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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9月13日 · 由於鄭成功退入臺灣的情境,與在第二次國共內戰中落敗的國民黨蔣中正政府相似,且鄭成功「民族英雄」、「忠於領袖」、「傳統文化美德」等形象可作為宣傳樣板,因此除官方祭祀、宣傳外,教科書中也多所讚揚鄭氏的「民族精神」,並強調他 ...

  2. 由於鄭成功退入臺灣的情境,與在第二次國共內戰中落敗的國民黨蔣中正政府相似,且鄭成功「民族英雄」、「忠於領袖」、「傳統文化美德」等形象可作為宣傳樣板,因此除官方祭祀、宣傳外,教科書中也多所讚揚鄭氏的「民族精神」,並強調他「光 ...

  3. 根據史載,明於自始自終皆奉 南明 為正朔、尊 永曆帝 為帝,並以 封國 自居,即使永曆帝於1662年遭 吳三桂 擒殺後,氏依然持續使用「永曆」為 年號 直至1683年滅國為止。. 鄭成功受封明朝爵位「延平王」,於對內正式文告中均皆謹守其 藩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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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明鄭時期臺灣行政疆域圖. 明永曆十五年(1661),鄭成功由金門率軍渡海來臺,驅逐荷蘭人。. 他佔領臺灣後,隨即在當年五月規劃行政區域,稱全臺灣為東都明京,在今臺南一帶設承天府,以北設天興縣,以南設萬年縣,這一府二縣的設置是臺灣第一次正式的 ...

    • 概觀
    • 基本介紹
    • 名稱
    • 歷史
    • 疆域
    • 政治
    • 軍事
    • 經濟
    • 人口
    • 文化

    明鄭一般指本詞條

    明鄭時期(1661年—1683年)又稱台灣明鄭時期,是由奉大明正朔的延平王鄭成功於1661年在台灣建立的鄭氏政權,共歷五王、前後二十二年。

    明亡後,1661年鄭成功東征,收復被荷蘭殖民者占領的台灣。鄭成功建立了台灣歷史上第一個漢人政權,第一次在台灣建立中國人的行政機構。將台灣改稱東都,赤崁地方更名“東都明京”為承天府,為台灣最高行政機構,仿明朝中央官制,設六官;府城分為東安、西安、宋南、鎮北四坊,各設首領,管理事務;府之下設二縣,承天府以北叫天興縣、以南叫萬年縣。這是台灣設定郡縣的開始。

    鄭成功其子鄭經繼位後,改東都為“東寧”,並以其為自稱。依陳永華之議,對內奉南明正朔永曆帝正朔,與清朝互不統屬,所謂“東寧建國,別立乾坤”,始有開國長治之想,經營成效斐然。西方稱為東寧王國,清朝史料稱為東寧省。

    明鄭奉明正朔、禮遇許多明朝宗室,以大明延平王、招討大將軍的身分號召恢復明朝,是南明的延續;但實際上,未再擁立明朝宗室稱帝和監國,是一個獨立行政、以鄭氏王族為最高元首的獨立王國。

    鄭氏政權在台灣歷經鄭成功、鄭經及鄭克塽等三世,後因施琅師法鄭成功收台伎倆,攻克澎湖島,明鄭在1683年降清,明鄭時期結束,台灣進入清治時代。為免台灣民眾起反抗之心,鄭氏在台諸墳悉數遭清朝掘起遷葬中國內陸。

    •中文名稱:明鄭時期

    •英文名稱:Ming Zheng Dynasty

    •簡稱:明鄭

    •所屬洲:亞洲

    •首都:承天府

    •主要城市:天興縣、萬年縣

    參見:明鄭名稱爭議

    明鄭時期又被稱為明鄭王朝、明鄭政權、明鄭台灣、東寧王國、南明鄭氏治台時期、南明鄭氏治理時期、鄭氏治台時期、鄭氏王國、鄭氏王朝、鄭氏時代(時期)、延平王朝、廷延平王國,當時西方人亦稱之為“台灣王國”、“福爾摩莎王國”。

    鄭經也自稱“東寧國主”,西洋人稱他叫做“The king of Tyawan”,1670年英人東印度公司負責人Henry Darces上書鄭經,稱呼他“Your Majesty”(陛下)。

