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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通告第4 2008號提供資格核證系統涵蓋範圍的詳細資料。如有疑問,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應向部門管理人員或庫務署(適用於退休公務員)查詢。
隨著社會對公務員的期望和要求日益提高,政府認為有必要更新《守則》,闡述現今公務員須恪守的基本信念及操守準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和秩序,以及公務員在這個基礎下的憲制角色和責任。 更新《守則》的諮詢期已於2024年1月19日結束,政府正考慮各方的意見,並會盡快頒布更新版《守則》。 參考資料. 更新《公務員守則》諮詢稿 (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更新《公務員守則》簡介短片. 《公務員守則》 (二零零九年版) 品行和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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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5日 · 公務員事務局今日(一月十五日)向各政策局及部門發出通告,公布為二 二 年七月一日之前受聘的公務員訂立宣誓或簽署聲明的要求。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說:「所有在二 二 年七月一日之前受聘的公務員,須簽署聲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 公務員須在部門發出有關信函的四星期內簽妥及交回聲明。 受聘擔任高級職位(如部門首長)的公務員並須宣誓。 「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是《基本法》和《公務員守則》下公務員的一貫責任,也是政府和社會對他們一貫的期望和要求,所有公務員均須明確知悉並接納這些基本責任。
2020年10月13日 · 公務員事務局昨日向各部門發通告,公布所有在今年7月1日或之後加入港府的公務員,將要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和對港府負責,而現職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安排,將按既定機制進行諮詢,再作公布。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指,要求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是對公務員須背負的責任、期望的公開確認和真切體現,讓他們更明確意識到公職身分的責任、承擔和要求,有助進一步保護、鞏固和推廣公務員隊伍的核心價伂,確保港府有效管治,如有人員在職期間涉嫌或被裁定違誓,會按公務員規則和規例處理。 發言人又指出,公務員和其他市民一樣,享有《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內賦予的權利,例如言論自由、和平集會和自由結社等權利,惟有關權利並非絕對,強調公務員必須清知道,公務員身分帶來的要求和責任。
主頁 > 關於我們.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歡迎辭. 楊何蓓茵. 歡迎瀏覽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網頁。 公務員事務局負責公務員隊伍的整體管理,制訂相關政策,處理的事務包括公務員的聘任、薪俸及服務條件、人事管理、人力統籌、培訓和紀律事宜。 香港公務員一直竭誠為市民服務,專業高效,廉潔公正,是維持香港有效管治和安定繁榮的中流砥柱。 本網頁簡介本局的政策和組織架構,並登載最新消息和相關文件,力求提供方便有用的資料。 如有意見,請隨時向我們提出。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 ,,
2023年9月4日 · 公務員事務局今日(4日)向全體公務員發出通告,公布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12條為公眾利益着令工作表現持續欠佳公務員退休的簡化機制,即日生效。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表示,簡化機制是在確保公平公正的原則下,進一步強化表現管理,維持專業高效的公務員團隊,從而提升治理效能。 職方對簡化機制的措施普遍表示贊同。 行政長官在去年的《施政報告》中提出強化公務員管理,當中提到如有工作表現持續欠佳的公務員經督導和輔助後仍沒有改善,應及時終止聘用。 公務員事務局已就簡化機制的內容在今年徵詢公務員敍用委員會的意見,和收集職方的意見。 簡化機制的重點內容包括刪減多次及非必要的提交申述書程序,取消部門/職系首長把個案提交公務員事務局前須先在部門內設立「獨立委員會」並尋求其意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