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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須事先獲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才可在樓宇的主天台、平台或天井搭建預製的構築物,包括體積超過3立方米或高度超過2米的活動及大型貯物櫃,或玻璃

  2. 村屋業主在裝設太陽能光伏系統前,須按有關規定清拆天台上的現存僭建物,包括屋宇署就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僭建物所推行的僭建物申報計劃之中,已申報並被屋宇署確認的僭建物,亦必須清拆。

  3. 自外牆開口上伸出 在收合後 ≤ 500毫米 在完全展開時 在某屋頂上方 ≤ 2米 在其他情況下 ≤ 2.5米 最高點與地面或屋頂的距離 < 5.5米 該開口是 門口 (並非用作逃生樓梯出口或通往露台或外廊者);或 窗口(不包括機房、洗手間、浴室或廚房的窗口)

  4. 第123F章 《建築物 (規劃)規例》. Timeline. Match case. Enable word stemming. Search: e.g. “Apple is good” means to find documents having the exact phrase “Apple is good”. e.g. Apple AND Lemon means to find documents having both words. e.g. Apple OR Lemon means to find documents having either words.

  5. 電子版香港法例」是由律政司管理的官方香港法例資料庫。 資料庫載有經編訂法例的現行版本及過去版本(最早追溯至1997年6月30日),並提供具法律地位的經核證便攜式文件格式(PDF)文本供正式引用。

  6. 興建新界豁免管制屋宇中關鍵構件的技術規定. 小型環保和適意設施. 1. 前言. 本小冊子旨在為原居村民提供興建小型屋宇的指導資料,這些資料亦適用於新界的村屋重建。 本小冊子詳列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的尺寸限制及豁免證明書的申請指引,亦載有興建新界豁免管制屋宇中關鍵構件的技術規定。 本小冊子的目的並非訂立任何法律權利或義務。 然而,有關指引和基本資料將偶爾作出修改。 本小冊子分為下列各部分: 甲部:興建新界豁免管制屋宇須知 - 《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第 121 章)的規定. 乙部:興建新界豁免管制屋宇豁免證明書申請指引. 丙部:興建新界豁免管制屋宇中關鍵構件的技術規定. 丁部:小型環保和適意設施.

  7. 法例同時備有RTF格式的選項,你可直接往頁底的下載區,下載並列印整章法例的RTF文本。 你可參閱「 常見問題 」,以獲取更多有關列印法例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