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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8日 · 李柱銘向傳媒表示沒有回應,而吳靄儀則暫時未有回應。 東網已向大律師公會作出查詢,暫時未獲回覆。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批評兩人在法律界打滾多年,竟公然知法犯法,帶頭參與遊行會錯誤誘導公眾,令他們誤以為參與該遊行並無問題,特別是「教壞年輕人」。 有見及此,龔促請大律師公會展開公平、公正的調查,應永久吊銷他們的牌照,達致以儆效尤的作用。 但是李柱銘早前提出上訴,要求撤銷其定罪,龔靜儀提到需等待有最終裁決才可展開紀律聆訊,認為程序漫長,不能於短時間內彰顯公義。 本身是執業大律師的議員容海恩同樣批評,李柱銘及吳靄儀作為法律界的資深人士,分明是明知故犯,認為吊銷牌照可反映事件的嚴重程度。 容希望大律師公會可適時向公眾解釋有關調查的進度,結束聆訊後亦應頒布全面理據。
2021年4月29日 · 前年8‧18非法集結案的被告均被定罪,當中李柱銘及吳靄儀為大律師,而何俊仁為律師。大律師公會確認正向李、吳兩人進行調查。若然被裁定專業失當,最嚴重的處分為永久吊銷執業資格(釘牌)。 李柱銘及吳靄儀分別被判入獄11及12個月,但兩人均獲
2021年4月21日 · Tweet. 法庭上周五 (16日)就8.18未經批准集結案作出裁決,何俊仁、李柱銘及吳靄儀三人罪成,分別獲判囚11至12個月,緩刑兩年。 有法律界人士直言,對於三人獲判緩刑感到百思不得其解,直指三人屬資深法律界人士,但仍然選擇知法犯法,加上案件情節非常嚴重,認為應判處監禁式刑罰。 亦有學者亦認同判刑過輕,形容「(三人要)入去坐(入獄)都係理所當然」,認為法庭應撥亂反正,重判三人。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表示,法庭在判處監禁式刑罰時,可根據被告年齡、案底及對社會貢獻等因素,決定會否運用酌情權判處緩刑。 她指出,雖然三人均過去均無案底,亦曾出任立法會議員,但同案被判囚的何秀蘭亦有相同背景,質疑「點解佢(何秀蘭)要入去坐,但佢哋三個又可以唔使」,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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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柱銘跟吳靄儀怎麼了?
李文儀是誰?
李昌鈺是誰?
梁實秋是誰?
2021年4月22日 · 他們批評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大律師吳靄儀及律師何俊仁帶頭違反警方指示離開集會地點,由維多利亞公園遊行至中環。 認為3人是知法犯法,理應罪加一等,但他們只是名義上被判囚11至12個月,既無牢獄之苦,又可以休養生息,兩年的緩刑期一過,又是業界裏的「好漢」。 他們質疑刑罰未能對知法犯法的人士起震懾作用。 示威人士又提及,在此之前亦有其他知法犯法的法律界人士,如違法佔領行動 (佔中)發起人之一戴耀廷、前議員陳淑莊、楊岳橋等人,但公會一直默不作聲,對他們的罪行如視若無睹。 示威人士認為干犯法紀的法律界人士除了要受法律懲處,還須面對內部的紀律處分,公會有責任清理門戶,永久吊銷違法法律界人士的執業資格,方可起阻嚇作用,重振香港法治。
2021年4月3日 · 黎智英、李柱銘、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等人因干犯「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被判罪成。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辰未到,時辰一到,一切全報。
2021年4月20日 · 主席傅振中指出,李柱銘、吳靄儀和何俊仁都是法律專業人士,其言行對後輩和巿民的影響不容低估,可是他們不但沒以法律知識來勸告群眾切勿參加8.18和8.31的非法活動,反而走到最前、積極參與、帶頭違法,是對法律界的極大侮辱,亦對他們所屬的 ...
2021年4月23日 · 前年就8.18非法集結案罪成,多名被告中有3名是法律界人士,竟獲法庭判處緩刑,包括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大律師吳靄儀及律師何俊仁。 香港政研會今日(23日)4名成員到金鐘大律師公會遞交請願信,發言人鄧先生指,3人身為律師但知法犯法,促請工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