    明鄭和明鄭時期不為同一意思,明鄭是為從鄭芝龍時期擁護隆武帝開始創建的鄭家勢力,而明鄭時期多解釋為鄭成功收台後在台灣建立的政權。

    擁明抗清

    參見:清軍入關、鄭成功北伐、南京之戰 1644年(崇禎十七年),李自成攻陷明朝首都北京,建立大順政權;不久,清朝八旗軍又擊敗李自成,定都北京,並繼續向南方進攻。 與此同時,明朝遺臣在南京擁立明朝宗室福王朱由崧,建立了南明政權。在清廷欲取代明朝入主中原的態勢明朗後,南明轉而聯合各地的漢族武力抗清,但軍事不利,弘光、隆武、紹武、永曆諸朝廷先後遭清軍消滅。鄭芝龍所部原是隆武朝的主力,主要在福建境內活動;鄭芝龍降清後,鄭成功陸續接收其勢力,繼續在東南沿海武裝抗清。 1658-1659年間,鄭成功大舉攻打江寧府(原名南京)失敗,實力大損;迫於形勢,決定奪取時由荷蘭東印度公司支配的大員以供部隊給養。

    收復台灣

    參見:荷蘭侵占台灣、台灣荷西殖民時期、鄭成功 1661年(永曆十五年正月),鄭成功在金門誓師,親率將士25000名、戰船數百艘,自金門料羅灣出發,次月抵澎湖,四月初二日(4月30日)抵鹿耳門。並利用漲潮出敵不意地在鹿耳門及禾寮港登入。以優勢兵力包圍荷軍防守薄弱的普羅民遮城,並切斷荷軍水陸交通,不久,普羅民遮城守將貓難實叮獻城投降。 四月初七日,鄭成功親率大軍對防禦堅固的荷蘭首府熱蘭遮城進行攻打。經派楊朝棟諭揆一投降無效後,即調集火炮朝城堡炮轟,然而在從大員市鎮朝城堡進攻時,卻遭荷軍居高臨下擊退。之後鄭軍即採取長期圍困,同時將多數部隊派往各地囤墾以解決糧食不足的問題。五月二十八日,荷蘭東印度公司得知台灣戰況後,決定派七百人、戰艦十艘赴台。七月初五日抵達。之後雙方稍有接觸,但都無較大戰事。至八月二十三日(9月16日),雙方再度海戰,鄭軍經一小時激戰,擊毀荷艦二艘、俘小艇三艘、殺敵百餘人,其餘荷艦逃往遠海。收復台灣 閏十月,荷軍發動作最後一次攻擊,但仍寡不敵眾,之後又有日爾曼傭兵逃脫向鄭成功說明堡內荷軍士氣低落,並指出奪取熱蘭遮城,必先取衛星碉堡烏特勒支碉堡(位在今安平第一公墓),奪取碉堡就可居高臨下炮擊熱蘭遮城最脆弱的四角附城。鄭成功在月著手準備攻城計畫。 十二月初六日(1662年1月25日)鄭軍在鯤鯓半島發動總攻擊,以大炮不停轟炸,當日即發出2500發炮彈,其中1700發左右打向烏特勒支碉堡,幾乎將之夷為平地,荷蘭守軍被迫自行炸毀碉堡殘餘部分後撤退。此役徹底瓦解了熱蘭遮城內守軍的士氣,兩天后大員評議會決定議和談判。 大員長官揆一在同年十二月十三日(1662年2月1日)簽字於締和條約投降,至此,台灣台江領地,盡落明鄭之手。

    奉明正朔

    參見:永曆帝、承天府 鄭成功在大陸發展時,曾獲南明永曆帝特準設定六官方便施政,並可委任官職,武官最高許達一品,文職可達六部主事。 1661年,鄭成功將已收復的台灣赤崁地方改為“東都明京”,並在台灣設立了承天府和天興、萬年二縣。為解決兵糧問題,令諸將士寓兵於農,按鎮分地、按地開墾。到了鄭經時,采陳永華之議,建立完整的中央政府體制,體制層次分明。 鄭成功來台後,依然優禮明朝宗室,接待魯王世子朱弘桓、瀘溪王朱慈曠、巴東王朱江、樂安王朱俊、舒城王朱著、奉南王朱熺、益王朱鋯等等宗室到台灣。1663年(永曆十七年),繼位延平王的鄭經也迎寧靖王到台灣,在承天府府署(今台南市赤崁樓)旁的西定坊建立寧靖王府邸,並供歲祿。每次拜封官員,都請寧靖王朱術桂和其他宗室在旁觀禮,以示尊重體制。 明鄭在政治上以明朝之一部自居,奉南明永曆帝為正主,以永曆為年號,但實際統治者為延平王。

