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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買賣雙方都在用印流程蓋章,即代表已確認雙方的意願及責任,保障雙方的權益喔! 用印是什麼? 房屋買賣用印流程? 簡單來說,就是買賣不動產的第二階段,當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契約成立後(第一階段),會進入的下一個流程,即是用印;也就是在所有須蓋用印的文件(報稅與過戶相關資料等)上蓋章。
  1. 其他人也問了

  2. 如果合約約定需要蓋章,則雙方應在合約上簽名並蓋章;如果合約未約定是否需要蓋章,則通常不需要蓋章。 需要注意的是,租賃合約上如有塗改,雙方應當在塗改處簽名並蓋章,以示對塗改內容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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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021年5月21日 · 買房走到簽約,很多人急著交屋,往往忽略了交易過程中許多小細節,簽約前除了充分和仲、屋主溝通,買房簽約付款是自己的權益,對買房交易流程也建立觀念,尋找專業的地政士(代書)協助買賣交易流程,能為自己剩下更多時間和心力。

    • 預售屋合約注意事項1:審閱期不足5天
    • 預售屋合約注意事項2:廣告誇大或不實
    • 預售屋合約注意事項4:面積誤差未找補
    • 預售屋合約注意事項5:無履約擔保機制或效力不足
    • 預售屋合約注意事項6:未保留5%交屋款
    • 預售屋合約注意事項7:建材設備不一致
    • 預售屋合約注意事項8:開工/完工/交屋日期不清楚
    • 預售屋合約注意事項9:保證貸款8成
    • 預售屋合約注意事項10:未列出違約條款
    • 預售屋合約陷阱比一比

    既然買預售屋動輒需要花上千萬,為什麼不把契帶回家,仔細閱讀及評估呢? 如果遇到以下兩種狀況… (1)要求你「先付定金」或「符合特定條件」,你才能索取契約書 (2)收取定金/簽約之前,沒有提供你至少 5 天的契約審閱期間 就有可能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 你可以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 重點提醒: 預售屋在簽約之前有5日以上的契約審閱期,銷售人員不得要求先支付訂金或滿足任何條件才提供契約,審閱期間反悔,可無條件退訂金,而且不需要支付任何利息。 但請千萬不要把簽約之前的審閱期,誤認為是簽約之後的反悔期! 另外,根據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召集人張欣民的說法,如果你沒有享有審閱期,日後簽約也都不算有效,因為你可以主張部分契約內容當初沒有清楚,以此解約。 但我認為這可能會有舉證上的困難以及時效性,所以建...

    建商或代銷銷售時,通常會承諾有很多公共設施,但等到真正完工後,卻可能發現縮水或走樣。 譬如:銷售廣告上標榜「溫泉泳池」或「景觀SPA」,但交屋後卻發現游泳池是違建,導致無法使用(註1),甚至必須拆除。 若住戶在使用時發生意外,管委會甚至還得負起刑事或民事責任! 那麼該如何避免呢? 重點提醒:購買前不妨先確認建築執照或是公設樓層平面圖,以確認泳池是否為合法建物囉! 註1: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的規定,「民間設置游泳池前即已設置之消防蓄水池,在不妨礙消防專用蓄水池之使用,並能符合《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3篇第4章第2節之設置規定,且經常保持其有效水量之原則下,得適用行政院同意開放民間設置游泳池之條件,申請兼作游泳池使用。」 註2:以台北市的「一○一富裔館大廈」為例,13名預購屋主交屋後才發現...

    房子蓋好後,實際面積可能與合約有誤差。 面積不足時,會導致消費者的損失,所以建商需要全部補齊。 面積超過時,消費者需要多給錢,所以規範最多只補2%面積的錢。 所以,喬王幫大家簡化規則如下: • 實際坪數<合約坪數:建商找補,無金額上限 • 實際坪數>合約坪數:消費者找補,最多2% PS: 「誤差1%內互不找補」已是舊規範囉!因為舊規範是坪數不足時建商不用賠,反而讓消費者吃虧,所以後來已經修法改善。 那…萬一面積誤差值(超過或不足)3%該怎麼辦? 簡單!你可以選擇是否要解約! 所以,再次幫大家簡化規則如下: •實際坪數<合約坪數:不足3%,可解約 • 實際坪數>合約坪數:超過3%,可解約 因為不足3%,你可能會覺得坪數太小,不符合預期。 如果超過3%,雖然你只需要補最多2%,但仍可能超出你的購...

    雖然內政部已要求建商銷售預售屋,必須提供履約擔保機制,但仍有少數的區域型建商或地主自建者會規避規範。 但…就算提供了履約擔保,你知道有哪5種機制,以及保障效力如何嗎? 以下五種都是合法的履約擔保機制: (1)價金返還 (2)價金信託 (3)不動產開發信託 (4)同業連帶擔保 (5)公會辦理連帶保證協定 (舊名為公會連帶保證) 第(1)種:交屋之前,建商無法挪用款項,如果發生建商倒閉,已購客投入的全數金額將由金融機構退回,算是最安全的機制 ,但是很少建商使用此機制。 第(2)、(3)種:皆屬信託類,依工程進度撥款,信託受益人為建商,當建商無法履約時再撥給已購客,但如果建商申請破產且主張已將資金或繳納價金為興建所用,買方仍有拿不回已繳金額的風險 。 第(4)、(5)種:保障效力最低,實務上不常使...

