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那么,这些“结婚”都是怎么个操作手法? 1、20万就能拿“单程证”? 近日,有港媒记者暗访了从事相关“通道业务”的公司,揭开了这些黑中介的犯案手法:

    • 假結婚的認定
    • 假結婚的刑事責任(見圖1)
    • 結論

    假結婚是泛稱結婚的雙方間並沒有真的要永久共同生活而結為配偶的意思,只是為了其他目的(例如想來臺工作),將結婚當作是一種手段。不過,通常假結婚的認定需要結合個案中的具體情形才能綜合判斷,因此本文僅整理法院曾認定為假結婚的案例並加以介紹。

    (一)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

    沒有結婚的意思卻向臺灣的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將使戶政機關的公務人員將不實事項登載於公文書內,可能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若進一步拿了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文書去申請文件(如依親居留等)時,還會成立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下同)1萬5,000元以下罰金。

    (二)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臺灣地區罪、意圖營利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臺灣地區罪

    以假結婚的方式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臺灣地區,可能構成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臺灣地區罪,可處1年~7年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如果使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是為了為其工作或賺取利益等而涉及營利,則可能構成意圖營利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臺灣地區罪,刑度提高到3年~10年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首謀的人,如人蛇集團的首腦,更將被加重到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

    A在本例中為人頭老公,B則可能是人蛇集團的成員。因為A與C素昧平生,結婚的費用又由B全包,顯然與常情不符,且婚後A、C也沒有共同居住,A每個月還繼續跟C收「老公費」,綜合判斷後,有高度可能法院會認定這是假結婚,A、B及C均有可能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2. 2018年5月9日 · 如有內地居民以「假結婚」方式申請來港,入境處透過現時一系列打擊「假結婚」措施,認真處理並作出深入調查,搜集足夠證據及提出檢控。

  3. 其他人也問了

  4. 2022年9月2日 · 所以司法實務上,多半認為這種假結婚要做的是提出訴訟:「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因為雙方的婚姻關係實際上是的,但又有登記的外觀,所以我們希望法院可以確認這個婚姻關係根本就是的,這就是假結婚的「離婚方式」。

  5. 結婚應該要雙方拿著結婚證書一起到戶政事務所登記,這還算一般人都可想像的,特別要注意的地方在於,依多數法院見解,結婚證人指「有行為能力且在場親見並願證明之人而言」,也就是說證人必須要親自見聞新人確實均有結婚真意而作證,至於作證簽名的時間、地點 (是不是在登記時或婚宴時)則不影響。 換句話說,證人若不能確定是不是兩位新人都有結婚的意思就簽名,將來也可能遭認定不符上述第2點的要件,因此即便登記完成也是無效的。

  6. 2021年6月16日 · 很多時候,參與者在簽署結婚證書後才發覺須要配合對方一連串的申請程序,好讓內地一方能「辦妥」手續藉以符合其來港探親或家庭團聚之目的,該程序手續包括親身前往內地當局協助及證明關係。 當他們後悔當日所作協議之時,臨陣退縮只會惹來更多滋擾、威逼甚至恐嚇之言語,此時,收取報酬的一方陷於進退兩難的局面,去與不去內地手續均涉及人身安全的問題,最後唯有選擇自首。 可是,此種自首情形也不能改變起訴及刑責的事實。 他或她會被控串謀欺詐罪,亦即根據普通法和現行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59C (6)條,或第461章《刑事司法管轄條例》第2 (3)條和第6條提出起訴的罪名。 被裁定干犯串謀欺詐罪的人,經定罪後可被判最高監禁14年,並須即時監禁。

  7. 新式婚姻. 另一種稱作新式婚姻,即兩名年滿16歲的未婚男女舉行公開的結婚儀式,並由至少兩名見證人在場見證,而任何一個擁有合理思維的人都會認為他們已透過該儀式結為夫婦。 雙方進行的結婚儀式必須公開,意即任何沒有獲邀的人士均能觀看。 例如舉行儀式的場地沒有關上門,便算符合公開原則。 這種婚姻亦稱作認可婚姻。 上述兩種婚姻(中國舊式婚姻及新式婚姻)的締結雙方可到婚姻登記處補登記手續;即是說,雙方即使已經完婚,仍可到婚姻登記處登記該段婚姻。 為舊式或認可婚姻辦理登記手續,該段婚姻便會成為合法婚姻,婚姻亦因而具法律約束力,受法律承認,並可在香港執行。 香港法例 第178章《婚姻制度改革條例》 第7條 及 第8條 列明甚麼婚姻可獲承認為舊式婚姻和認可的新式婚姻, 第9條 則訂明兩種婚姻的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