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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3年2月10日 · 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實可雙規. 作者: 練乙錚. 熱點新聞. 更新於︰2013-02-10. 編者按最近香港政協委員劉夢熊披露特首梁振英賄選內幕後信報發表這篇文章招來梁振英發律師信指控信報誹謗引起社會新一波關於新聞自由的震盪。 本文主要指責梁振英的上台,「是紅色父系與黑色母系結合的産物」,即一半是中共江系一半是黑道的支持,才得以在小圈子中當選。 劉夢熊的揭發,顯示梁振英有利用黑道製造假民意的欺君之罪。 梁告信報後,信報予以解釋並向讀者致歉,香港左報則發表文章貶斥練乙錚。 記協維護言論自由,指梁特首開了惡例。 特此轉載練乙錚文章,供讀者明察。 練乙錚(1951—)二月初接受親中之中評社專訪。 談他從文革熱衷馬列毛到80年.

  2. 事源於早前學者練乙錚的一篇題為誠信問題已非要害梁氏涉黑實可雙規的文章內文指出挺梁遊行出現了黑道派錢醜聞梁又泡制具欺騙性的黑底民意」,故此建議中央對以梁為首的幾個涉黑人物進行雙規」,此文無疑已觸動了梁政府最敏感的一根神經線。 相關内容. 港媒:梁振英控報章誹謗系因北京. 梁振英:信報指控嚴重得嚴肅處理. 梁振英指控報章誹謗港民主派震驚....

  3. 信報於一月二十九日刊登練乙錚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實可雙規文章及於今日二月七日刊登啟事一事行政長官梁振英有以下回應: 「我一向尊重言論及新聞自由但該文章指本人涉黑指控嚴重不得不嚴肅處理。 我注意到並接受《信報》今日啟事中的最後一段,即『本報管理層、編輯部及文章作者並無指稱梁先生已經涉黑,若因文章而引起讀者對梁先生產生不公的結論或引來不便,我們謹此致歉』。 完. 2013年2月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3時15分. |.

  4. 前者指2013年2月評論人練乙錚在信報撰寫一篇題為"誠信問題已非要害梁氏涉黑實可雙規"的評論文章內容談及曾是梁振英選舉時頭號支持者全國政協前委員劉夢熊訪問時透露自己如何協助梁振英當選特首並質疑梁振英"涉黑"。 梁振英向信報及練乙錚發律師信指對方涉嫌誹謗,《信報其後向讀者致歉。...

  5. 2013年2月8日 · 信報於上月廿九日刊登特約評論員練乙錚一篇題為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實可雙規之評論文章內容提到全國政協劉夢熊於陽光時務週刊的訪問暴露了紅色背景梁氏政權的不斷黑道化」。 《信報總編輯陳景祥昨接受電台訪問時稱本月一日收到梁振英以私人名義發出的律師信指該文涉誹謗要求信報撤回文章及不希望再有類似的言論。 練乙錚昨接受電台訪問時拒收回文章,亦沒有不正確的論述,形容梁發律師信「可能係佢(梁)一時衝動嘅結果」。 網上發起「歡迎CY告我誹謗」 據了解,梁振英本月一日發信給《信報》,要求對方三日內撤回評論,但《信報》終決定昨日刊登聲明,表示練乙錚的文章清楚表明對梁的指控論據,須再經求證,但表示「如果文章引起讀者對梁振英產生不公的結論或引來不便,謹此致歉」。

  6. 2018年8月24日 · 律師信還提到2013年1月信報時任特約評論員練乙錚曾發表題為誠信問題已非要害梁氏涉黑實可雙規 〉,其中談及梁振英涉嫌與黑社會有關當時梁振英亦循法律途徑追究律師信強調當時結果是信報作出公開道歉而練乙錚亦離開信報》。 梁振英一方發出第一封律師信後,鍾劍華曾撰文回應,逐點反駁律師信所提指控,強調他所寫文章的說法均為客觀事實,他亦從未指控梁振英為黑社會成員。 鍾劍華質疑梁振英一方對其文章斷章取義,扭曲他在文中的原意。 南韓前總統朴槿惠二審被加刑至監禁25年. 南韓前總統朴槿惠被控受賄、濫用職權等多項罪名,首爾高等法院今早作出二審判決—— 朴槿惠的監禁刑期由24年增加至25年,罰款則由180億韓圜增加至200億韓圜(約合1.4億港元) 。

  7. 今年二月練乙錚在信報發表標題為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實可雙規的文章惹來特首梁振英發律師信給信報控其誹謗。 最後,事件以《信報》刊登澄清及道歉啟事、梁振英接受道歉作結,練乙錚最終沒有跟特首對簿公堂。 今次被特首發律師信,傳媒都憂慮新聞自由會被打擊,擔心日後評論員不能據事直書,但作為當事人的練乙錚卻指,沒有感到政治壓力。 他說:「看你怎看待壓力,你覺得應該向它低頭,你就會感受到;你覺得無所謂,一樣這麼生活、這麼做事,那你就不會被它影響到。 」任他風吹雨打,練乙錚都堅持不會改變寫作筆調,他解釋:「因為我不是在香港打工,我又不是公務員,我說的話對我的生計沒有影響。 接近二十年的時事評論員生涯,練乙錚自有一套不可退讓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