    正常來說,驗屋後才能交屋。 若驗屋時發現瑕疵,建商應依規定於期限內修繕。 為了避免建商白爛不處理,法規明文規定買方有權保留總價的5%交屋款,等到驗收合格後再撥給建商。 但實務上,喬王發現很多契約都有以下情況: (1)完全沒列出交屋保留款 (2)交屋保留款未經磋商,擅自訂定在5%以下,或特定金額 (如:5萬元、10萬元) (3)把交屋款款併入貸款金額,以減少交屋保留款 那麼,建商可以改合約的交屋款金額嗎? 如果你簽名同意,就可以改,所以請務必看清楚再簽名! 如果你自己放棄了5%交屋款的權利,萬一未來驗屋遇到瑕疵,建商有可能處理態度變得比較消極,畢竟大部分的錢都已拿到手了! 重點提醒:若交屋款不到5%,為了保障自己的權利,建議據理力爭。當你的交屋籌碼愈少,對自己就愈不利。 延伸閱讀:第一次投訴預...

    如果預計使用的建材設備缺貨,建商可能會以 「同級品」(同等商品) 或「更高級品 」替代,但… 你有辦法知道什麼是「同級品」或「更高級品 」嗎? 所以,更換的前提是:必須經過你同意! 為了避免吃虧,契約必須寫清楚建材設備的廠牌、規格、違規條款,否則未來當你需要向建商求償或解約時,可會影響到你的權利。 以下列出部分建商版本及內政部版本,讓大家知道差異在哪兒? • 內政部版本 : 「除經買方同意、不得以同級品之名義變更建材設備或以附件所列舉品牌以外之產品替代」 •部分建商版本: 「上列建材與設備若因市場供需失調、產品規格難以配合或法令禁止使用時,本公司保留更換同級品或更高級品的權利」 PS: 萬一建商有特殊情況,需改變建材及配備,其實還是可以調整,但必須遵守以下2點: 1. 賣方能證明有不可歸責於...

    建商有時對於日期會使用模稜兩可的說法,以保留較大的彈性,譬如:「取得建照後多少日為開工日」、「預定開工後多少日取得使照」。 但你知道預計何時取得建照、何時開工嗎? 所以喬王建議:如果要這樣寫,契約上就要講清楚「建照取得日」、「預定開工日」是X年X月X日,否則容易陷入「一個日期、各自表述」的複雜情況… (OS: 就跟「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一樣複雜…) 另外,預售屋之完工或交屋日期,最好約定用「日曆日」而非「工作日」,否則遇上例假日、下雨天、颱風天等無法工作的日期,可能會比你想像中還要晚才能入住。 如果可以,也建議註明最遲交屋日期,以及遲延罰則(註),這樣對你會比較有保障;不過法規也有規定,若發生非可歸咎於賣方之情事,期限可順延。 • 內政部版本 :本預售屋之建築工程應在民國__年__月__日之...

    有些建商或代銷銷售時,會拍胸脯跟你保證一定可以貸款8成。 但你必須知道,貸款是由銀行審核,而不是建商或代銷審核。 萬一貸款不足又湊不到錢,必須解約,你可能會賠上好幾年辛苦賺來的薪水! 如果你的自備款抓得很緊,又害怕貸款不夠可能付不出錢來,你可以考慮加上但書。 雖然不是所有建商都願意這麼做,但如果建商或代銷都敢拍胸脯保證,為何他們不敢加上這條但書? 如果可以加上這條但書,你才能確保房貸不足8成時,有機會解除契約。 至於但書的細節該怎麼撰寫,你可以點閱下方的延伸閱讀文章。 重點提醒:自備款建議抓到3成,如果抓太緊,未來遇到狀況就有可能付不出。建商和代銷都無法保證貸款,若擔心貸款生變,可以要求加註但書,只是未必每個建商都願意讓你加註。 (延伸閱讀:買房貸款成數不足,定金會被沒收?只要做到這3點,不...

    當建商違反了的規定,消費者可以要求解約。 所以,定型化契約#24是「違約之處罰」,內容包括了: 「主要建材及其廠牌、規格」、「開工及取得使照期限」、「賣方之瑕疵擔保責任」等。 以上這些都要詳細列出,而身為消費者的你,其實也應該要仔細閱讀。 重點提醒:違約條款要仔細閱讀,別讓建商輕易卸責。

    看完了預售屋契約需要注意的項目之後,你會不會很好奇: 沒問題,接下來喬王要分享真實的查核結果,讓你大致了解這些項目的違約率。 內政部在2022/3/14公佈了去年查核預售屋契約的結果,50個建案中,有22個建案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是44%。 我特別製作了一張表格,並且加上了顏色,方便你閱讀。 其中4個比較嚴重的違規態樣列舉如下,也提供你參考:

  4. 根據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向買受人交付的商品房必須是「經驗收合格」的商品房,因此,當交付的房屋不符合規定或約定時,購房者可果斷拒絕收房。 法律「疑難雜症」久治不愈? 點擊登陸www.woguwen.com法律諮詢在線平台,各領域專家、律師,總有一位幫到你! 喜歡這篇文章嗎? 快分享吧. 您可能感興趣. 這些購房風險你一定要規避.

  5. 2013年8月25日 · 」 民法第3條第2項:「如有用印章代簽名者,其蓋章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 」 所以原則上應該親自簽名就可以了,但有些人為了慎重,都會一起簽名跟蓋章

  6. 2020年12月31日 · 房屋買賣契約怎麼簽?. 6大要點報你知!. 2020/12/31 | 賣厝阿明 | 3509 | 加入最愛. 歷經七七四十九天才鎖定房屋準備簽約,但你以為買賣簽約只是簽個名付個錢就搞定了嗎?. NO!. NO!. NO!. 魔鬼永遠藏在小細節裡面,一個不小心假買賣真詐財就發生在你 ...

  7. 於填妥之登記申請書、土地、建築改良物買賣移轉契約書、土地現值申報書、契稅申報書中之相關欄位蓋印鑑章(買方得以任一私章用印)。 *參考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地政局,實際應準備之各式文件以委託之地政士、不動產業者或地政局告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