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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護苗基金 – 「護苗基金」由演員及心理治療學碩士蕭芳芳女士創辦,於1998年11月正式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認可為合法慈善團體,旨在保護18歲以下人士免於遭受性侵犯。. 作為保護及關注兒童福祉的慈善團體,護苗基金對於「強制舉報草案」及於2024年5月18日 ...

  2. 護苗基金演員及心理治療學碩士蕭芳芳女士創辦,於1998年11月正式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認可為合法慈善團體,旨在保護18歲以下人士免於遭受性侵犯。

  3. 護苗基金 (英語: End Child Sexual Abuse Foundation, ECSAF),為 香港 一家 慈善團體,成立於1998年,目的為保護及避免18歲以下兒童以及青少年 受誘拐 或被 性侵犯 傷害。 會長及創始人為著名演員及心理治療學碩士 蕭芳芳 [1]。 服務. [編輯] 位於 石硤尾 的護苗基金總部. 1. 護苗教育課程. 護苗基金設有六個性教育課程,2001年至2021已有超過865, 000萬名學童參與。 課程包括: 《初小學生性教育》課程,另特設有英文版課程. 《高小學生性教育》課程. 《智障學生性教育》課程. 《初中學生性教育》課程. 《中一至中六學生E-class性教育》課程. 《護苗性教育週》 課程特色:

  4. 2024年6月27日 · 蕭芳芳今日27日以護苗基金會長身份聯同護苗基金執行經理楊文慧現身立法會,並向《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委員會成員黎棟國議員遞交 ...

  5. 2024年6月27日 ·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達里)「護苗基金」會長蕭芳芳今日到立法會向黎棟國議員遞交意見書,就《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提出6項建議,在「嚴重傷害」的界定上,建議加上「傷害的複雜性」,包括涉及多種施虐行為或多個施虐者;建議全方位強制虐待兒童舉報,讓專業及早介入個案;建議必須清楚列明所有對兒童施行的性暴力、性侵犯和性行為,都是「強制舉報虐待兒童」的元素;建議草擬「指引」時向各有關專業進行咨詢,以致「指引」更切合前線實況;建議條例由個別專業按步實施,減低法例執行初期可能產生的問題,以致法例無法即時得到貫徹;建議考慮司法與跨專業團隊合作,發揮法律作用,協助家長改正施虐行為,避免兒童再受虐待,亦確保舉報之後涉及的兒童,可以在不受虐待的環境中安全成長。

  6. 2017年12月27日 · 護苗基金於一九九八年正式成立,目的為保護及避免十八歲以下兒童以及青少年受誘拐或被性侵犯傷害。 基金會由蕭芳芳(芳芳姐)創立,並由她擔任主席。 護苗基金過往向小學生提供了「護苗教育課程」,教導學生如何防範性侵犯;亦設立了「護苗中心」,成為「護苗」工作的總部;「護苗基金教育巡迴車」則到香港各區宣揚有關信息;同時成立了護苗熱線,為受害人及其家人提供資訊、支援及輔導服務。 護苗基金明年將踏入二十年,回顧過去,芳芳姐滿意基金會推行的活動及成果嗎? 芳芳姐說:「一九九七年春天,第一位鼓勵我成立護苗基金(以下簡稱護苗)的有心人,是現任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 我心想,有她導航,準能篤定地『即管去馬』,我就不會像無頭蒼蠅,瞎撞了。 沒料到幾個月後,她榮任香港特別行政區首位律政司司長。

  7. 2024年6月27日 · 護苗基金會長蕭芳芳呼籲全社會支持草案,促請政府積極推動法案的完善和落實。 蕭芳芳(左)與黎楝國(右)就強制舉報虐兒條例草案提出六點意見(黎婉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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