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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7月6日 · 警方前年在粉嶺公路近九龍坑追截一輛疑超速駕駛的私家車時涉將其他車輛當成人肉路障導致5車相撞其中目標私家車翻側司機及車上一名乘客不治死因研訊庭早前展開研訊死因裁判官周慧珠今6日指警員做法與截停車輛沒有分別司機受冰毒影響下駕駛其他車輛因應警員示意慢駛而停下肇事車輛其後猛烈撞上再撞石壆翻車裁定兩名死者是死於意外。 她又指,若警方將風險評估歸為常理,並假設每位警員具備這些想法,或會引致過度「聽之任之」,不作準備。 案中警員沒有如上級期望閱讀《警察通例》,法庭促警方採取措施確保隊員熟讀通例,並須在6個月內以書面回覆,交代採取了什麼措施執行建議。 死者鍾逸揚(終年37歲)及張梓豪(終年26歲)於2018年2月11在粉嶺公路近九龍坑發生交通意外,同告不治。

  2. 前年2月警方在粉嶺公路追截涉違例的銀色七人車時被指截停其他私家車作人肉路障」,七人車收掣不及撞向停駛車輛釀成5車相撞七人車上兩男宣告不治死因庭今作裁決死因裁判官周慧珠裁定2人死於意外死因為多處受傷

    • 追截危險大要停止行動
    • 資深交通警:有地方值得檢討
    • 警方︰現正就今次行動深入調查

    據了解,《警察通例》第12章29條列明,警務人員只有在拘捕有合理懷疑觸犯嚴重或暴力罪行的人,或駕駛者涉危險駕駛,就可採取追截行動。但如發覺追截帶來的危險,較停止追截大,又或追截已超出警方的能力,就應停止。而按《警察通例》第41章,在特殊情況下截停車輛,需獲警司或以上級別人士批准。

    有資深交通警透露,一般而言,當警方正追捕涉事車輛時,會由當時負責追捕的小隊指揮官,即督察級人員即時判斷,或由總區控制中心的一名警司直接下達命令,指揮相關人員要求市民的車輛拖慢,以方便警方在較遠處設置路障,他認為事件中的警務人員所作的行動合乎指引,惟決定要求慢駛的位置有值得檢討的地方,相信警方會在考慮車流量、以及被追捕車輛的速度作為檢討如何判斷的主要元素。 自2009年發生「人肉路障」後,警方已承諾日後原則上不會再採用「人肉路障」的執法方式。是次截停行動有否違反承諾?新界北總區交通部總督察葉國偉周日(11日)表示,如果在公路上發現有車輛超速,執行及管理的人員會根據完善的指引,首要保障公眾安全,示意車輛慢駛是絕對合乎規則。他未有承認或否認示意車輛慢駛是為了設置路障。被問及有人受傷是否仍符合保障公...

    警方回覆《香港01》指,會不時檢討交通政策及執法行動,打擊危害道路安全的行為,保障公眾安全,「市民的安全是考慮的首要因素之一」,警方就截停車輛有制定指引, 現正就今次行動深入調查,並會與該宗交通意外的相關人士跟進。而警察投訴課暫未接獲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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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21年2月11日 · 粉嶺公路4年前發生疑用人肉路障截一部超速七人車結果釀成五車相撞事件七人車的司機及車上一名男乘客死亡。 男乘客的遺屬,昨入稟區域法院,向肇事七人車司機、私家車車主及警方等索償。 原告陳美芬,代表死者張梓豪的受養人及其遺產入稟,被告意外中死亡的七人車司機鍾逸揚的遺產代理人,七人車的車主林秀英,及警務署署長。 入稟狀指,意外發生於2018年2月11日,鍾駕駛屬於林的七人車時疏忽,導致張在意外中死亡。 林作為車主,容許沒有有效駕駛執照的鍾駕駛其車,而警方在意外中亦有疏忽或違責,因而向三方追討賠償。 死因庭去年曾就張及鍾的死展開研訊,並發現鍾的血液含冰毒,醫生認為鍾駕駛時有機會受毒品影響。

  5. 2021年2月11日 · 香港警察在2018年 2 月11日在粉嶺公路追截一輛涉嫌違例高速行駛的七人車時懷疑以市民車輛作人肉路障」,導致5車相撞二人死亡包括七人車司機及男乘客多人受傷。 (網絡視頻截圖)...

  6. 2020年7月6日 · 警方前年2月在粉嶺公路追截一輛涉嫌高速行駛的七人車時疑以市民車輛作人肉路障」,導致5車相撞七人車司機及男乘客身亡,「路障車司機亦被撞至腦出血死因庭經研訊後6日裁定肇事七人車司機及乘客死於意外兩人的死因均為多處受傷。 死因裁判官周慧珠綜合證供稱,事主鍾逸揚(終年37歲)於2018年2月11日下午約5時半在冰毒的影響下駕駛私家車,載着乘客張梓豪(終年26歲)高速駛至粉嶺公路近九龍坑路段時,猛撞由警員示意慢駛甚至停下的私家車,翻側並發生意外。 周官指出,當日在粉嶺公路截停車輛的警員伍日溪雖稱無意停下在他後面的車輛,但他的手勢跟截停車輛「沒有分別」,是次交通意外是由於警員後面的車輛,因應警員指示慢駛甚至停下而發生。

  7. 2020年7月7日 · 明報專訊警方前年2月在粉嶺公路追截涉違例的七人車時疑以市民車輛作人肉路障」,導致5車相撞七人車司機及男乘客身亡死因庭經研訊後昨裁定肇事七人車司機及乘客死於意外死因為多處受傷死因裁判官周慧珠明言案發時由於警員指示有關車輛慢駛甚至停車才導致車禍發生。 她建議警方要採取積極措施,確保警員熟悉有關截車的《警察通例》。 就死因庭裁決,警方表示會於6個月內向死因裁判官提交書面報告。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每日報章內容及昔日報章新聞* *桌面網頁版:最近10年. 《明報新聞》APP最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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