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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利得稅的常見問題. 香港公司每年只須繳付利得稅,法團首200萬港元的稅率為8.25%,其後利潤按16.5%徵稅;獨資或合夥業務的非法團業務,兩級利得稅稅率分別為7.5%和15%。. 如公司沒有盈利,無須繳交利得稅。. 利得稅是根據課稅年度內的實際利潤而徵收的 ...

  2. 獨資經營業務的東主或合夥業務的合夥人,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法律責任,作為自僱人士而支付的強制性供款,可扣除上限為每人港幣18,000元. 計算應評稅利潤時,以下項目不可扣除. 家庭或私人開支及任何非為產生應評稅利潤的支出. 用於改進方面的成本及任何資本性的開支. 可按保險計劃或彌償合約收回的支出.

    • 未按規定編制總體檔案和分部檔案的處罰
    • 國別報告通知
    • 國別報告提交
    • 未按規定提交國別報告的處罰
    • 支持和援助

    在沒有合理解釋的情況下,納稅人若未按規定編制總體檔案和分部檔案,則可對其處以5級罰款(50,000港幣),同時可由法院命令在指定時間內編制相應檔案。納稅人若未能遵守法院命令,一經定罪,則可對其處以6級罰款(100,000港幣)。

    國別報告通知闡述了集團計劃如何遵循香港國別報告要求的相關規定,如跨國企業屬於申報集團,則每個香港實體均須於會計期結束後的3個月內向稅務局局長提交國別報告書面通知,識別須提交國別報告的最終母實體或成員實體,除非: 1. 該實體不是該集團的最終母實體、代母實體或提交國別申報表的香港;及 2. 另一香港實體已提交有關書面通知。

    如跨國企業集團在對上會計期的綜合集團收入總款項不低於以下門檻標準,該跨國集團就必須就此會計期間提交國別報告,其中: 1. 集團的最終母實體為香港稅務居民,且集團綜合收入不低於68億港元(或7.5億歐元); 2. 集團在至少兩個司法管轄區內有其組成實體或業務活動,且綜合收入符合以上金額。

    無合理理由未完成國別報告或未提交通知的,提供誤導性、虛假性或不準確信息的,或在國別報告中省略相關信息者,均會受到處罰。視乎個案的嚴重程度,處罰可以為罰款10,000港幣及監禁6個月(循簡易程序定罪)或罰款50,000港幣及監禁3年(循公訴程序定罪)。

    跨國公司或任何從事跨國活動的企業應審查其現有的業務和稅收/轉讓定價結構,以評估其是否有能力滿足上述新規。我們經驗豐富的稅務專家可以為客戶提供稅務合規服務(包括香港和中國內地的轉讓定價諮詢),並樂意協助您遞交國別報告通知或提供其他有關國別報告的服務。 如欲查詢更多有關總體檔案、分部檔案和國別報告的資料,請與我們的專業顧問聯絡,我們將為您提供免費諮詢服務

  3. 個人所得稅. 2018年修訂的個人所得稅對居民個人和非居民個人作出了清晰釐定。. 居民個人的定義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個人。. 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都必須在中國繳納個人所得稅 ...

  4. 香港稅務採用「地域來源原則」,如果納稅人從事賺取有關利潤的活動的地點不在香港,無須在香港納稅,但需向香港稅務局申請稅務豁免或事先裁定。

  5. 3年累計盈利 ≥ 5,000萬港元(前2年盈利3,000萬港元,近1年盈利2,000萬港元) *. 市值≥5億港元. * 盈利規定將會調高60%至8,000萬港元(前2年盈利4,500萬港元,近1年盈利3,500萬港元),並適用於2022年1月1日或之後提交的上巿申請。.

  6. 2014年12月2日 · 恒生銀行「跨境企業創商機研討會」於2014年12月2日在上海舉行。. 康栢會計師事務所大中華區行政總裁羅漢文先生應邀出席研討會,並與參會嘉賓深入探討如何利用香港平台節省企業稅負。. 為了幫助企業全面拓展跨境業務,同時出席研討會的多位業內專家還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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