 ...

  5. 訂立這樣的租約對租客和業主會有什麼潛在風險? 2. 如果租約上沒有訂明租約完結日期,不過在租客遷入單位時,業主和租客口頭上同意租約何時會終止。 這樣的租約有效嗎? 3. 如果租約有訂明租約完結日期,而且有續租權條款訂明租約可每兩年續租,租金待議,另有中斷租期條款容許其中一方給予一個月通知可提早退租,這樣的租約具法律約束力嗎? 在第一個租期完結後會變成隨意租賃嗎? 4. 香港有沒有最長或最短的租賃期限? 下一頁 ›.

  6. 香港有没有最长或最短的租赁期限?. 在香港,法律上并没有最长或最短的租赁期限。. 租赁期长短视乎业主和租客之间的协议而定。. 在香港,典型的住宅物业租约为期两年,部份没有中断租期条款,有些则包含中断租期条款容许业主或租客其中一方在第一年后 ...

  7. 我是否需要連續在香港居住七年,才可獲得永久性居民身分? 大多數來香港居住的人士(不管是來自中國大陸或其他地方),在獲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之前,必須在香港住滿七年。 這項規定不適用於本身已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首次來港人士(例如是那些在香港境外出生,而父親或母親在其出生時經已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中國公民)。 但在香港住滿七年之規定,並不等於一定要在香港逗留整整七年而不能出境,法律只規定,有關人士在該段期間內必須是 「通常居於香港」 。 儘管有關人士在七年內曾因事而暫時離開香港,但仍可能被繼續視為通常居於香港。 「暫時性」一詞並無清楚確實的定義,但《 入境條例 》 第2 (6)條 列明若干可供考慮的因素,以便決定有關人士是否不再通常居於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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