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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馮建民,PMSM1956年-2006年9月8日)是香港警務處其中一位總警司。. 16歲的馮建民剛完成中四課程,一股當警察的衝動驅使他放棄學業﹐加入警第一屆警察少年訓練學校。. 第二年畢業,從1974年到至1979年的5年間,分別駐守過毒品調查科、尖沙咀警區及警察 ...

    • 與象牙塔式定義不同
    • 與佔中提出者所設想不同
    • 警察及反佔領者的暴行
    • 政府和警察的謊言和誤導

    佔領行動不是反抗某條法律,而是反抗一個框架和程序。實際佔領行動的參與者有反對基本法,而支持全民制憲,重新立約。憲法不是法律。法律是規管人事物的規則,而是憲法是與民立約,與國民的承諾,怎樣的憲法承諾會是怎樣的國家。

    他們的計劃沒有發生

    佔中原先提出者的計劃沒有發生。 佔中是佔領中環,但他們一直沒有佔領過中環,直至他們走去自首了,他們都沒有佔領過中環。只有參與者在開始時開拓過中環佔領區及在第二次包圍政總時鳩鳴革命式流動佔領中環。 佔中是佔領行動,但他們一直沒有開拓過任何佔領區域,也沒有參與過流行佔領,直至他們走去自首了,他們都依然沒有。 佔中的原先提出者計劃在中環坐下被安靜抬走,但參與者堅持佔領而沒有放棄。 雖然佔中原先提出者所計劃的佔領運動不是象牙塔式定義的公民抗命,不是局限在反某個不公義法例而不犯其他法,但他們局限自己犯甚麼法,而用整年時間講會犯甚麼法和會怎樣犯法,非常冗悶和局限。不過實際發生的佔領運動沒有固定形式,而以群眾智慧,適應變化,快速應對,處處創意,充滿樂趣,就像現代世界上真實的公民抗命和非暴力抗爭,不過更多創意,更大規模。 雖然佔中原先提出者說「參與行動與否,單純是個人的決定,而非由任何組織或政黨主導;也非由任何人帶領。這運動是由個人在其所屬的群體自發組合而成的。」,但他們有超長的所謂預演和商討,充滿建制和帶領。真正的佔領行動爆發了,不但是拒絕領袖主導的體­制外反抗,而且完全做到「沒有大會,只有群...

    甚麼是愛與和平

    佔中三子所說的愛是關愛。佔領運動的愛是情義和不忍人之心。 由9月27日公眾走出來至9月29日真正發生佔領行動及後一直以來,公眾是因為對香港和香港人有記憶,有經歷,之前一直知道香港和香港人有危難,而見到情勢突然轉趨危急,所以挺身而出,就算不能到現場,也心內焚燒,腦中盤繞著總有些事是自己能夠做的的想法而行動;也是因為見到有人平白受襲,就像見到人快要掉進井裡去,而驚恐,慎怕人真的掉進去沒命,看到那畫面就已哀傷悲痛,所以挺身而出,擴及因為有人侵襲這個地方,見到其露出野蠻、毀滅性並殘暴的本質,要屈服走出來的善良的人,並以此為樂,所以挺身而出,擴及因為邪惡攻擊香港這個地方,見到恐怖統治,權力失控,扭曲詞語,指鹿為馬,背信欺世,埋沒真相,吞食自由,見到這個地方的人和他們未來面對的畫面,所以挺身而出。對香港和香港人有記憶,有經歷,而有的是情義;見到有人平白受襲,而有的是不忍人之心。人有這兩者就如人有四肢。不是有能耐者關愛弱勢,不是儒士以萬民為己任,更不是神愛世人。 佔中三子所說的和平是堅持完全不戰狀態,不做任何對抗準備和行為,不思考對抗,保持平靜日常而甚麼都不做以避免因對抗而進入激烈境況。 佔領...

    9月28日 警方對和平示威施放了87枚催淚彈,並準備了橡膠子彈。 保護下一代 勿放催淚彈 10月14日 7個警察動用私刑在暗角毆打示威者。 日子不明 一名警察換上便服持械衝擊示威者。 10月22日 天拿水阿叔 屎彈 10月26日 TVB三名記者和香港電台一名記者在採訪反佔中活動時被反佔中暴徒歐打。 11月5日 一名參與V煞活動戴著V煞面的中年男士在旺角看發生甚麼事時被多名警察推倒在地拳打腳踢至骨折,右腳沒有知覺。 11月6日 警隊毆打群眾 15人受傷,32歲男爆盆骨。11月5日至11月6日旺角集會現場警察不斷襲擊集會市民,據急救站義工事後透露,由11月5日晚10時40分至11月6日清晨4時半,在6小時內,有13男2女前往急救站療傷,當中4人傷勢較嚴重,須救護車送往醫院治療,包括一名右盆骨骨折...

