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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年 12 月 1 日起
- 強制性公積金 (強積金) 制度在 2000 年 12 月 1 日起開始實施,是本港退休保障制度的第二支柱,以監管由私營機構管理及具備足額資金的強制性供款計劃。
www.fstb.gov.hk/tc/financial_ser/MPF-system.htm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 強制性公積金制度 - Financial Services and the Treasury Bur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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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英語: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 ;簡稱 強積金 或 MPF ),是 香港 的一項退休保障計劃, 香港立法局 於1995年7月27日通過《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並在2000年12月1日正式實行。 除了少數人士獲豁免外,該計劃強制18至65歲的香港僱員參與。 僱主及僱員雙方共同供款以成立 基金 。 一般情況下,僱員要年滿65歲或提出特殊原因,才可取回供款。 質疑 [ 編輯] 強積金實行後,成效受到質疑,包括被指回報率不大理想,甚至可能錄得虧損,又被質疑行政費高、作為中介的金融機構成了最大得益者,以及對現時的老人無助等負面評價。 [1] 背景 [ 編輯] 早於1966年, 港英政府 已就在香港設立中央 公積金 的可行性展開研究。
強制性公積金 ( 強積金) 制度在 2000 年 12 月 1 日起開始實施,是本港退休保障制度的第二支柱,以監管由私營機構管理及具備足額資金的強制性供款計劃。 強積金制度所涵蓋的僱員,僱主及自僱人士須分別作出以僱員或自僱人士有關入息 5% 計算的定期強制性供款,而供款金額受法定的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所限制 ; 就月薪僱員而言,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分別爲 $7,100 及 $30,000 。 現時,共有 12 名強積金受託人管理 24 個強積金計劃,向約 470 萬名計劃成員及 36 萬名參與僱主提供服務。 強積金總淨資產值已超過 11,000 億元,自強積金制度成立以來的年率化內部回報率 ( 扣取收費後) 爲2.5 % 。 持續進行的工作.
強積金制度是一個與就業有關、強制執行和屬私營性質的公積金制度,年齡介乎18至65歲的僱員和 自僱 人士均須參加強積金計劃。 [2] 隨着香港人口老化,2011年,65歲或以上人士佔總人口13%;2021年,所佔比例增至20%;預計到2041年,更會高達30%。 在強積金制度實施之前,香港社會約340萬的就業人士中,只有約三分一人享有退休保障。 在強積金制度實施以後,直至2012年為止,近九成就業人士已獲得某程度的退休保障。 截至2012年9月底,全港接近100%的僱主及僱員、以及68%的自僱人士已參加強積金計劃,強積金計劃的資產淨值總計達4,124.8億港元。
強積金制度的設立是為就業人士的退休生活作儲蓄,是香港退休保障制度中重要的部分。 本港於1995年制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強積金條例》),有關附屬法例則於1998、1999和2000年通過。
強積金制度自2000 年12 月1日開始實施。 關於強積金. 強積金制度:強積金制度是世界銀行倡議的多支柱退休保障框架*的「第二支柱」。 強積金制度的主要特點 包括: 涵蓋範圍:強積金制度涵蓋所有年齡介乎18 歲至64歲的僱員及自僱人士,惟《強積金條例》所訂明的獲豁免人士除外。 豁免:根據《強積金條例》,以下人士均屬獲豁免人士,無須參加強積金計劃: 受法定退休計劃或公積金計劃保障而享有退休金福利的人士(例如公務員、司法人員和津貼學校或補助學校教師); 受《職業退休計劃條例》(香港法例第426章)規管,而獲《強積金條例》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即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的成員; 在香港受僱或自僱的海外人士,他們— 在香港工作不超過13個月;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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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僱員和自僱人士應開始為強積金制度全面實施作好準備。 為了有充裕時間準備,僱主應儘快將市場上各個不同的強積金計劃一一比較,向僱員諮詢及為他們登記。 僱主亦應作出必需的行政安排,確保強積金供款準時繳交。 符合資格的自僱人士也必須要登記參予強積金計劃。 發言人補充:「僱員應清楚認識他們在計劃下的責任和義務。 為了加深僱主和僱員對強積金制度的認識,積金局已印製「積金成果簿」及「強積金計劃成員投資指引」,亦舉辦了一連串有關強積金制度的講座、研討會和其他宣傳活動。 該局將於六月展開「洗舖大行動」,由該局的職員去探訪工商機構,藉此宣傳強積金制度。 該局又會在八月舉辦「積金成果大匯串」大型展覽,歡迎市民踴躍參加。 發言人說:「積金局會協助市民處理強積金事宜。
實施強積金制度. 2004年 6月30日. 發出 《 強積金投資基金披露守則 》,以改善強積金基金收費及表現的資料披露. 2005年 7月28日. 發出 《 強積金核准受託人合規標準 》,協助強積金核准受託人建立嚴格的框架,以便自行監察在強積金制度下所須履行的法定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