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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2年3月23日 · 事實上夫妻」是什麼? 2008年5月23日以後,我國民法已改採登記結婚,因此,要成立有效的婚姻關係就必須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不過在現今社會,有許多交往多年的情侶不願被婚姻束縛,雖然他們選擇同居,並過著與一般夫妻沒有差別的生活,對內對外也都是以夫妻形式活動,但終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 我們將此種沒有到戶政機關正式登記的「未婚夫妻」稱為「事實上夫妻」。 我跟男(女)朋友同居多年,可以稱為事實上夫妻? 並不是只要同居的情侶就可以稱為事實上夫妻,根據法院判決解釋,事實上夫妻必須「有以發生夫妻身分關係之意思,且對外以夫妻形式經營婚姻共同生活之結合關係」。 簡單來說,婚姻登記畢竟只是一種行政措施,事實上夫妻的本質還是夫妻!

    • 什麼是「事實上夫妻」?
    • 我跟男(女)朋友同居多年,也可以稱為事實上夫妻?
    • 事實上夫妻於法律上的權利義務(見圖1)

    2008年5月23日以後,我國民法已改採「登記婚」,因此,要成立有效的婚姻關係就必須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不過在現今社會,有許多交往多年的情侶不願被婚姻束縛,雖然他們選擇同居,並過著與一般夫妻沒有差別的生活,對內對外也都是以夫妻形式活動,但終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我們將此種沒有到戶政機關正式登記的「未婚夫妻」稱為「事實上夫妻」。

    並不是只要同居的情侶就可以稱為事實上夫妻,根據法院判決解釋,事實上夫妻必須「有以發生夫妻身分關係之意思,且對外以夫妻形式經營婚姻共同生活之結合關係」。簡單來說,婚姻登記畢竟只是一種行政措施,事實上夫妻的本質還是夫妻! 但同居關係則不然,試想朋友跟男(女)朋友住在一起,每天同進同出,你會認為朋友跟他的男(女)朋友是夫妻嗎?當然沒有這麼簡單!說穿了,同居情侶關係其實就像是室友的概念,因為雙方都沒有發生夫妻身分關係的意思(雖然熱戀中的情侶可能會幻想將來要跟對方廝守終生),外人也無法看出兩人有以夫妻形式經營共同生活,因此同居的情侶不能算是事實上夫妻。

    事實上夫妻雖然就實質層面而言與一般夫妻無異,且法院也承認他們可以類推適用一般夫妻於身分上及財產上法律關係之部分規定(例如贍養費等),但因為欠缺正式登記這一個客觀要件,所以事實上夫妻實際上能享有的法律權利仍遠不及一般夫妻。

  3. Q.同居男女就算是事實上夫妻嗎? A.不,年輕男女朋友就算同居,但維持時間不常,也還看不出來有長期結合、同居之事實,不屬於事實上夫妻。 Q.事實上夫妻,可以享有哪些民法上有關婚姻的規定?

  4. 2019年11月10日 · 何謂「事實上夫妻」?. 2019-11-10. 雖然結婚須以登記為前提,未結婚就沒有法律上的夫妻關係。. 不過法院創設了「事實上夫妻」概念,賦予未登記結婚,但這對戀人不論自己或外人,都已認為他們是夫妻者,一定程度的法律上夫妻權益。. 不過事實上 ...

  5. 2024年4月9日 · 事實上夫妻」指雙方雖然欠缺婚姻要件但有以發生夫妻身分關係的意思,且對外以夫妻形式經營婚姻共同生活的結合關係,也就是雙方有生活、經濟上相互扶持等客觀事實,且必須要有成為夫妻的主觀認知。

  6. 臺灣高 等法院100 年度家上字第201 號⺠ 事判決:「 所謂事實上夫妻, 乃指客觀上具有『 性』、『生活』 與『 經濟』 之共同,而 主觀上雙方 當事人 具備有結為夫妻之意思, 互認他方 為自己 之配偶,自己 為他方之配偶, 各自 以自己 之全人 格兩相結合而 組成之 ...

  7. 事實上夫妻,是指男女共同生活雖欠缺婚姻要件但有以發生夫妻身分關係之意思,且對外以夫妻形式經營婚姻共同生活之結合關係,而得以類推適用夫妻身分上及財產上法律關係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