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 惟簽發境外保單之公司係未經金管會許可設立得於我國境內經營保險業務之外國保險公司,其發行之保險商品 (即俗稱地下保單)亦未經金管會審查通過,金管會呼籲消費者勿購買此類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境外保險商品,以維護自身權益。 一、 因簽發境外保險商品之保險公司設立於國外,不受我國保險法令規範,金管會無法協助及維護消費者的權益,致消費者必須自行承擔風險。 二、 日後若發生理賠問題、保全服務等事項,因簽發地下保單之公司在臺灣沒有據點,保戶需自行接洽遠在國外之保險公司辦理,未來能否獲得完整的服務及保障,需由投保人自 ...
      www.fsc.gov.tw/ch/home.jsp?id=96&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2006090006&dtable=News
  1. 其他人也問了

  2. 2024年8月2日 · 金管會提醒民眾切勿購買不肖業者以資產管理或財務顧問公司等各種名義,在社群媒體、網路推介招攬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的境外保險商品。 基於保障消費者權益及維護我國保險市場的秩序,民眾應選擇經金管會許可設立的保險公司,並透過合法管道購買保險商品,民眾倘有各類保險商品的投保需求,金管會保險局及產、壽險公會網站均有刊載合法保險公司的客服及聯絡方式,民眾可多加參考運用。 一、保險爭議之處理:如遇有保險理賠糾紛需自行接洽外國保險公司,且可能會無法獲得妥善處理,消費者恐求助無門。 二、資訊不對稱:境外保單多以英文書寫或為中文譯本,資訊可能不透明,導致消費者無法充分了解保險契約內容。 三、法律保護不足:發行境外保單的保險公司不受我國保險法規範,無法獲得我國保險安定基金之相關保障。

  3. 2024年3月29日 · 近日媒體報導,有保險經紀人公司業務員明知境外保險公司未經金管會許可我國境內經營保險業務,該公司所承保、銷售的醫療險商品亦未經金管會核准或備查(即俗稱境外保單或地下保單),卻向保戶招攬、推銷該保險,案經地檢署偵查,將該名業務員 ...

  4. 2023年6月12日 · 金管會並提醒消費者,如果購買境外保單,可能會產生下列風險: 一、無法受到我國保險法令完整的保護:因簽發境外保單保險公司設立於國外,不受我國保險法令規範,且境外保單不在我國保險安定基金保障範圍,消費者須自行承擔風險。

  5. 2023年12月20日 · 一、遇有保險爭議恐求助無門,需自行接洽外國保險公司,且可能會無法獲得妥善處理。 二、境外保單多以英文書寫或中文譯本,不易理解保單契約內容。 三、境外保單之保險公司不受我國保險法規範,無法獲得我國保險安定基金之相關保障。

  6. 2024年4月1日 · 近日媒體報導,有保險經紀人公司業務員明知境外保險公司未經金管會許可我國境內經營保險業務,該公司所承保、銷售的醫療險商品亦未經金管會核准或備查(即俗稱境外保單或地下保單),卻向保戶招攬、推銷該保險,案經地檢署偵查,將該名業務員 ...

  7. 查國內任何一家保險公司之所有保險商品,皆須向主管機關財政部核備,經核備後始可銷售,並且須依保險法之規定提存責任準備金、提撥安定基金,向再保險公司投保等,因為保單期限動輒二、三十年,若是保險公司經營不善(例如去年11月遭接管的國華

  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提醒民眾切勿輕信透過資產管理或財務顧問公司以社群媒體、電子郵件等方式,推介招攬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境外保險商品,以維護自身權益及保障財產安全。 一、未受我國保險法保障之風險:因簽發境外保單之公司設立於國外,其不受我國保險法所規範,亦不在我國保險安定基金保障範圍,消費者須自行承擔風險。 二、遇有保險爭議,可能產生無法申訴及無法理賠之風險:由於簽發境外保單保險公司在我國未設立據點,遇有保險爭議或理賠申請,投保人需自行接洽國外簽發境外保單之公司辦理,其可能發生無法獲得妥善之爭議處理或理賠之風險。 三、保單契約不易理解之風險:境外保單多以英文書寫,消費者不易理解保單之相關權利及義務,即使附有中文譯本,亦可能因契約內容認知差異,衍生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