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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曾蔭權爵士 [註 1],大紫荊勳賢,KBE (英語: Sir Donald Tsang Yam-kuen,1944年10月7日 — ),籍貫 廣東 南海,前香港特別行政區第2及第3任行政長官至2012年止 [註 2]。 曾蔭權在1966年加入香港政府,成為二級行政主任,其後曾於不同部門任職。

  2. 2019年6月26日 · 曾蔭權經歷歷時逾7年的刑事調查,今日(26日)終獲終審法院一致裁定上訴得直,還他一個清白。 正與家人身處外地的曾蔭權,聞判後發表聲明剖白,指訴訟幾近耗盡他們夫婦倆的畢身積蓄,他坦言,曾就是否上訴至終院而

  3. 2017年2月16日 · 由藥廠推銷員攀上香港最高級官員的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卻在快將卸任之際,被指於2012年2月收受富商黃楚標深圳大宅裝修及瀆職。 經廉政公署五年的調查,案件於今年1月在高等法院正式開審,成為本港史上遭刑事檢控最高級官員;2月16日,8女1男陪審團退庭商議,就曾蔭權一生榮辱作出最重要的裁決。 2月17日,他被判一項行為失當罪:罪成,最終被判入獄20月。 曾蔭權努力一生,是否罪成還看稍後裁決。 (李澤彤攝) 現年72歲的被告曾蔭權,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這是廉政公署首次引用《防止賄賂條例》第4條,檢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名,根據法例,每項控罪的最高刑罰是入獄七年。 控罪詳情如下: 控罪一:行政長官收受利益.

  4. 2005年3月2日 · 曾荫权 爵士 [注 1], 大紫荆勋贤, KBE (英语: Sir Donald Tsang Yam-kuen,1944年10月7日 —), 籍贯 广东 南海,前 香港特别行政区 第2及第3任 行政长官 至2012年止 [注 2]。 曾荫权在1966年加入 香港政府,成为 二级行政主任,其后曾于不同部门任职。 1995年出任首位 华人 财政司, 香港主权移交 后过渡为 财政司司长,2001年接替 陈方安生 出任 政务司司长。 2005年3月10日,时任行政长官 董建华 以“健康理由” 辞职,曾荫权在 行政长官补选 中自动当选。

  5. 2019年6月26日 · 香港終審法院推翻前行政長官曾蔭權瀆職控罪,撤銷刑罰,並頒令無須重審。 他一度成為香港歷來被判囚之最高級官員。 現年74歲的曾蔭權於2012年行將卸任之際,被媒體揭發以低廉價格租用廣東深圳一大型住宅單元,但並未向行政會議申報其業主黃楚標正向港府申請香港數碼廣播執照。...

  6. 2019年6月26日 · 前特首曾蔭權因未有申報與雄濤股東黃楚標洽談租約,而惹上官非,更因此身陷囹圄。 而他完成12個月的刑期後,仍堅持終極上訴,今(26日)終極上訴得直。 上訴結果不但為曾洗脫罪名,這亦影響他是否可繼續享有退休金和福利。 隨著曾蔭權翻案成功,他卸任後原可享有的退休金和福利,甚至獲頒發大紫荊勳章,應可繼續保有。 每月獲約8萬元退休金. 曾蔭權退任後,每月仍有獲約8萬元的公務員退休金,以及多項禮遇,包括獲編配政府車輛接載出入,使用香港機場貴賓室、醫療和牙科護理等,其配偶亦可同享有福利。 根據退休金條例,公務員即使已獲批退休金,但若被裁定干犯任何與其公職服務有關的罪行,而該罪對香港造成嚴重損害或可能令人對公職服務大失信心,經行政長官核證後,該退休金亦可被扣減、暫停支付,甚至取消。

  7. 2019年6月26日 · 前特首曾蔭權(74歲)早前被裁定1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被判囚20個月,曾蔭權早前經上訴後獲減刑至12個月,但有關定罪的上訴則被駁回。 已服刑完畢的曾蔭權,上月再向終審法院就定罪提出上訴,終審法院於今

  8. 2015年10月5日 · 香港前特首曾蔭權,2015年10月5日被香港廉政公署起訴,成為香港歷史上被刑事起訴的最高級別官員,更是第一位被起訴的前特首。 BBC中文網整理曾蔭權48年來的政治歷程。 曾蔭權是土生土長的香港人,生於1944年10月7日。 父親曾雲是警務人員,服務警隊30年。 籍貫是廣東省南海縣九江鎮。...

  9. 2017年2月17日 · 現年72歲的曾蔭權是香港歷史上首位遭刑事起訴和被判有罪的前特首,即香港最高級別政府官員。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判決指曾蔭權利用公職做出不當行為。 曾蔭權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收受深圳福田租用豪宅裝修服務。 作為誘因或報酬,考慮並決定批准雄濤公司申請數碼廣播牌照,以及由李國章擔任公司董事兼主席。 在這一涉嫌貪腐案中,曾蔭權被控3項行為不當和接受賄賂罪。...

  10.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五日,曾先生獲選連任為第三屆行政長官,並於同年四月二日獲中央人民政府正式委任為行政長官,任期由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起至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一年五月一日,曾先生出任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政務司司長職位,成為協助行政長官管治香港的首要官員,就政策事務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 在二零零二年七月一日,曾先生離開公務員體制,加入新推行的問責制政府主要官員行列,繼續擔任政務司司長一職,直至他在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五日辭職,準備參選行政長官。 在出任政務司司長之前,曾先生擔任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 他在就任財政司司長的六年期間,曾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帶領香港渡過席捲亞洲的金融風暴,其後又大力推行改革,使本港的金融基礎設施更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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