    示威者手持雨傘擋胡椒噴霧,被葉劉淑儀稱示威者持有攻擊性武器。 把水稱為不明液體。 把不合法稱為破壞法治。 清除障礙物不是清場。11月11日,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也同樣說清除障礙物不是清場。 11月6日 4點鐘許Sir時間。警方把示威者黑夜使用電話相機的閃光燈稱為向用強光射向警方。港鐵車箱不時都有cosplayers乘搭,但警方說cosplay V煞 的 cosplayers 驚恐及憂慮港鐵乘客,影響公共安全及秩序。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鎮德先前在每日例行記者會指警務人員應保持政治中立,因此不應在制服上佩帶警隊以外物品。但日前有記者就其他警務人員掛上藍絲帶表態一事向許 Sir 追問有否違反政治中立原則時,許 Sir 以《基本法》保障所有市民享有言論自由作解釋,更強調警務人員作為香港人一分子,一樣...

  2. 梁成恩,MBS (追授) (1976年11月16日-2001年3月14日)是香港警員,畢業於荃灣聖芳濟中學,1996年加入警隊,隸屬梨木樹分區巡邏第3小隊。

  3. 故事講述一班由 廣州 偷渡至香港搶劫的匪幫故事,片中大部份演員為新人或兼職,全片以真實手法拍攝,內容相當暴力及震撼。 本片是少數麥當雄親自執導的電影,香港上影票房1千多萬,並為麥當雄奪得 金馬獎 最佳導演。 電影亦獲得第5屆 香港電影金像獎 最佳男配角( 沈威 )、最佳剪接 ( 張耀宗) 。 在 2005年香港電影金像獎 最佳50部華語電影選舉中,《省港旗兵》獲排行第6,為港產片第3名。 之後曾開拍省港旗兵續集、第三集、第四集。 省港旗兵拍攝時正值中國大陸開始 改革開放 ,香港的 97前途問題 亦正在浮現;電影充分顯露出中港兩地之間在此段時期在經濟、民生等發展程度的落差;結尾在 九龍城寨 的一場警匪槍戰實境拍攝,至今仍被視為經典。

  4. 案情. 1980年代 初,吳志達與里奧納·力克 (Leornard Lake) 聯合犯案,在北加州一帶擄走最少二十五名男女,將其禁錮在位於三藩市以東一百五十英里,由力克擁有的農場。 受害者多為女性,她們饱受虐待、折磨、 強姦 、直至虐殺;部份過程更被拍攝紀錄。 1985年, 力克因藏械罪在三藩市被捕,後在獄中服食藏在衣服內的 氰化物 毒藥自殺。 警察前往力克的農場搜查,發現人的骸骨。 吳志達則及時逃亡至 加拿大 ,但於當地因 偷竊 而被捕及判監禁。 經過漫長司法程序后,终于在 1991年 被引渡回美國受审。 在美國,吳志達被控以十二項謀殺罪,受害者包括六男、三女及兩名男嬰。 吳志達利用一切方法拖延司法審判,包括多次在審判過程中要求更換辯護律司。

  5. 劉玉權. 劉玉權,SBS (1946年-2003年10月2日),前 香港警務處副處長 。. 他於 1965年 加入香港警,任職 見習督察 ,曾出任警內多個不同職位,包括分區指揮官、總區副指揮官、內部調查科、投訴警察科、 有組織及嚴重罪案調查科 總參事及刑事部主管。. 他 ...

  6. 香港民風大典. 分類: 陳姓 、 香港政治人物 、 前香港政府官員. 陳棣榮 , CHAN Dai-Wing ,是 方振武家族 主要成員, 陳方安生 的 丈夫 , 1963年 結婚,現在育有一個 兒子 和一個 女兒 。 陳棣榮的職業是 皇家香港輔助警察隊 前總監, 1996年退休 。 [1] 陳棣榮曾經 投資 香港 物業玫瑰新邨 等,人稱「十成 按揭 」。 [2] [3] 相關. 聖若瑟書院 校友. 香港輔助警察隊 ( 1987年 ─ 1996年 ) 参考文献. ↑ 我的故事. ↑ 低價買第二物業,陳棣榮為業主。 ↑ 十成按揭純屬誤解. 這頁使用 維基百科 的內容。 原文章在 陳棣榮 。 作者列表可見它的 變更歷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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