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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隊對務人員使用械有嚴格的指引,根據《警察通例》規定,警務人員可在3種情況下使用械,包括:保護任何人,包括自己,以免生命受到威脅或身體受到嚴重傷害;拘捕任何企圖逃避警方拘捕的人,而該人屬警務人員有理由相信剛犯了嚴重暴力罪行的人;平息騷動或暴亂。
  1. 其他人也問了

  2. 2019年5月12日 · 警員若生命受到威脅可以開槍制止。 警隊對警務人員使用槍械有嚴格的指引,根據《警察通例》規定,警務人員可在3種情況下使用槍械,包括:保護任何人,包括自己,以免生命受到威脅或身體受到嚴重傷害;拘捕任何企圖逃避警方拘捕的人,而該人屬警務人員有理由相信剛犯了嚴重暴力罪行的人;平息騷動或暴亂。 另按照指引,警員在發出口頭警告後,要視乎現場實際情況而使用不同程度武力,若不能以較溫和武力解決事件,才可使用槍械。 此外警隊訓練時,亦會指示警員若要開槍阻止疑犯動武,應射向對方如軀幹等身體最大面積的部位,絕不應瞄準易致命的部位開槍,例如頭部。

  3. 2022年9月30日 · 經修法後,新增以下4種警員得開槍之情境: 嫌犯以致命性武器、危險物品或交通工具等攻擊、傷害、挾持、脅迫警察人員或他人時。

  4. 2022年9月30日 · 員警用槍有3階段,必須先拿出槍械、對空鳴槍,最後才能逕行射擊,修正後的版本列出數種可以跳過前兩個動作、直接射擊的狀況。 Log in 香港

  5. 2019年7月15日 · 新竹地方法院認為,當時狀況急迫,員警開槍涉及車輪制止洪男應有必要且未逾越必要程度;且即便訓練精良的員警,在當時的狀況下,也無法期待能分毫不差地擊中車輪。

    • 法操FOLLAW
  6. 2019年10月2日 · 香港的《警察通例》訂明,警員只有在保護自己或其他人的生命、或平息騷動或暴亂時,才可以使用槍械,也只能在無法以較溫和的方式達到目的時使用槍械。 香港警方周二(10月1日)整天在多個示威區共開了六槍,是近期示威浪潮中開槍數量最多的一天。 此前,警察處理示威時已經多次開槍,但通常只是嗚槍示警,沒有擊中任何人。...

  7. 2024年9月18日 · 監警會昨日舉行公開會議,梅達明被問及周日發生的警員開槍事件時表示,如果當一名前線警員,或者在社會中看到致命襲擊情況,就是會有傷亡,所受的傷害是嚴重身體傷害或者死亡時,警員可以使用手槍。

  8. 2022年9月30日 · 可以大膽用槍了!. 《警械使用條例》三讀 遇4狀況就直接開槍. 警械條例朝野達成共識,警察遇4緊急情況可直接開槍。. (圖/TVBS). 先前台南殺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