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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本地培訓醫生

      • 自《2021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去年十月二十九日刊憲生效後,持獲承認醫學資格的非本地培訓醫生,如符合相關條件可申請循特別註冊途徑於本港公營醫療機構(即醫院管理局、衞生署、香港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擔任醫生工作,並在服務一定年期、取得獲承認專科資格及通過評核後獲得正式註冊在港執業。
      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212/28/P20221228002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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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2年4月27日 · 自《2021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於二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刊憲生效後,持認可醫學資格非本地培訓醫生,如符合相關條件可申請特別註冊途徑來港,於公營醫療機構(即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衞生署、香港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擔任醫生工作,並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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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生註冊主任(即衞生署署長)今日(四月二十七日)根據《 ...

  3. 普通科醫生名單和專科醫生名單的醫生 醫務委員會批准出版的醫生名錄

  4. 根據《醫生註冊條例》第14C條,任何人如符合以下條件,可申請特別註冊: (a) 有關的人屬指明人士; (b) 有關的人已獲選以獲特別註冊的醫生身分,全職受僱於某指明機構;及. (c) 有關的人具有良好品格及良好專業操守。 根據《醫生註冊條例》第14C (10)條,「指明人士」指符合任何以下描述的人 — (a) 該人 — (i) 持有獲承認醫學資格; (ii) 已根據某賦予資格地方的法律,在該地方註冊為醫生;及. (iii) 如該人並非香港永久性居民 — (A) 已獲頒授某專科的醫學專科學院院士名銜,或已獲醫學專科學院證明為已完成相當於該學院就某專科的院士而規定的訓練,並已獲得相當於該學院就該專科的院士而規定的資格;及. (B) 已獲醫學專科學院證明為已符合該專科的延續醫學教育的規定;

  5. 註冊要求. 任何有意本港從事內科、外科或助產科執業人士,必須根據《醫生註冊條例》規定,向醫務委員會申請成為註冊醫生。. 普通科醫生名冊下的註冊分類如下:. 正式註冊 (普通科醫生名冊第I部) 臨時註冊 (普通科醫生名冊第II部) 有限度註冊 (普通科 ...

  6. 特別註冊. 認可醫學資格 在香港以外地方的醫生註冊. 獲公營醫療機構聘請為全職醫生. 香港醫務委員會取得特別註冊已取得相當於香港醫學專科學院轄下相關專科 . 是. 在香港繼續接受專科培訓 ( 最少3-5 年) 在香港獲頒授專科資格.

  7. 2022年4月27日 · 持認可醫學資格的非本地培訓醫生如符合相關條件,可申請特別註冊途徑來港,到公營醫療機構擔任醫生工作,並在服務一定年期、取得認可專科資格和通過評核後獲得正式註冊,在港執業行醫。

  8. 2022年6月8日 ·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說,分批公布認可醫學資格名單能讓合資格的非本地培訓醫生盡早循特別註冊途徑來港,在公營醫療機構服務,紓緩現時公營醫療系統醫生不足的情況,有意到香港以外地方就讀醫科的學生也可參考名單,作出升學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