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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農場餐廳,由陳興濤及其他股東於1987年合資75萬港元創辦,首家分店設於 中環 威靈頓街。. 餐廳供應經改良的簡單西餐,標榜所有食物不含 味精。. 餐廳主要提供套餐,價格大眾化,當中以 羅宋湯 及 牛扒 聞名。. 全盛時期,農場餐廳規模擴展至48家分店,僱員 ...

  2. 1987年,陳興濤與其他股東張生合資75萬港元創辦「農場餐廳」。以獨特的方法管理餐廳,例如禁止員工說粗口,也禁止廚房員工抽煙等。 [1] 全盛時期,農場餐廳擴展至48家分店,僱員達1,300人,每天營業額接近20萬港元。

  3. 陳興濤,61歲,農場餐廳老闆。如果你知道他是誰,你應該早於八十年代出生。曾擁過億身家、48間農場餐廳的他,一生傳奇大起大落。破產、東山再起、再執笠再開舖……本月他在長洲再起步,眼神堅定對記者說:「今日我掛得起農場餐廳這個招牌,這個招牌賺到所有的錢,扣除我的人工,我會全部回饋給香港社會。《果籽》栽種品味,一籽了然。...

  4. 根據《維基百科》,農場餐廳老闆陳興濤在落難前,曾經擁有分店48家,僱員達1,300人,每天營業額接近20萬港元,居住於半山區旭龢道3,400呎的住宅,擁有3部汽車,3名傭人及司機。 這位飲食界猛人在當年香港西餐普遍收費較貴的環境下,以合理的價格提供相對優質的西餐,令不少人印象深刻。 虎落平原的陳興濤. 及後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爆發,農場餐廳老闆陳興濤因擴張過度,資金耗盡,最後被債權人申請把公司清盤及個人破產,一代飲食王國就此沒落。 但陳興濤並沒有放棄,於2005年獲法庭解除破產令後,於上水石湖墟市政大樓街市熟食中心重新開業,打算東山再起,並在多次受訪中揚言要打做一個開設一百間農場餐廳的飲食王國。

  5. 2023年10月27日 · 陳興濤1987年創辦農場餐廳,主打牛扒、西餐等菜式,全盛時期有48家分店,惟及後經歷破產餐廳全線結業。 2008年陳老闆東山再起開設5家農家意粉,惟最終均結業,至2015年起再度開設餐廳,目前僅剩下深水埗南昌街舖頭。 資料來源: 農場餐廳FB. 「借錢黨」入公屋邨內揾食! 專向一類人埋手 網民教一招嚇退騙徒 港女長文感激將軍澳醫院 病父入院3日離世獲准一安排:他微笑離開 海洋公園哈囉喂喪屍男爆紅 被封最帥喪屍! 揭真身同姜濤有關? 内地抖音網紅教漂白大閘蟹 由污泥瞬間變白! 網民怒斥:牠快死了 港女黃大仙酒樓食大閘蟹放題 怒轟三碟都是全黑! 經理:蟹好新鮮. 瞬間有共鳴. 23. 0. 3. 19. 2.

  6. 2023年11月1日 · 農場餐廳近年風波不斷,繼去年「高薪請人」一事及余德丞食評風波引起關注,近日老闆陳興濤突於社交平台表示進入結業倒數,又感激每位債主的恩慈和包容,不禁令人擔心其經營前景及心理質素。

  7. 香港繁體. 工具. 陳興濤 (1958年 —), 香港 商人, 農場餐廳 創辦人,經商生涯曾多次 破產,近年輾轉於石湖墟、長洲及深水埗重操故業。 簡歷. [編輯] 早年. [編輯] 陳興濤出身寒微,小學六年級曾派 報紙 以幫補家計,於 聖伯多祿中學 畢業後,曾以自修生身份報考 香港中文大學 新聞系,不過未獲取錄;其後進入 香港大學 主修 中國歷史,1981年於文學院畢業後,以5,000港元到 歐洲 旅遊9個月,並於餐廳工作賺取旅費。 他返回香港後,曾任職家具店 推銷員,之後擔任 教師。 1983年他進入飲食界。 然而需要留意,其生平多由陳興濤向傳媒自述而得,部份內容真確性暫無可考。 創業. [編輯] 1987年,陳興濤與其他股東張生合資75萬港元創辦「農場餐廳」。

  8. 2022年3月29日 · 深水埗農場餐廳老闆陳興濤是個傳奇人物,曾經擁有多間分店,掀起一片港式西餐潮。 最近陳興濤就近日疫情,突然身體力行「愛就要大聲說出來」,將對特首的心聲和愛意,登在報紙上,讓全香港見證。 想認識這位奇葩老闆,可用$128購買新出的窩心蛋卷,以獲取同價餐廳任食劵;而女士幫襯更有免費朱古力玫瑰! 農場餐廳老闆陳興濤 深水埗飲食奇人 致林鄭情信大公開. 到底是這位陳興濤太瘋癲,還是我們凡夫俗子看不穿? 這位1981年畢業於香港大學的陳興濤,可算是餐飲業的奇人。 他一手創辦的農場餐廳,在90年代全盛時間,曾擁四十多家分店。 後來經歷亞洲金融風暴,生意大減,清盤破產,但陳興濤決定捲土重來,2008年在上水開設農家意粉,但經營環境不如理想,2015年又倒閉。

  9. 2024年6月7日 · 農場餐廳老闆陳興濤前日(5日)前在Facebook專頁上,笑訴因差$1000電費被中電停電,直言要求每日「交少少」,但被中電拒絕而直接截電,當日未能開設晚餐。

  10. 2023年11月9日 · 郭官裁決時引述案中證供指,案發的2022年12月7日,事主梁志恒到長沙灣九江街的農場餐廳直播時,遭被告陳興濤(現年65歲)趕走,並拍打事主的手機,令手機跌地,屏幕爆裂及無法使用;被告則自辯稱,事主不肯離開及一直拍攝,構成「滋擾罪」,又不斷講粗言穢語,故擔心他會傷害自己及太太,拍其手機僅自衛及阻止他拍攝。 郭官則質疑,事主的言詞雖然有挑釁性,但他無任何行為威脅他人,看不到會令被告或太太的生命受威脅,加上事主一直在直播被告的行為,若然被告所指的「傷害」是餐廳聲譽,損毁手機根本「無濟於事」;郭官總結被告因不喜歡事主的直播,一時怒惱拍跌手機,裁定他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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