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留學 ,本意指留在異地上學,現在多特定指離開國境和熟悉環境的異地就學,也稱 留洋 ,參加者被稱為留學生, 教育 時間可以分為短期 [註 1] 或長期,另外, 美國 等國家組織的一類海外短期的 交換學生 計劃,其英文名字「Study abroad」直譯也為留學,又稱為 海外研修 (中國大陸、港澳稱為「海外交流」)。 除了自行向收留外國學生的學校申請之外,很多學生出國也都會利用 留學代辦 或稱 留學仲介 來註冊學校或選擇留學國家,或者兩者搭配使用的方式來協助出國學習的手續辦理。 原因 [ 編輯] 留學的原因主要有下: 旅遊. 開闊眼界和經驗. 學習與該國有關的 語言 、 文化 知識. 追求更好的教育條件。

  2. 此條目頁的主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的高等教育。 關於中國的 香港特別行政區 高等教育,請見「 香港專上教育 」。 中華人民共和國 高等教育 屬於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 體系中的重要一環,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根據教育部2018年數據,中國高等教育毛入學率為45.7%。 [1] 2019年高等教育畢業生834萬,而1997年出生人數1445萬,占比達到57%。 [2] 基本制度 [ 編輯] 您可以在 維基文庫 中查找此百科條目的相關原始文獻: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分級 [ 編輯] 根據從1981年1月1日正式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第十五條 高等教育包括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 高等教育採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

  3. 其他人也問了

  4. 2024年5月4日 · 而在中國的城市中少部分有條件的家庭會將孩子送到澳大利亞美國等國家接受高等教育這股留學熱也有發展到中學時期的趨勢。[57] 2022年5月1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表示中國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口達到2.4億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57.8%

  5.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留學生特權問題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院校 在招收來自中國以外其他國家 留學生 時,給予外國留學生包括錄取、學費、獎學金、住宿、設施等方面特權或「 超國民待遇 」所引發的 教育公平 (英語:Educational equity) 問題。 [1] 除此之外,留學生在面臨學業考試、學位授予、紀律與法規執行及交友社交方面也曾獲得不同程度的特殊待遇。 [2] [3] [4] 背景 [ 編輯] 拓展國際影響力 [ 編輯] 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涉及國際學生的具體法律,但是相關政策是國際關係的產物,其國際教育合作政策與國家戰略緊密相關,國家戰略甚至決定了國際教育合作政策。

  6.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本土留學 是在 中國大陸 出現的一個新名詞。 自從大陸 改革開放 以來中國學生已經有條件走出國門到世界各地 留學 。 然而,畢竟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出國的,尤其是有工作的成年人。 中國政府鼓勵國外教育機構到中國大陸合作辦學,一般是中外雙方各負責部分教學內容和管理。 2007年,美國德橋教育機構提出本土留學的構想,雖然形式上仍然是中外合作,但教學完全由外方學校承擔,中方合作單位僅提供場地和人員管理,中國學生可以在本地就學,獲得國外學歷 文憑 。 當然,由於中國的現行政策,本土留學尚在探討之中。 估計不久的將來,這樣的合作就會普遍存在。 外部連結 [ 編輯] 美國德橋教育機構. 分類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

  7. 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 (英文: Chinese Service Center for Scholarly Exchange ,簡稱 CSCSE ),對外又稱 中國留學服務中心 ,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直屬正司局級 事業單位 ,主要負責出國 留學留學回國、來華留學以及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等領域的相關服務。 其辦公地點位於 北京市 海淀區 北四環西路 56號輝煌時代大廈6層 。 [1] 歷史沿革 [ 編輯] 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前身為 高等教育部 出國留學生集訓辦公室 ,成立於1964年7月。 1981年,在集訓辦公室的基礎上成立了 教育部出國人員北京集訓部 ;1983年更名為 國家教育委員會 出國留學人員北京集訓部 。 [1]

  8. 在 中國 ,從 清朝 起公費留學是政府作為學習外國文化的一個國家策略從此不斷有規劃政府經費支持學生出國求學以便日後回國提升國內技術及知識從過去100年間影響中國現代化進程的大事觀之,「留學處在一個很靠前的位置上一部留學史實際上是中國社會變革時局演化的投影並由此影響科學文化的發展和社會進步。 因此,公費留考錄取者們可說是肩負著振興國家的重責大任。 在台灣,中華民國政府遷台以後繼續維持這種制度,持續獎勵優秀學生出國留學。 以下就公費留考制度的起源與演變做個介紹: 歷史緣起. 1870年, 容閎 向清政府倡議派幼童前往 泰西 肄業之計劃,獲其好友 丁日昌 贊同,並且得到 曾國藩 、 李鴻章 支持,於是清政府成立「幼童出洋肄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