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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7月5日 · 禁止在路上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 在行車道、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例如: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輪車、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電動單車等)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374章)及其附屬法例,以及其他相關法例。.

  2. 2023年4月9日 · 電動單車、電動滑板車最快年底合法化. 香港汽車會會長李耀培為運輸署相關研究小組的成員之一,他表示按現時進度,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車最快今年底合法化,但經試驗、公開諮詢後,其他電動可移動工具則暫未會合法。 他續指,兩款合法化的工具,都有一定規定,例如必須設有車頭白燈及車尾紅燈、車尾反光板、有效的煞車制動系統等。 另外,由於過往不時有相關工具自焚的意外,因此電池亦必須有安全認證。 香港汽車會會長李耀培(資料圖片 / 歐嘉樂攝) 時速最高25公里 只可於指定單車徑使駛. 車速方面,最高限制為時速25公里,李耀培指,現時傾向規管進口商,進口的相關工具在設定上,便以時速25公里為上限。 他又指,擬訂立的條例、罰則均參考單車的規管,相信用家之後都須戴上頭盔。

  3. 2024年6月5日 · 立法會十題:電動可移動工具. 政府於去年六月向本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該文件)表示,計劃在去年下半年開展有關電動可移動工具的修例工作,並盡快向本會提交有關修訂。. 然而,事隔一年,有關修訂仍未提交本會審議。. 就此,政府可否 ...

  4. 電動可移動工具泛指多種以電力驅動的代步工具,本期《資訊述要》集中討論電動滑板車和電動單車,因為香港的電動可移動工具主要以這兩類為主,而且有漸多市民以兩者代步。

  5. 2018年7月5日 · 本港警方前日在粉嶺發現一名駕駛疑似電動單車的女子,經初步調查後以涉嫌駕駛未有登記的車輛、駕駛時無駕照、未購買第三者保險及未戴頭盔等罪名將其拘捕。 該名女子曾表示不解,稱自己在內地常以此代步,反問警察在香港是否不能駕駛。 在香港究竟能否騎電動輔助單車? 前運房局局長張炳良去年回應立法會議員提問時曾表示,電動輔助單車在《道路交通條例》下歸類為「汽車」,必須向運輸署登記及領牌。 但此類單車因不符汽車的安全和性能標準,而未獲發牌上路。 將電動輔助單車定義為汽車只因其有電動摩打,但即使是在丹麥合法的高速電動輔助單車(Speed Pedelec),時速也不過45公里,並無超過本港單車徑最高時速50公里的限制,以安全為由禁止上路或難令人信服。

  6. 立法會十三題:電動可移動工具. 近年,有不少城市(例如新加坡)的當局透過登記或牌照制度,准許新興電動個人代步工具(例如小型電單車、電動輔助單車、電動滑板及電動單輪車)合法地在道路上行駛,並就該等工具的大小、馬力、最高速度、安全裝備等 ...

  7. 2023年2月22日 · 為了在規管電動可移動工具方面取得實際運作的經驗,運輸署於二 二一年分別於將軍澳南及香港科學園旁的部分單車徑進行了實地試驗;亦於二 二二年底完成了與香港科技園公司合作,於白石角約三公里長的單車徑範圍進行為時六個月先導試驗。 運輸署正分析和審視上述試驗的結果,初步認為在施加合適的技術及安全要求(例如最高行駛速度、最大重量及闊度限制、安裝照明裝置、制動及停車裝置等)的情況下,電動可移動工具的行駛速度、行駛時所需的空間及操作表現皆與一般單車相若;而電動可移動工具在單車徑的運作亦大致暢順。 試驗結果亦初步展示,在技術及安全規範許可的情況下,可以考慮容許若干電動可移動工具在單車徑上使用;但基於安全考慮,它們不應在行人路和行車路行駛。

  8. 2022年7月5日 · 隨著減碳環保熱潮,此類電動代步工具在世界各地早已被廣泛採用,單以電動單車為例,估計2023年全球的電動單車數量將達4千萬部,而80% 是在中國使用。

  9. 運 輸 署 發 言 人 指 出 : 「 在 本 港 道 路 上 駕 駛 未 經 登 記 及 領 牌 的 電 動 單 車 及 滑 板 是 非 , 即 使 該 等 車 輛 的 動 力 能 源 沒 有 啟 動 。 」 「 若 駕 駛 未 領 牌 車 輛 , 初 犯 者 可 被 判 罰 最 高 罰 款 五 千 元 及 入 獄 三 個 月 。

  10. 為了在規管 單車徑上使用 電動個人移動 工具及電動輔助 單車方面 取得實 際運作的 經驗, 以及了解若干安全要求的成效, 運輸署計劃於 二零二零年下半年在科學園及將軍澳進行實地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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