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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刑事狀況. 參考資料. 陳同佳 (英語: Chan Tong Kai ;1998年12月13日 — ), 潘曉穎命案 殺人疑犯。 因殺害女友潘曉穎後從 台灣 潛逃回 香港 而轟動一時。 由於案件發生於台灣境內,加上 两岸之間 因政治原因無法進行司法互助,導致全案長期陷於膠著狀態,至今仍未受法律制裁。 香港 保安局 藉此案在2019年2月提出修訂《 逃犯條例 》草案,最終成為 反修例運動 爆發的導火線。 陳同佳出獄後一直居於 油尖旺區 何文田 京士柏山 安全屋,雖然亦曾公開表示會赴台 投案 ,但至今仍未有實行。 2018年12月3日,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 正式對陳同佳發布通緝,時效長達37年6個月 [4] 。

  2. 命案受害者潘曉穎與嫌犯 陳同佳 均為 香港居民 ,兩人以情侶關係在2018年2月8日赴臺旅遊,同月13日入住紫園旅店。 潘曉穎在同月17日於旅店房內遇害,翌日被棄屍在 臺北捷運 竹圍站 外公園的草叢,其男友陳同佳則於案發後搭機返港。 在命案於3月13日被揭發後,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 分別在同年3月、4月和7月,向 香港律政司 三度提出 司法互助請求 ,惟 香港政府 以港臺兩地之間並無移交疑犯的機制為理由,未有理會台方遣送陳同佳至臺灣受審的請求。 士林地檢署在同年12月3日正式對陳同佳發出時效長達37年6個月通緝令 [3] 。

  3. 2019年4月29日 · 據《東周刊》去年報道,陳同佳在兼職期間認識 潘曉穎 ,2人自前年8月正式拍拖,前者更自同年年底開始,屢次帶回家,2人不時在走廊「攬攬錫錫」。. 直至去年1月2人關係轉差,晚上回家時在走廊各靠一邊牆互不理睬。. 律政司在庭上透露,曾兼職店舖 ...

  4. 2019年4月12日 · 控方案情指,陳同佳和潘曉穎案發時均19歲,二人因在同一間公司當兼職而認識,相識約1個月成戀人。 同年12月初,二人計劃到台灣旅行,陳亦在相約時間得知潘懷孕約5星期。 潘於出發前(約2018年2月8日)告知母親會與一名朋友去台灣,並在同月17日回港,但沒有告知該名「朋友」是誰。 至17日凌晨1時許,潘與母親發短訊,並稱將會在同日稍後返港,惟此後便失去聯絡。 潘母發現陳的入台證副本. 潘母於去年3月就女兒失蹤在港報警,之後在住所找到陳的入台證的影印本,當中提及在台北居住的酒店。 警方2018年3月13日即聯絡陳,陳透露已殺死潘,警方隨即以謀殺罪拘捕陳。 陳與警方會面時透露,他與潘去年2月13日扺達台北。 同月16日晚上,他和潘在台北逛夜市,並買了個一個粉紅色的行李箱。

  5. 2019年10月23日 · 今年20歲的陳同佳涉嫌在2018年2月在台北酒店內殺害同為香港籍,並懷有身孕的20歲女友潘曉穎。 陳之後潛逃回港,因為在香港盜刷死者信用卡被捕。

    • 陳同佳 潘曉穎 人肉起底1
    • 陳同佳 潘曉穎 人肉起底2
    • 陳同佳 潘曉穎 人肉起底3
    • 陳同佳 潘曉穎 人肉起底4
    • 陳同佳 潘曉穎 人肉起底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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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19年4月12日 · 香港女子潘曉穎與男朋友陳同佳同遊台灣後,潘被人殺害及棄屍荒野,隨後她在香港的銀行戶口的款項亦被人提取,其男友陳同佳早前已在東區法院承認4項洗黑錢罪名,案件今在高等法院提訊,陳再確認承認有關罪行,案情透露陳被捕後,曾在警誡下承認爭執後殺人及棄屍,代表陳的大狀梁耀煒求情時只稱陳認罪及沒有刑事紀錄,此外再沒其他求情,法官彭寶琴把案件押後至4月29日判刑,期間陳繼續還押。 被告陳同佳與女友潘曉穎在案發前曾一同到台灣旅行。 (網上圖片) + 8. 被告陳同佳,20歲,承認4項洗黑錢罪。 陳在庭上表現平靜。 出發前已知潘懷孕. 控方案情指,陳和潘案發時均19歲,二人於2017年6月因在同一間公司任兼職而認識,兩人在1個月後成為情侶。 而同年12月初,當時懷孕5星期的潘,和被告計劃到台灣旅行。

  8. 2020年10月6日 · 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而觸發香港《逃犯條例》修訂風波的香港男子陳同佳,近日在母公開要求下發表錄音稱,計劃在今年10月內前往台灣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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