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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10日 · 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實可雙規. 作者: 練乙錚. 熱點新聞. 更新於︰2013-02-10. 編者按:最近香港政協委員劉夢熊披露特首梁振英賄選內幕後,信報發表這篇文章,招來梁振英發律師信指控信報誹謗,引起社會新一波關於新聞自由的震盪。 本文主要指責梁振英的上台,「是紅色父系與黑色母系結合的産物」,即一半是中共江系一半是黑道的支持,才得以在小圈子中當選。 劉夢熊的揭發,顯示梁振英有利用黑道製造假民意的欺君之罪。 梁告信報後,信報予以解釋並向讀者致歉,香港左報則發表文章貶斥練乙錚。 記協維護言論自由,指梁特首開了惡例。 特此轉載練乙錚文章,供讀者明察。 練乙錚(1951—)二月初接受親中之中評社專訪。 談他從文革熱衷馬列毛到80年.
事源於早前學者練乙錚的一篇題為《誠信問題已非要害,梁氏涉黑實可雙規》的文章,內文指出挺梁遊行出現了黑道派錢醜聞,梁又泡制具欺騙性的「黑底民意」,故此建議中央對以梁為首的幾個涉黑人物進行「雙規」,此文無疑已觸動了梁政府最敏感的一根神經線。 相關内容. 港媒:梁振英控報章誹謗系因北京. 梁振英:信報指控嚴重得嚴肅處理. 梁振英指控報章誹謗港民主派震驚....
就《信報》於一月二十九日刊登練乙錚《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實可雙規》文章,及於今日(二月七日)刊登啟事一事,行政長官梁振英有以下回應: 「我一向尊重言論及新聞自由,但該文章指本人涉黑,指控嚴重,不得不嚴肅處理。 我注意到並接受《信報》今日啟事中的最後一段,即『本報管理層、編輯部及文章作者並無指稱梁先生已經涉黑,若因文章而引起讀者對梁先生產生不公的結論或引來不便,我們謹此致歉』。 完. 2013年2月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3時15分. |.
前者指2013年2月,評論人練乙錚在《信報》撰寫一篇題為"誠信問題已非要害梁氏涉黑實可雙規"的評論文章,內容談及曾是梁振英選舉時頭號支持者、全國政協前委員劉夢熊訪問時透露自己如何協助梁振英當選特首,並質疑梁振英"涉黑"。 梁振英向《信報》及練乙錚發律師信指對方涉嫌誹謗,《信報》其後向讀者致歉。...
2013年2月8日 · 《信報》於上月廿九日刊登特約評論員練乙錚一篇題為「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實可雙規」之評論文章,內容提到全國政協劉夢熊於《陽光時務週刊》的訪問「暴露了紅色背景梁氏政權的不斷黑道化」。 《信報》總編輯陳景祥昨接受電台訪問時稱,本月一日收到梁振英以私人名義發出的律師信,指該文涉誹謗,要求《信報》撤回文章及不希望再有類似的言論。 練乙錚昨接受電台訪問時拒收回文章,亦沒有不正確的論述,形容梁發律師信「可能係佢(梁)一時衝動嘅結果」。 網上發起「歡迎CY告我誹謗」 據了解,梁振英本月一日發信給《信報》,要求對方三日內撤回評論,但《信報》終決定昨日刊登聲明,表示練乙錚的文章清楚表明對梁的指控論據,須再經求證,但表示「如果文章引起讀者對梁振英產生不公的結論或引來不便,謹此致歉」。
2018年8月24日 · 律師信還提到,2013年1月《信報》時任特約評論員練乙錚曾發表題為〈 誠信問題已非要害,梁氏涉黑實可雙規 〉,其中談及梁振英涉嫌與黑社會有關,當時梁振英亦循法律途徑追究。 律師信強調,當時結果是《信報》作出公開道歉,而練乙錚亦離開《信報》。 梁振英一方發出第一封律師信後,鍾劍華曾撰文回應,逐點反駁律師信所提指控,強調他所寫文章的說法均為客觀事實,他亦從未指控梁振英為黑社會成員。 鍾劍華質疑梁振英一方對其文章斷章取義,扭曲他在文中的原意。 南韓前總統朴槿惠二審被加刑至監禁25年. 南韓前總統朴槿惠被控受賄、濫用職權等多項罪名,首爾高等法院今早作出二審判決—— 朴槿惠的監禁刑期由24年增加至25年,罰款則由180億韓圜增加至200億韓圜(約合1.4億港元) 。
今年二月,練乙錚在《信報》發表標題為《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實可雙規》的文章,惹來特首梁振英發律師信給《信報》控其誹謗。 最後,事件以《信報》刊登澄清及道歉啟事、梁振英接受道歉作結,練乙錚最終沒有跟特首對簿公堂。 今次被特首發律師信,傳媒都憂慮新聞自由會被打擊,擔心日後評論員不能據事直書,但作為當事人的練乙錚卻指,沒有感到政治壓力。 他說:「看你怎看待壓力,你覺得應該向它低頭,你就會感受到;你覺得無所謂,一樣這麼生活、這麼做事,那你就不會被它影響到。 」任他風吹雨打,練乙錚都堅持不會改變寫作筆調,他解釋:「因為我不是在香港打工,我又不是公務員,我說的話對我的生計沒有影響。 接近二十年的時事評論員生涯,練乙錚自有一套不可退讓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