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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8年3月23日 · 北宋有一個管理全國財政的特殊機構叫做 三司三司其實是三個部門:鹽鐵司度支司戶部司三司使則是其長官。 . 北宋以前就出現了 三司使 這個官職,比如唐朝在辦理大案要案時有時會派出一個三人小組尚書侍郎,御史中丞,大理寺卿聯合辦公,成為三司使。 但是跟宋朝三司使完全不是一個概念。 北宋為什麼要設立三司使來統一管理三司呢? 這得從宋太祖說起。 太祖曾經問宰相趙普,唐末以來皇帝換了幾十個,百姓不得安寧,我想天下太平怎麼辦呢。 趙普回復了八個字, 節鎮太重,君弱臣強 。 趙普進一步闡述說只要收回地方上的兵權和財權,那麼就能實現長治久安。 所以三司使的設立,直接目的是為了收回地方財權。 所以有的觀點認為三司使的設立是為了分割宰相權力,其實是不成立的。

  2. A. 開國之君宋太祖加強了宋代的中央集權制. 宋代為了防止類似唐末五代分裂割據局面的重演,大力加強了中央集權制。 地方上雖沿襲唐後期的三級建制,但各級地方政府的兵權、財權、司法權都收歸朝廷。 宋代每個官員至少有「官」和「差遣」兩個頭銜。 「官」指本官或正官,北宋前期由「三省六部」等機構官名組成,如左僕射、工部尚書等。 不過有這些官號者,其實並不過問尚書省或工部的事務,官號只用來確定官員的等級,即屬於幾品官,以及確定這個官員應該得到多少俸祿,所以又稱「寄祿官」。 「差遣」才是他們實際擔任的職務,又稱「職事官」,常帶有判、知、權、提舉等字。

  3. 2019年8月29日 · 北宋初年為了扼制住權臣篡位的這三個先決條件北宋在原三省六部制的基礎上完善改良出了一種可以加強皇權專制」,增強中央集權力度的二府三司」 制度,分別是掌管政務的 「東府政事堂」、掌管軍務的「西府樞密院」、以及掌管財務的「度支、戶部、鹽鐵」三司。 也就是說,北宋統治者利用這種「軍、政、財」各自獨立,並分別向統治者奏請的辦法,使得「權臣篡位」的三個先決條件被分割,湊不到一起, 有了權但沒兵,或是有了兵但沒權,至於財政更不用說了,光有錢能有啥用? 就好比「天時、地利、人和」三項只得其一,那能成事嗎? 自然是成不了的。 如果光說這些的話可能會比較籠統,不過不要著急,下面筆者就這「二府三司」制度給大家詳細的講講北宋具體是怎麼將這「三權」分割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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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19年11月16日 · 在五代十國期間北方的政權雖然經歷了頻繁的更替但是其政治制度依然是在繼承了唐代的基礎之上發展起來了其中最重要的改變為樞密院的崛起以及三司的設立下面我將具體分析這兩個部門的形成原因以及其對於宋朝政治的意義

  6. 2021年2月3日 · 唐末稅法混亂田賦丁稅的收入無法維持王朝的龐大費用直至五代後唐明宗開始設立三司」,亦即鹽鐵度支和戶部財政收入才穩定宋初太祖即位後亦繼續沿用這個制度三司是北宋前期掌管全國財政的最高機構

  7. 香港繁體. 工具.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關於與「 三司 (財政) 」標題相近或相同的條目,請見「 三司 」。 三司 ,指代 度支司 、 鹽鐵轉運司 、 戶部司 三部門,是 唐代 至 宋代 國家財政的主管部門。 歷史 [ 編輯] 三司理財起源於唐代,三司衍生自唐代的戶部;其中度支司最早分化,在唐天寶年間就已經獨立,唐代後期更是成為財政的主導部門;而鹽鐵轉運則是安史之亂以後 第五琦 、 劉晏 建立食鹽專賣制度後的產物;戶部司則起源於貞元年間的判戶部;唐貞元二年(807年),上述部門最終成為相互獨立的財政部門,同屬於宰相下屬。

  8. 制置三司條例司 是 宋朝 熙寧變法 第一個設立之機構始設於 熙寧 二年(1069年)。 宋初 財政 由 戶部司 、 度支司 、 鹽鐵司 三司掌握,以分散財政大權。 這樣的情況下,政府 公文 需經重重部門,甚為不便。 王安石 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來作為三司的上級機構統領三司的財政和審核國家一年 預算 。 制置三司條例司也同時負責新法的制定、頒佈和執行。 制置三司條例司引來反變法派的批評,因該做法打破宋初定制,超越中央各個機構。 反對新法的 呂誨 被降職。 熙寧三年(1070年),制置三司條例司被廢除。 分類 : . 中國古代財政部門. 北宋中央政府. 王安石變法. 1068年建立. 1070年代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