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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10月16日 ·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是什麼? 這次表決的法案版本較原初版本的措辭更為嚴厲,而且要求也更加明確。 法案中的五大重點沒有改變,並且增加了不少細節:

  2. 2019年6月13日 ·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是早於2014年香港「雨傘運動」後期,由美國民主及共和兩黨議員提出,目的是要求美國政府更新1992年訂立的《香港政策法》(Hong Kong Policy Act),以及監察香港地區的人權和政制發展。

  3. 2020年3月7日 · 人權法案》中較為人關注的一環,是美方會否針對中港官員採取制裁措施,包括凍結該些官員在美資產,禁止入境等等。 張國鈞今日(7日)在社交媒體上進行直播,談及首天討論內容。 他透露自己在會上表達了反對制裁措施的意見,對制裁效果存疑,「如果這樣對待他們,有多大效果? 如果美國這麼硬來,制裁內地官員,內地官員肯定會企硬。 制裁不是太打中要害,只要不去美國,不在美國有資產就可以了。 【人權法案】民主派3議員赴美晤國務院代表 促盡快公布法案細節 【新冠肺炎】建制泛民同訪美 梁繼昌盼了解人權法案如何實施 【人權法案】陳百里未能解釋條文實際影響 葉劉怒轟:我好失望! 指制裁會損害美方在港利益.

  4. 2019年11月20日 · 美國參議院11月19日以口頭表決的形式一致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以及禁止向香港警察出口特定.

  5. 2019年11月26日 · 人權法》雖然很大概率通過,但卻在「執行層面」上賦予行政機關自由裁量權。 參議院版的《人權法》中,可直接落實的大多限於保護香港和平示威者的被動措施:如要求美國駐外機關批出簽證時不考慮「因參與和平示威」留下的案底,包括非法集會、非法集結等罪。 至於對個別人士進行制裁、檢討香港獨立關稅區等「辣招」是否執行,則由行政部門參考國務院報告後做出,並非特朗普簽字後即時生效。 而對「左媒」記者的制裁,則只寫在法案尾段的「國會意見」(Sense of congress)中,並無約束力。 眾議院議長佩洛西指國會今日向世界傳遞明確信息,顯示美國與熱愛自由的香港人站在一起,並全力支持港人為自由而戰。 (AP) 北京對等反制限「口頭」

  6. 2019年11月24日 ·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本月19日已經參眾兩院批准,只待總統特朗普批准便可生效。 神隱3日後,特朗普22日接受霍士新聞(Fox News)採訪時首次就方案發言:「我既要和香港同行,也要和習近平同行」,令外界認為其對簽署法案有所保留。 事實上,如今北京政府或特朗普本人都正試圖《人權法》影響,令其不至於破壞貿易談判同中美關係,但這樣的「默契」也有脆弱的一面。 繼參議院透過「熱線程序」無異議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後,美國眾議院19日以417:1的懸殊差距,通過參議院版法案。 次日,包括民主黨籍眾議院議長佩洛西(Nancy Pelosi),參議院民主黨領袖舒默(Chuck Schumer)及共和黨籍法案提起人史密斯(Chris Smith)在內多人舉行簽署儀式,正式將法案提交予總統特朗普簽字。

  7. 2023年9月6日 · 人權法案是否蘊含積極義務? 至於本案的關鍵,亦即《人權法案》第14條該如何理解,幾位法官的差異亦相當突出。 雖然條文的字眼是「不得無理或非法侵擾」、「受法律保護之權利」,但李義和霍兆剛認為其意思跟《歐洲人權公約》第8條相同,即私人和家庭生活有權受到 「尊重」,政府因而不只須要防止干預,亦要履行積極義務去制定法律。 在二人撰寫的判詞部分,QT案和梁鎮罡案加起來被提及3次,但歐洲人權法院的Oliari案和Fedotova案卻分別被提及10次和5次。 他們對於《人權法案》第14條的理解,顯然參考了不少歐洲人權法院的法理學。 相反,張舉能花了不少篇幅指出,歐洲的案例有其社會、文化背景,香港的法院必須謹慎考慮,尤其當香港社會的情況有異於歐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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