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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5月24日 · 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制訂「港版國安法」草案條文,將針對4種行為訂立條文,包括針對禁止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及外國勢力干預。 其中禁止「分裂國家」及「顛覆國家政權」兩項條文,與香港特區政府於2003年提出的《基本法》第23條草案其中2條條文重疊。 <br/><br/>不.

  2. 2017年1月15日 · 自己的責任需要自己來承擔。 我們不僅要有供逃跑用的雙腳,還應該有承擔責任的雙肩。 」責任感是人類社會的一個支柱。 人有責任感,便會有勇往直前的動力,從而接受挑戰和磨練,克服種種困難和障礙,努力履行自己的責任,進而實現自己的理想,成就自己的事業。 是故英國首相邱吉爾曾說:「高尚、偉大的代價就是責任! (二)學會承擔 才能在社會中得到更好的生存機會. 約翰和大衛是速遞公司的兩名職員,他們倆是工作搭檔,工作一向很認真,也很賣力。 上司對這兩名員工都很滿意,然而一件事卻改變了兩個人命運。 一次,約翰和大衛負責把一件很貴重的古董送到碼頭,上司反覆叮囑他們路上要小心,沒想到送貨車開到半路卻壞了。 如果不按規定時間送到,他們會被扣掉一部份獎金。

  3. 2023年6月14日 · 指沒針對網騙設專有罪責 容海恩憂香港變犯罪天堂. 容海恩擔憂會讓罪犯認為「香港係犯罪天堂」。. (李志湧攝) 為打擊新型科技罪行,律政司建議刑事檢控科設立的科技罪行分科,並新增一個首席政府律師職位,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今(14日 ...

  4. 其他人也問了

  5. 2024年5月20日 · 近年傳出多間大專院校迎新營(OCamp)有非禮和性侵犯事件,引起社會關注。. 平機會指有校園要求如以學校名義宣傳的活動需先經過學校審批。.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今(20日)討論有關情況,有議員形容近年大專院校出現的性騷擾個案如「領牌的集體 ...

  6. 2014年6月1日 · 首先,法官審理「情輕法重」案件,遇不合時宜判例當道,依情理不宜重判,卻又必須兼顧法律秩序之維護時,即會出現「輕判加緩刑」的審判潛規則。 奇怪的,很少法官會想辦法搬開這塊當道的大石頭! 「移送被誘人出國罪」,經常適用在販賣人口、偷渡出國犯行,其法定刑最輕7年,最重可判至無期徒刑,為什麼母親攜子回娘家會成立這麼重的罪呢? 問題就卡在一則82年前的不合時宜老判例─21年上字第1504號。 上述判例意旨:按未成年之子女,其父母在法律上均享有親權,不得由任何一方之意思而有所侵害,以父或母一方之不法行為,使脫離他方親權時,仍應負刑事上相當罪責。 由於上述判例編在略誘罪法條項下,因而,審判實務上,大都解讀為:享有親權的人,也可成立略誘罪。

  7. 2020年11月9日 · 上訴庭又批評原審過於著重答辯人的個人處境及家庭狀況等,偏離襲警案的一般判刑原則,判處12個月感化屬原則性犯錯及明顯過輕,必須糾正。上訴庭最終以監禁8星期作量刑基準,因答辯人認罪加上是刑期覆核申請,因此減刑至監禁30天。

  8. 2022年11月30日 · 上訴庭詮釋《港區國安法》第33條訂明判刑時指,3種處置方式為「從輕處罰」、「減輕處罰」及「免除處罰」,本案適合用「從輕處罰」的處置方式。 在該方式下,對於情節嚴重罪行,無論法庭給予多少扣減,最終刑罰亦不能低於強制性5年監禁的最低刑期。 判詞指若應用求情因素將刑期扣減至低於5年,有違法律草擬者就情節嚴重的罪行嚴重性之判斷。 因此上訴庭最終維持原審法官判監5年的刑期,駁回減刑上訴。 另外,律政司代表在本上訴曾援引內地判刑法律以詮釋《港區國安法》條文,上訴庭指內地法律原則可作為《港區國安法》條文詮釋依據,但應用哪些內地法律、應用多大程度及如何應用應取決於個別案件實際情況,而本案則毋須參考內地判刑法律。 案件編號:CACC 61/2022. 理工大學男學生呂世瑜 (中)上訴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