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Garbage意味著濕廢物,是可以腐爛,如廚餘。. 然而,現在這兩個詞美式英語中經常互通使用;而英式英語中,它等同於rubbish。. 所以美式英語用:trash (紙、塑料)/garbage (食物垃圾),英式英語用:rubbish(垃圾)。. ... litter. If trash garbage rubbish are out of place ...

  2. 2024年8月22日 · 每個地區對大型垃圾的丟棄都有不同的規定,例如有些地區要求在夜間9點後將大型垃圾放置於約定地點,隔天清潔車輛會進行免費清運。 如果不熟悉這些規定,可能因為在錯誤的地點或時間丟棄,導致垃圾被拒收,甚至遭到檢舉。

  3. 雖然政府廢物減量工作上擔當了主導角色,但社會大眾參與同樣重要。於2021年2月公布《香港資源循環藍圖2035》,以「全民減廢‧資源循環‧零廢堆填」為願景,提出應對至2035年廢物管理挑戰策略、目標措施。關於《香港資源循環藍圖2035》

  4. 其他人也問了

    • 在香港推行廢物減量與管理的種種挑戰概覽
    • 廢物與日俱增
    • 推動回收業可持續發展

    廢物的種類

    香港每天產生多種廢物,這些廢物必須以不同方式處置。環保署會定期統計每種廢物的數量,統計資料包括廢物的成份、運往各處理設施的數量及回收再造的數量。 都市固體廢物包括來自住宅及工商業活動所產生的固體廢物,但建築、化學、醫療及特殊廢物則不包括在內。這類廢物會運往堆填區處理。 廚餘是香港都市固體廢物中的最大類別。除了食剩飯菜或過期食品外,在食品生產、加工、批發、零售及預備過程中也會產生廚餘。廚餘容易被分解,並產生氣味和衞生問題。 建築廢物包括來自建築、裝修、拆卸、土地挖掘及修路等建造工程所產生的廢物。透過廢物分類處置,惰性廢物可用作填海物料,非惰性廢物會被運往堆填區。 化學廢物指《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中所列出對人類健康及/或環境構成潛在危險的物質。 醫療廢物包括根據《廢物處置條例》第2條及附表8界定的各種從醫療、化驗所和研究等業務產生的廢物。醫療廢物必須妥善管理,以盡量減低其對公眾健康構成的危險或對環境造成污染的風險。 廢置食用油包括從任何煮食供人食用的過程中扔棄的食用油,不論這些食用油是否曾用作原本用途(例如:隔油池廢物,經使用煮食油及未經使用但因各種原因例如品質變壞而需...

    都市固體廢物來自住宅及工商業場所,這些廢物最終棄置於堆填區。堆填區除了接收都市固體廢物外,還要吸納大量建築廢物,壓力十分沉重。特區政府在2006年實施建築廢物處置收費,而運往堆填區的建築廢物亦自此大幅減少。然而,運往堆填區棄置的建築廢物量的多寡,主要視乎當時的經濟情況及動工中的建築工程數目。 有關廢物產生及棄置量的詳情,請瀏覽資料與統計數字。

    環保園

    為推動本地回收業的發展,政府已在屯門第38區發展佔地20公頃的環保園,以可負擔的租金提供長期土地供循環再造工業使用,籍此鼓勵業界投放資金,發展先進的循環再造技術及增值工序。 回收基金 10億元回收基金已於2015年10月正式啟動,並接受申請。回收基金透過協助回收業提高作業能力和效率,促進廢物回收再造,轉化為有用資源及產品,從而推動回收業的可持續發展。

    同心協力改善環境

    市民如想減少廢物,為環境出一分力,不妨選購一些包裝較簡單的產品,還有自備循環再用的購物袋,而棄置的廢紙、金屬及塑膠則應分類回收。 有意減少廢物的商界機構,可參與專為私營機構而設的香港環保卓越計劃組織減廢活動。環保署亦備有針對個別行業的廢物減量資訊及專營可再造物料的商號名錄,詳情請參閱問題與解決方案之減少廢物。 指引與參考資料一節備有適用於工廠、工商界、禽畜業及其他行業廢物的管制法規資料,歡迎瀏覽。 此外,環保署於2005年1月起在全港推行家居廢物源頭分類計劃,鼓勵屋苑/住宅樓宇於樓層設置廢物分類設施,及擴大可回收物料的種類,以增加家居廢物回收量及減少所需棄置的廢物。有關詳情,可點擊此處或致電回收熱線(2838 3111)。為進一步推廣減廢回收,並為一些商業價值偏低的可回收物料提供出路,我們在2011年建立社區回收網絡。環保署亦進行宣傳工作,教育市民從源頭減廢,並做好廢物分類,避免回收物料混雜廢物和受污染,以提升回收物料的質量,減少後期的處理工序。

    環保採購

    為促進減廢回收,政府一直以身作則帶頭實行環保採購政策。例如,政策局和部門應避免使用一次過用完即棄的產品,並盡量採購更適合循環再用、採用更多再造物料製造、附有較少包裝和更持久耐用的產品。詳情請參閱環保採購。

  5. 就報道垃圾而言問題不少。最常見的是體積和重量度量,兩者差異巨大。例如,潮濕的有機垃圾更重,塑料或玻璃瓶大小相同但重量不同。[7] 從全球角度講,很難說垃圾有多少,因為垃圾定義不同,分類不同,報道方式方法不同。

  6. 相關實務見解. 法規名稱:. 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第 2 條. 現行條文:.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巨大垃圾:指體積龐大之廢棄傢俱、修剪庭院之樹枝或經主管機關公 告之一般廢棄物。. 二、資源垃圾:指依本法第五條第六項公告之一般廢棄物回收 ...

  7. 一、巨大垃圾:指體積龐大之廢棄傢俱、修剪庭院之樹枝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一般廢棄物。 二、資源垃圾:指依本法第五條第六項公告之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廚餘除外)及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二項公告應回收之物品或其包裝、容器,經食用或使用後產生之一般廢棄物。 三、有害垃圾:指符合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一般廢棄物。 四、廚餘:指被拋棄之生、熟食物及其殘渣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有機性一般廢棄物。 五、一般垃圾:指巨大垃圾、資源垃圾、有害垃圾、廚餘以外之一般廢棄物。 六、分類:指一般廢棄物於排出、貯存、回收、清除及處理過程中,為利於後續之運輸、處理,將不同類別性質者加以分開之行為。 七、貯存:指一般廢棄物於回收、清除、處理前,放置於特定地點或貯存容器、設施內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