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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The Voice of China 中國好聲音 》,是中國大陸的音樂真人選秀節目,荷蘭Talpa公司旗下電視節目《 The Voice 》的中國版本,2012年於當年起每年第三季度在 浙江衛視 播出。 2016年, 燦星製作 監製方與唐德影視之間的版權糾紛而避嫌更名為《 中國新歌聲 》從而轉原創節目,到2017年,荷蘭Talpa公司終止「The Voice of China」在中國地區的授權合作。 2018年正式復播但採取原創模式不使用「The Voice of China」英文名。 概要 [ 編輯] 源於 荷蘭 節目《 荷蘭之聲 》,第1-4季由 燦星製作 監製, 浙江衛視 首播。 劉歡 、 那英 、 庾澄慶 、 楊坤 、 張惠妹 、 汪峰 、 齊秦 、 周杰倫 擔任評委以及導師。

  3. 概要. 總覽. 賽季. 標誌. 爭議. 注釋. 外部連結. 參考資料. 中國好聲音. 關於製作公司燦星製作在失去《 The Voice 》中國版節目版權前引進位作的此一系列節目請見中國好聲音 (The Voice of China) 」。 此條目頁的主題是一部中國大陸綜藝節目。 關於這個中文名字或相似名的其他意義和用法請見中國好聲音 (消歧義) 」。 提示 :此條目頁的主題不是 中國之聲 、 中國新聲代 、 中國好歌曲 或 中年好聲音 。 《 中國好聲音 》(英語: Sing! China )是 中國大陸 一個已停播的 音樂 選秀 電視節目 ,由 燦星製作 公司 製作,並由 浙江衛視 於2016年7月15日夏季開始播放。

  4. 實際上,《中國好聲音之所以可以給觀眾留下深刻印象與其他選秀節目區分開來很大程度上僅僅在於淘汰階段的轉椅盲選的淘汰方式統一的商標只是用來塑造品牌而轉椅涉及的專利基本不會對觀眾產生影響但即便是這種較為具體的模板」,事實上也難以超越思想進入表達的領域狹義的模板是指版權方製作的節目寶典」(Bible),其中事無巨細地描述了舞台佈景節目流程分鏡安排甚至導師的發言風格。 但實際交易中的「模板」還包括商標的使用權、專利的使用權(轉椅的專利)。 這其中,只有這個「節目寶典」本身可以獲得版權保護,而節目寶典之中描述的轉椅淘汰這個方式作為節目的構思,和 Baker 案中的「記賬方式」一樣無法獲得版權的保護。

  5. 2021年12月25日 · 好聲音是門賺錢的好生意好生意自然引來爭搶那它到底屬於誰呢爭奪版權官司打了1年半還未停. 《好聲音的節目創意來自於荷蘭Talpa公司該公司擁有TheVoice of…」節目的知識產權2012年燦星製作通過模式購買將節目的名稱使用權具體製作流程甚至對方製作團隊一起引入的方式將該節目引入好聲音作為節目名稱於2012年至2015年製作並在浙江衛視播出。 《好聲音》自2012年播出以來,收視率在國內連續4年保持領先,製作方也收穫了巨大經濟利益。 據媒體報道,《好聲音》第四季總決賽60秒廣告拍出了3000萬元的高價。 然而,隨著節目知名度的提高,製作成本也水漲船高。

  6. 2023年8月25日 · 版權來自荷蘭的中國好聲音》,2012年在中國管控娛樂圈的封鎖環境下仍殺出重圍而後成為選秀音樂節目的標竿儘管10年來創造不少影視里程碑卻也同樣面臨各種爭議

  7. 2016年6月22日 · xinhua. 2012年到2015年燦星公司在Talpa公司的授權下製作了第1-4季中國好聲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裁決要上海燦星公司全面停止使用中國好聲音的節目名稱該公司製作的真人選秀電視節目中國好聲音深受中國觀眾歡迎燦星公司同前合作伙伴Talpa公司發生了版權紛爭後法庭作出了上述裁決。...

  8. 2016年7月20日 · 以中國好聲音為例中國方所購買的電視版權其實是購買了荷蘭權利方的以下權利: The Voice 的商標使用權. 為盲選賽制而製的轉椅專利權. 由荷蘭方所擁有的節目手冊版權,在節目手冊中詳細描述如何佈景、營造節目氣氛、風格,以及節目流程等完整的節目製作細節。 而且,電視節目當然受著作權保護啊! 但是,是在整個製作程序中的最後錄製結果階段,所以,受保護的部分是電視節目錄製完成的成品 (表達)。 關鍵四: 現有的節目受保護的途徑. 先說說我們所熟知的領域,其實不外乎專利、商標與公平交易法,但是這些法律的規範目的都不是針對「節目模式的構想」,這些規範或許能夠間接的保障該節目,但是仍然無法防堵節目模式的構想受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