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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過失致死是告訴乃論嗎? 依刑法規定,過失致死屬於 告訴乃論 之罪 ,只要 檢察官得知可能有犯罪事實,即可針對犯罪行為展開偵查 ;且若是由被害人家屬等提起告訴,只要 一經提起告訴,即不得以和解等方式撤告 。

  3. 2024年9月4日 · 那麼過失致死屬於被害人提出告訴才會進行審判的「告訴乃論」嗎? 答案是否定的。 換句話說,雖肇事人非本意害死人,但過失致死不受被害人提出告訴的限制,並可由檢察官或法院主動介入審判,在法律上仍被視為「非告訴乃論」(民間說法: 公訴 ...

  4. 2024年4月15日 · 過失致死,在刑法中被定義為一種犯罪,意味著當事人無意殺人卻因疏忽導致了他人死亡。 那麼,是否只有在被害人或其家屬提起訴訟時才會審理的「告訴乃論」嗎? 實際上,這是一個常見的誤解。 換言之,即便肇事者無意造成死亡,過失致死案件也不需要被害人家屬的告訴即可進行審理,檢察官或法院可以主動介入,在法律上仍被視為「非告訴乃論」(民間說法:公訴罪)的犯罪行為。 關於構成過失致死的構成要件,以下就讓律師接著為您說明: 客觀要件:受害者身份. 受害者必須是「已出生且未死亡之人」。 如果受害者是未出生的胎兒或是在加害動作之前已經死亡的人,則不構成過失致死罪。 客觀要件:死亡的事實. 必須發生了受害者的死亡。 若受害者並未因此死亡,則該事件可能只會被認定為過失傷害。 客觀要件:因果關係.

  5. 業務過失致死屬非告訴乃論,即使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也無法撤回告訴,檢察官、法官仍可依職權起訴、判刑。 然而若能達成業務過失致死和解,有助於向法院爭取較輕刑度或爭取業務過失致死緩刑。

  6. 過失致死告訴乃論還是非告訴乃論? 過失致死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過失致死雖非故意犯罪,主觀惡性不重大,但因有死亡結果發生,仍屬於重大刑事犯罪,也就是俗稱的公訴罪。檢警機關一旦知悉有該犯罪產生,必需依職權介入偵辦,民眾無法因和解而撤告。

  7. 2019年3月8日 · 所謂「告訴乃論」是指:被害人必須於知道犯人時起6個月內 [5] 提出告訴,並經 檢察官 開啟 偵查 後,法院才能進行審判的犯罪。 例如,刑法第287條 [6] 規定,刑法第277條的 普通傷害罪 [7] 須告訴乃論,因此,被打到受傷的人若沒有提出告訴,檢察官即使知道這件事也無法 起訴 打人的人。 則既然欠缺檢察官起訴,法院自然無法審判。 反之,若為「非告訴乃論」,即使被害人不想追究,檢察官還是可以起訴並由法院審判。 像新聞中常常聽到有人在賣場偷東西,老闆看 行為人 家境清寒而決定原諒,但警察還是得依法送辦。 這是因為 竊盜 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檢察官既然知道竊盜事實,就必須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