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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2021/11/10 (一)屬用戶申請停用者,復水時需繳交:停水前未足期水費及復水費。 (二)屬欠費停水處分,復水時須繳交:舊欠各費、停水期間之二分之一基本費及復水費。
www.water.gov.tw/ch/Subject/Detail/3709?nodeId=4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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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屬用戶申請停用者,復水時需繳交:停水前未足期水費及復水費。 (二)屬欠費停水處分,復水時須繳交:舊欠各費、停水期間之二分之一基本費及復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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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0日 · (一)屬用戶申請停用者,復水時需繳交:停水前未足期水費及復水費。 (二)屬欠費停水處分,復水時須繳交:舊欠各費、停水期間之二分之一基本費及復水費。 (三)復水費按口徑大小分別計算: 復水費按口徑大小分別計算費用
欠費停水處分,復水時須繳付: 舊欠各費、復水費及臨時計費(停水2年以下,應按用水設備口徑,繳納停水期間二分之一基本費)。. 違章用水停水處分,復水時須繳付: 水費追償金、復水費。. 中止或停水逾二年未復用者,如再申請用水時,應核計費用並另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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