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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11月20日 · 破產有什麼壞處? 1.影響日常生活. 在日常生活方面,破產人士的生活須盡量簡樸。 除非有充份理由,否則一般都不可以乘坐的士、申請貸款、買車、買樓、投資基金、購買名貴物品等,亦不可以為破產前已簽訂的人壽或儲蓄保險保單供款。 如有需要,破產管理署的職員有機會前往其的居所進行檢查。 2.出境受嚴格限制. 破產不可去旅行? 嚴格來講,破產人士仍然有外遊自由,不過所有開支都不可以由破產人的資產同收入支付,即是去旅行都一定要有人請才可以去。 此外,破產人士每次出境都要預先通知署方或受託人,並且清楚交代行程目的。 否則或被視為不合作,從而被延長破產期「加監」。 3.破產記錄跟一世.

  2. 破產後果與壞處: 正常來說,破產的期限為四年,而申請破產人士每月之入息減去日常支出後,所剩的金額便須作還款之用。. 破產令頒發及生效後,須立即聯繫破產主任或受託人,並提交收入支出及個人資產等事項。. 另一個破產壞處是當事人只可以持有一個 ...

  3. 根據2022年資料,破產人中40歲或以下者佔整體38.58%;接近75%個案的破產原因是無業/失業,以及收入未能應付基本開支,其餘原因包括過度信貸、賭博、投資失利等。 資料來源:破產管理署. 破產後的債務安排. 從機制上說起,破產並不代表可以大安旨意「走數」,破產人的收入,以及被署方或受託人接管的資產都要用作攤還債務。 如果破產人仍持有物業,有關物業亦會被變現;如屬聯名持有物業,破產人所佔的權益亦會歸受託人接管及被變現。 署方或受託人會考慮破產人及其家庭的「合理需要」,從而將他的資產及收入之結餘分給各個債權人還債。 所謂「合理需要」是指破產人的衣食住行、教育、醫療、入息稅支出及強積金供款等開支。 署方或受託人會調查破產人在提交破產呈請前如何處置其所有資產。

  4. 為什麼要申請破產?. 據統計,破產人士中以50歲以上和40至50歲兩大年齡組別為主,近80%個案都由超支和失業所致,而其他原因則包括過度貸款、賭博、投資失利等。. 某程度上,申請破產對債務人和債權人都有好處;對債務人而言,申請破產後可以抵銷各種債務 ...

  5. 破產大致上可以區分為主動和被動兩大類型:主動破產是當債務人自己申請破產;而被動破產則是當債務人無法償還欠款,債權人向法院提出破產請求。 破產確實對債務人有一定的益處,最主要的是破產人將受到破產法的保護,破產生效之後,所有債權人在法律上都不可以再向債務人追討債務。 然而,在破產期間債務人只能保有足夠支撐基本生活的收入,其餘的部分則必要交給受託人,以分配給原來的債務人,作償還債務。 至於破產維持的時間,若破產管理署判斷債務人有跟受託人充分合作,一般情況下破產狀態會在四年後自動解除。 破產後收入安排. 於破產階段,受託人擁有權利要求破產人上交在此期間所獲得的任何財產。

  6. 2024年1月25日 · 破產是指債務人無力償還債務時啟動的法律程序,由破產案受託人處理債務安排,確保資產公平及有序地攤分給債權人。 而債務人期間生活上會有很多限制。 申請破產程序. 1. 填寫表格:以中文或英文填妥表格「債務人破產呈請」及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債務人破產呈請),申請文件可於破產管理署下載。 2. 繳交款項:前往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10樓破產管理署接待處(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30分),繳付$8,000的款項。 3. 見證:在律師/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獲授權的破產管理署職員面前進行見證,並要在律師、監誓員或獲授權監誓的法院人員面前,就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進行宣誓。 4. 支付法庭費用. 5.

  7. 2024年10月3日 · 破產後仍可能要繼續還債 破產後,也不等同可以「借錢唔還」。法院頒破產令後,債務人的資產將要變賣用作還債;而破產令生效期內,部份亦要被分配用作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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