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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身後事處理步驟. 了解先人生前意願. 如果先人在生前表達了身後事的安排願望,無論是將遺體葬於墓地,還是火化將骨灰放置於骨灰龕,或者散佈於花園或廣闊的海洋,我們都應代表執行其意志,維護其自尊,讓先人得以安心無憂地安息。 辦理死亡登記. 死亡分為自然死亡和非自然死亡兩種類型: 自然死亡:主治醫生會簽發一份「因醫學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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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我們 愛百合相信每個喪禮應呈現出逝者的生命特質及其生 ...

  2. 2024年4月13日 · 殯儀流程|1. 死亡證明書 登記. 死亡登記是處理身後事的首要步驟。 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入境事務處及衛生署提供聯合辦事服務,方便市民辦理 死亡證 登記。 自然死亡與非自然死亡的區分. 自然死亡 :若逝者的因為經註冊醫生診斷確定,家屬將獲得兩份重要文件,包括「因醫學證明書」及適用於火葬的「醫學證明書(火葬)」。 非自然死亡 :若逝者未經醫生診治或因意外逝世,需由警方通知因裁判官,進行調查和可能的剖驗,以確定因。 殯儀流程|2. 選擇合適的葬禮方式(火葬與土葬) 在香港,火葬與土葬是兩種常見的葬禮方式。 家屬可根據個人偏好及宗教信仰選擇適合的方式。 火葬流程: 自行安排火葬 :家屬可選擇自行安排火葬。 這需要填寫「申請安排私人火葬」表格,可以在網上或親自到聯合辦事處完成。

  3. 2021年11月17日 · 我們處理整個喪事的流程大概就是: 身故 — 報警 — 通知葬儀社 — 接體 — 殯儀館冰放大體 — 醫師開立死亡證明 — 安靈弄牌位 — 挑選遺照 — 選定告別式和火化日期 — 頭七法會 — 告別式與火化 — 牌位安置 — 安葬. 等待葬儀社來接體的時間,我就坐在床邊靜靜看著老頭,想著怎麼會這麼突然就走了? 是怎麼走的? 會不會很痛苦? 有沒有難過很久? 有好多好多永遠都不會知道答案的問題. 接體. 通知禮儀公司,大概不到一小時的時間吧,接體人員來到了我們家,將我爸裝入屍袋中扛下樓坐上賓士車前往殯儀館,他會問我們要到私人的會館還是公家的殯儀館,殯儀館裡的靈堂又有獨立一小間的空間或是大家都在一起的位置,當然就是會有費用上的差別. 殯儀館冰放大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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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22年4月4日 · 辦理死亡登記方面大家可以經由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入境事務處及衞生署組成嘅聯合辦事處辦理死亡登記申請及安排火葬以及領取申請土葬用既證明書辦理身後事流程 1.辦理死亡登記. 程序上有分為一般自然死亡,非一般自然死亡;點定為一般自然死亡同非一般自然死亡呢? 如果係經註冊醫生作最後診斷並確定死因的一般自然死亡個案, 醫生會為離世者簽發2文件,「死因醫學證明書」同適用於火葬既「醫學證明書(火葬)」,如果因為宗教有需要急需埋葬遺體,又未可以係即時去聯合辦事處或生死登記總處處理,家屬可以去警局申請一份文件「搬移及埋葬屍體許可證」,然後處理完就再去到入境事務處嘅死亡登記處登記申請返一份「死亡登記證明書」。

    • 了解先人生前意願。如先人生前有規劃其身後事的安排,將遺體安葬於墳場,或者在遺體火化後,將骨灰安放於骨灰龕位,或撒放於花園或一望無際的大海?
    • 領取死亡文件。如先人屬 自然死亡 個案,醫院會在三個工作天內會簽發以下文件 :「死因醫學證明書」《表格18》 – 俗稱 「 醫生紙」 Medical Certificate of the Cause of Death。
    • 選擇殮葬商。殮葬商則多以套餐形式提供服務,服務涵蓋範圍與套餐價格相對,有部分套餐未計算租借靈堂費用,家屬需要自行衡量需要及經濟能力,甚至可以尋求相熟殯儀公司事先 格價。
    • 決定出殯方式。若能負擔殯葬費用,可選擇在殯儀館舉殯,讓親友悼念離世者;若經濟能力有限或親友不多,希望簡化儀式,可選擇在醫院或公眾殮房出殯,然後安排火化或土葬。
  6. 2022年5月25日 · 以往上一輩忌諱談討死亡好多時後事都係交由後人處理未必事事能如逝者意願。 而家社會比較開放,唔少人都會預早規劃好身後事,積極自主地決定告別形式,令人生最後一程更合自己心意。 有意提早準備後事的話,可從以下4方面入手,用紙筆或電腦記下詳細內容,並預先告訴家人自己的後事安排。 另一方面,照顧者都可以跟住以下21點,搵機會同屋企老人家傾傾。 提早安排身後事 21點跟住做. 一、個人基本資料、各類證件文件. 1. 個人證件 (如身份證、護照、車牌等,記低正本的擺放位置,並附上影印本) 2. 親戚朋友的聯絡方式 (以便家人通知親友自己的離世消息) 3. 手機、電郵、社交平台帳戶的登入資料. 4. 手機、寬頻的合約資料 (方便家人進行解約) 5. 保單詳情,註明供款情況同受益人資料. 6.

  7. 攜帶亡者身分證或戶口名簿,直接由醫院開立死亡證明書。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83年3月1日衛署醫字第8205655號解釋:「醫師依法均得檢驗屍體,除確定為非病死 (含車禍受傷、他殺、自殺或其他意外死亡者),或可疑為非病死者,應報請『司法相驗』外,負有開具死亡證明書之義務,不得推諉拒絕。 家中過世. 通知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客服中心,撥打1999,轉888、轉25553000、轉9,話務人員登錄案件,會依照在宅行政相驗流程勘驗,由當地衛生所或診所協助開立死亡證明書或行政相驗證明後即可接運。 意外過世. 通知當地派出所,由警察單位聯繫檢察官,檢察官再派人勘驗開立相驗證明。 如無法立即相驗,開具單位主管以上核章之遺體進館通知單,即可受理接運。 但若為重大意外災害則需另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