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4年3月14日 · 房委會轄下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及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今日舉行聯席會議通過對受該項清拆計劃影響的住宅及商業租戶的遷置及相關安排。 「現時居於華富邨華安樓及華樂樓的受影響住戶約有900個。 鄰近作為接收屋邨的華景街公營房屋項目可提供共1 208個單位,足以讓他們全部遷置入住,預計於二 二六年年底開始入伙。 在資源許可下,受影響住戶亦可遷往其選擇的任何地區的合適翻新公屋單位。 」房委會發言人表示。 發言人補充:「所有受影響的住戶將獲發放住戶搬遷津貼,視乎住戶家庭人數,金額由10,030元至31,910元不等,以協助他們支付部分搬遷開支。 一人和兩人住戶亦可選擇領取單身人士津貼/兩人家庭津貼,代替接受公屋安置。

  2. 2023年11月6日 · 由於彩虹邨有11座約7400個單位近17500人居住消息指預計項目將分期重置清拆。 房屋署回覆查詢時表示,因應2022年《施政報告》的提議,正積極在目前進行及規劃中的十個重建計劃以外,再選出多一條公共屋邨展開重建研究,待有結果會適時公布。

  3. 2023年11月6日 · 11月06日 18:39 香港電台. 消息指,房委會已選定重建有超過60年歷史的彩虹邨,預計最快年底公布。 (孔令輝攝) 消息指房委會已選定重建有超過60年歷史的彩虹邨預計最快年底公布由於彩虹邨有11座約7400個單位消息指預計項目將分期重置清拆有居民說單位已日久失修贊成盡快重建。 有房委會委員估計,彩虹邨要分兩至三期重建,附近正在興建的宏照道及美東公屋項目,可用作安置。 房屋署表示,正積極再選出多一條公共屋邨展開重建研究,待有結果會適時公布。 你可能喜歡. 立法會考察團晤大馬農業銷售局代表 討論清真認證等議題. 05月13日 23:40.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率領的立法會考察團,繼續在馬來西亞吉隆坡的職務考察。 考察團早上到訪馬來西亞國會,禮…

  4. 2023年11月6日 · 據了解房委會已選定重建在1962年入伙有超過60年歷史的彩虹邨預計將分期重置清拆最快年底公布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會議上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說屋邨重建需要視乎樓宇的體質及底子」,形容年紀大不一定身體最差」,並非60年樓齡就必定優先重建。 她指出,一些古舊的屋邨維修保養費用會越來越多,狀態亦一定亦及不上新屋邨的狀態好。 何永賢說,因為很多舊屋邨有單位回收作編配,所以要很多條屋邨同時重建是艱難,當局會繼續檢視有無合適的屋邨,會適時公布,她明白居民希望較早知道哪條屋邨將會重建而有所準備,但當局要考慮不同因素,不容易提早把將會重建的屋邨排列出來。 你可能喜歡. 消息:政府將修例增加社工註冊局成員 委任多於選任. 05月14日 13:33.

  5. 2024年4月5日 · 04月05日 11:30 香港政府新聞公報. 六名司理人和三名共同業主由於不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發出的清拆令上月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共逾四十六萬元第一宗個案涉及元朗丈量約份第124約其中兩個地段的一個面積約1 900平方米的僭建物有關地段由負責管理祖堂土地的六名司理人共同管理。 由於有關搭建物不會獲得地政總署發出的豁免證明書,不屬《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第121章)的新界豁免管制屋宇;而有關僭建物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屋宇署遂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向有關司理人發出清拆令。 由於該六名司理人沒有履行清拆令,故遭屋宇署提出檢控,並於去年四月二十八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法庭押後聆訊,並命令司理人匯報清拆有關僭建物的情況才判刑。

  6. 2023年12月25日 · 屋宇署表示截至本月中旬已向屯門蟠龍半島20間獨立屋業主發出清拆令着令清拆有關僭建物及糾正違規地盤平整工程相關清拆令亦已送交土地註冊處釘契」。 另外,署方已向其中4間獨立屋的業主進行檢控。 屋宇署回覆查詢表示過去曾因應舉報就屋苑個別獨立屋的僭建工程及違規地盤平整工程發出清拆令並向未有遵辦的業主提出檢控。 但航拍照片顯示,屋苑內仍有其他獨立屋涉及僭建、違規地盤平整工程和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因此屋宇署及地政總署決定鎖定此屋苑的沿海或近斜坡獨立屋並展開行動。 發言人說會繼續聯同地政總署進行聯合行動,並會分批向餘下有違規情況的獨立屋業主發出清拆令,以及跟進已發出清拆令的遵辦情況。 你可能喜歡. 故宮文化博物館「圓明園──清代皇家園居文化」展覽明天揭幕. 03月19日 18:29.

  7. 2023年10月4日 · 10月04日 11:37 香港電台. 屋宇署公布兩宗不遵從清拆令被法庭判罰個案有關業主共被判罰款近16萬元。 (港台圖片) 屋宇署公布兩宗不遵從清拆令被法庭判罰的個案有關業主上月共被判罰款近16萬元第一宗個案涉及大埔康樂園一幢獨立屋毗鄰花園上加建一個兩層高僭建物面積共約60平方米。 由於有關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先後於2015及2020年遭屋宇署檢控及罰款。 之後業主仍不履行清拆令,屋宇署第三次提出檢控,業主上月被判罰款75000多元。 第二宗個案涉及大埔大美督一幢村屋的若干個建於地下、簷篷及天台的僭建物,面積共約40平方米。 兩名共同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於2020年遭檢控及判罰款。 之後業主仍不履行清拆令而再被檢控及定罪,上月被法庭判罰款共83000多元。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