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3年2月15日 · 廉署今日15日指出三跑工程涉貪案累計已拘捕32人今早新增落案起訴8人前後共檢控10人。 (盧翊銘攝) 涉嫌行賄430萬以批出合約. 其中三名被告為機管局前總經理殷國強及前首席高級經理李永輝,以及李永輝妻子陳珏丹。 另外四名被告與兩間三跑項目分判商有關,分別為多金鋼結構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李錦安及其親信屈紀章;以及卡樂工程有限公司東主吳啟安及前項目經理廖偉倫。 餘下三人來自一間三跑項目供應商,分別為駿豐工程有限公司經營者王清梧及黃斌漢,以及其獨資董事兼股東黃汝鏗。 相關罪行涉嫌於2017年1月至2022年8月期間發生,起初殷國強及李永輝均是機管局以短期合約聘用的工程師,負責協助管理及監督三跑項目多份合約的工程,包括主要填海及第三條跑道建造工程。

  2. 2023年2月15日 · 就香港國際機場三跑道系統項目出現貪污情況執法部門去年中採取暴雪行動目前已拘捕32人經深入調查後今日 (15日)新增落案起訴8人案件至今累計檢控10人包括香港機場管理局一名前總經理一名前首席高級經理及其妻子涉嫌接受提供及處理賄款共430萬港元涉三跑項目工程分判合約及物料訂單總值逾2億港元今日被落案起訴的人士獲准保釋將於本周五 (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他們的案件稍後會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10名被告年齡介乎27至65歲,被控共15項罪名,即3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2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1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8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 (即洗黑錢),以及1項串謀盜竊。

  3. 2023年2月15日 · 案件至今累計檢控10人包括香港機場管理局一名前總經理及一名前首席高級經理涉嫌接受提供及處理賄款共430萬元涉三跑項目工程分判合約及物料訂單總值逾2億元該10名被告年齡介乎27至65歲被控共15項罪名即3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2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8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以及一項串謀盜竊。 其中3名被告為機管局前總經理殷國強及前首席高級經理李永輝,以及李永輝妻子陳珏丹。 另外4名被告與2間三跑項目分判商有關,分別為多金鋼結構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李錦安及其親信屈紀章;以及卡樂工程有限公司(卡樂)東主吳啟安及前項目經理廖偉倫。

  4. 2023年5月30日 · 機場三跑工程貪污案 分判商前員工收4500元賄款判囚6月 官斥違反僱主信任. 機場三跑工程 2021 年初被揭有建築分判商工頭,涉向工人索取及收受非法回佣,以協助對方獲分判商聘用,涉款 4,500 元。 其中一名 47 歲工人早前受審後被裁定 3 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罪成,還押至周二(3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

  5. 2022年8月19日 · 機場管理局一名高層人員及一名分判商東主就香港國際機場三跑道系統項目涉嫌貪污被廉政公署拘捕廉署昨晚18日落案起訴二人分別控告他們涉嫌收取及提供賄款共約380萬元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指稱有機管局人員在參與三跑道系統項目時涉嫌利用職權貪污遂展開調查廉署過去兩天進行代號暴雪的執法行動拘捕共30人當中包括上述兩人。 廉署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後,現階段起訴李永輝,47歲,機管局首席高級經理;吳啟安,65歲,卡樂工程有限公司獨資董事兼股東。 李永輝被控兩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2)(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而吳啟安則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

  6. 其他人也問了

  7. 2024年4月16日 · 廉政公署近年採取連串執法行動打擊向建築工人收賄的貪污行為。 今日 (4月16日)再有兩名香港國際機場第三跑道項目 (「三跑項目)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前僱員被廉署落案起訴二人涉嫌向一名瀝青工人收賄逾20萬元以協助對方獲分判商聘用。 廉署就相關調查至今累計控告28人,涉及賄款共逾160萬元。 余偉麟,45歲,中國水電–中國電建–保華–建信聯營 (SAPR JV合營公司)前管工;及陳銘昌,39歲,德鑄工程有限公司 (德鑄)前工人,同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 (1) (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兩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四 (4月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8. 2022年8月18日 · 廉署拘捕30人涉機場三跑貪污被捕人士分別是機管局短期合約聘用的4名高層。 (港台圖片) 廉署證實拘捕30人指他們涉嫌就機場三跑項目協助批出工程及物料供應合約以及於相關的行政和財務安排上涉嫌貪污被捕人士分別是機管局短期合約聘用的4名高層以及26名承辦商及分判商的職員。 「三跑道系統項目」於2016年展開,機管局當時以短期合約形式額外聘用多名工程人員,他們參與管理「主要填海」及「第三條跑道建造」等工程合約,職責包括協助批出及管理相關的建造及物料供應合約,以及處理相關的行政及財務安排。 廉署接獲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過去數年間,其中一名被告的銀行戶口,有多筆懷疑是賄款的存款,涉及金額共數百萬元,部分款項經由其家人協助存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