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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薪金、約滿酬金、延付薪酬或補發欠薪,不論你於在職或離職時收到,均須課税。 但你可申請將這等整筆款項攤分及撥回至有關的服務時期課税。 如有關的服務時期超過3年,款項總額將會以固定比率攤分36個月,即以你有權申索該款項的日期或停止受僱的日期為止,兩者以較早的為準。
      www.gov.hk/tc/residents/taxes/salaries/salariestax/chargeable/backpay.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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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當 局會從薪酬趨勢總指標 (該總指標已把年終獎金等 額外酬金計算在內)扣除公務員的遞增薪額的薪酬開支 (佔每個薪金級別總薪酬開支的百分比) ,從而得出薪酬趨勢淨指標。 薪酬趨勢調查委員會 負責委託和監察薪酬趨勢調查,而薪酬趨勢調查的結果須經其確認。 薪酬趨勢調查委員會的主席 及替任主席由 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所提名的委員出任 。 薪酬趨勢調查委員會的成員亦包括 紀律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的代表 、公務及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諮詢委員會聯合秘書處秘書長、 中央評議會職方代表,以及政府當局代表。

  3. 2018年紀律部隊職系架構檢討. 2008年紀律部隊職系架構檢討. 歷年公務員薪酬調整幅度 (加薪/凍薪/減薪) (2000-2023) 詳細薪級表可參考: 香港公務員歷年薪級表 (1981-2023) 資料來源: 財務委員會討論文件 FCR (2023-24)43 / 立法會 CB (4)699/19-20 (03)號文件 (附錄 I) 薪酬調整方案及調查 (一般公務員) (官方資料) 入職薪酬調查. 2019年前每三年進行一次,現改為有需要時才進行。 調查把文職職系入職職級的薪酬與私營機構僱員的入職薪酬作比較,結果將影響新入職人員,現職員工則「只加不減」。 2012及2015年入職薪酬調查. 所有公務員職系入職薪酬不變. 2009年入職薪酬調查. 學位職系入職薪酬調低兩個薪點.

  4. 2018年12月6日 · 特首會同行政會議通過2018/19年度公務員加薪幅度低級及中級公務員加薪幅度為4.51%高級與首長級公務員加薪4.06%生效日期追溯至今年4月1日多個公務員工會對於決定表示失望重申認為加薪幅度應不少於5%冀短期內與局方商討盡早處理遞增薪額過高的問題高級與中級公務員的加薪幅度相等於薪酬趨勢淨指標至於低級公務員的加薪幅度就被調整至與中級公務員看齊首長級公務員加薪幅度亦按照一貫做法跟隨高級公務員安排

  5.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說:「考慮到遞增薪額開支過去十年一直上升及對薪酬趨勢淨指標的影響),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同時決定由二 一九至二 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開始以下兩者中的較低者會被用作計算各個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各個薪金 ...

  6. 政府的公務員薪酬政策,是提供足夠的薪酬以吸引挽留和激勵有合適才幹的人員,為市民提供成效與效率兼備的服務;並使公務員薪酬與私營機構薪酬保持大致相若為落實這項政策,政府按照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二零零七年通過的更完備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進行三類不同的調查,以比較公務員薪酬和私營機構薪酬情況。 這些調查分別為(a) 每年一次的薪酬趨勢調查,以確定私營機構的按年薪酬變動;(b) 每六年一次的薪酬水平調查,以確定公務員薪酬是否與私營機構薪酬大致相若;以及. (c) 在有需要時因應特定情況進行的入職薪酬調查,以比較公務員文職職系與私營機構職位的入職薪酬。 有關年度薪酬趨勢調查及A 扣減遞增薪額開支安排的背景,見附件A。 既定機制和二零二三至二四年度的安排. 3.

  7. 2018年6月12日 · 在作出這決定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充分考慮職方對薪酬調整方案的回應以及既定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下的所有相關因素當中包括: * 薪酬趨勢淨指標; * 香港經濟狀況; * 生活費用的變動; * 政府的財政狀況; * 職方對薪酬調整的要求. * 公務員士氣。 政府會盡快將二 一八至一九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建議提交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考慮。 完. 2018年6月12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00分. 公務員事務局今日(六月十二日)公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就二 一八至一九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作出以下決定,生效日期追溯至二 一八年四月一日: (一)高層薪金級別及首長...

  8. 2018年6月5日 · 高層薪金級別及首長級公務員加薪幅度為4.06%相等於高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但個別薪點的金額須予訂明有關薪點及金額見下述第iii: (i)總薪級表第34點為70,590元;及. (ii一般紀律人員主任級薪級表第20點和警務人員薪級表第36點為70,470元一般紀律人員主任級薪級表第21點和警務人員薪級表第37點為70,970元. (二)低層及中層薪金級別公務員,加薪幅度為4.51%(相等於中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 上述決定是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經考慮既定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下的所有相關因素後所作出,當中包括: * 薪酬趨勢淨指標. * 香港經濟狀況. * 生活費用的變動. * 政府的財政狀況. * 職方對薪酬調整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