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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 修畢特定專業發展課程; (ii) 因應個人及學校的需要, 參加持續專業發展活動;及 (iii) 每年向辦學團體 / 校董會 / 法團校董會提交個人持續專業發展資料冊。 在職校長 (c) 由2002/03學年起, 在職校長每年須參加約50小時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 而在三年間, 應至少參加150小時的活動。 (d) 在職校長必須參與以下三大模式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 : (i) 有系統學習 (ii) 實踐學習及 (iii) 為教育界及社會服務,並將每一模式在一個三年周期內的時數上限和下限分別定為九十和三十小時。
      www.edb.gov.hk/tc/teacher/qualification-training-development/development/cpd-principals/backgroun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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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前言. 教育署編訂本指引以確保能順利推行本年二月發表的「校長持續專業發展諮詢文件」 《持續發展 以臻卓越》所載的各項建議。. 在撰寫這份指引時,教育署接納了校長專業發展導向委員會的建議,考慮了業內人士的觀點,亦參考了其他專業團體及其他國家為 ...

  3. 教師持續專業發展. 教師專業階梯. 為促進教師專業成長及提升教師專業地位,教育局為香港教師建立專業階梯。 專業階梯以「T-標準 +」描述的教師及校長專業角色作為教師專業發展的目標,並以三個核心元素為基礎,包括教學專業能力、專業操守和價值觀、反思求進以達自我完善的精神。 由2020/21學年起,教育局會分別為 新入職教師提供核心培訓課程 及為 在職教師提供培訓課程和資源,以及 優化符合教師晉升要求的培訓,為教師提供更有系統和更聚焦的專業發展機會,以落實香港教師專業階梯。 詳細資料. 教育局通告第6/2020號連附件. (教師專業階梯及相關培訓安排載於通告第9至20段, 以及附件二至四) PDF. 常見問題. PDF. 更新. 新入職教師培訓課程. 電子簡報. PDF. 詳情. PDF.

  4. 背景. 「校長持續專業發展的理念架構」依據以下抱負和使命推進:. 抱負:透過持續專業發展,確保校長的才能得以不斷提高,成為專業的領導和行政人才,使學校每一名學生都能達致全人發展。. 使命:使校長成為能幹的學校領導人,使學校成為充滿活力幹勁 ...

  5. 這次諮詢,重點在要求在職校長持續參與專業發展活動,而不是在指定的年份前 取得校長證書後便停止進修。 事實上,持續專業發展是持續不斷的,這也配合終

  6. 由 2002 年 9 月開始推行有關在職校長的持續專業發展政策,規定校長必須在三年內至少參加 150 小時的持續專業發展活動,包括有系統學習、實踐學習和為教育界及社會服務等三種模式的活動。

  7. 歡迎瀏覽教師及校長專業發展委員會網站。. 教師及校長專業發展委員會為諮詢組織,就教師及校長的專業發展的政策及措施,向政府提供意見。. 我們相信專業的教學團隊能有效促進學校發展,為學生提供優質教育。. 我們熱切盼望與所有持份者協力合作,共同 ...

  8. 入職校長在入職後首兩年必須修畢特定專業發展課程參加持續專業發展活動,及 每年向辦學團體/ 董事會提交個人持續專業發展資料冊。 由2004/05 學年起,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