    勢力範圍

    以軍事專論,明鄭活動區域多在閩浙一帶,軍事力量最大時候的1659年,以海軍為主的鄭家軍有17萬人之多精銳,並曾圍攻南京。另外,1662年之前,延平郡王的軍政中樞都是在廈門,即使在鄭成功攻下台灣後,台灣仍只稱“東都”。直至1663年,明鄭政權實際領導人鄭經才將政經中心從廈門移往台灣,並建立延平王朝廷,惟明鄭統治轄域仍包含福建的金、廈兩島。 明鄭有效統治區域只有今台南市大部以及嘉義縣與高雄市沿海地區,台灣絕大部分地區依然由土著掌握,這是由於明鄭漢人人口實在是太少導致的。明鄭滅亡時人口仍未達到20萬,明鄭一直對島上大部分地區無法有效統治。 1664年4月,明鄭於多次戰役後,喪失金廈,明鄭勢力正式於中國大陸消失,轉以台灣為最後根據地。同年,荷蘭人出兵占領雞籠(今基隆),鄭軍隨後也於1665年進駐淡水,與荷軍對峙。由於補給困難,貿易也始終無進展,1667年東印度議會以損失荷蘭盾八萬元為由,裁決撤出雞籠,翌年7月將所有公司職員接回巴達維亞,自此荷蘭人徹底放棄奪回台灣。 明鄭除了擁有台灣地區部分領地外,也於1673年-1680年間,以軍力占擁有對岸大陸閩南地區部分領土。

    行政區劃

    永曆十五年(1661)鄭成功光復台灣後,隨即在當年五月規划行政區域,稱全台灣為東都明京,在今台南一帶設承天府,以北設天興縣,以南設萬年縣,這一府二縣的設定是台灣第一次正式的行政區劃。 永曆十六年(1662)成功病逝,其子鄭經繼位。至永曆十八年(1664)鄭經重定行政區域,改東都為東寧,升天興、萬年二縣為天興州、萬年州,增設南路、北路及澎湖三安撫司。 至康熙二十二年(1683)鄭克塽降清為止,明鄭皆維持一府二州三司的建置。鄭經執政期間另將承天府分為東安、西定、寧南、鎮北四坊,天興、萬年二州下設文賢、仁和、永寧、新昌、仁德、依仁、崇德、長治、維新、嘉祥、仁壽、武定、廣儲、保大、新豐、歸仁、長興、永康、永豐、新化、安定、善化、感化、開化等二十四里。這四坊二十四里的建置到清代台灣仍被清廷沿用。

    中央官制

    咨議參軍,又稱為幕府,為延平王最高行政單位,總理政務、類似宰相之職。參軍府轄下又設立六官(吏、戶、禮、刑、兵、工),六官之下又設左右協理,協理之下為左右都事。另外,又設立察言司、承宣司、審理司、賞勛司、中書科、儲賢館、育胄館等官僚機構。 1674年,鄭經西征清朝,命陳永華為東寧總制,於六官之上;然而,鄭經諸弟驕橫難制,鄭經因此於1679年立長子鄭克臧為世子,並授職監國,於總制與六官之上,總理東寧國政。東寧之變後,馮錫范掌權,並以侍衛掌政,未設咨議參軍以及東寧總制之職,而六官則繼續實行。

    地方官制

    1661年(永曆十五年)鄭成功攻入南台灣,五月占普羅民遮城,改赤崁地方為東都明京,台灣總地號為“東都”,設承天府,下轄天興縣、萬年縣二縣,另設澎湖安撫司。其中,天興縣治設於佳里興(今台南市佳里區),轄區涵蓋今日嘉南至台北的台灣西部區域;萬年縣縣治設於二贊行(今台南市仁德區二行里),轄區除了包含台南一部外,也涵蓋高屏地區。雖然轄區涵蓋的範圍甚廣,但實際上鄭氏政權對大部份區域毫無控制權。而於行政區劃定後,鄭成功即派楊朝棟擔任府尹、莊文烈及祝敬分別擔任天興縣知縣及萬年縣知縣。這是台灣首度實施郡縣制度。 鄭成功薨逝後,繼位的鄭經於1664年(永曆十八年)改東都為東寧,東寧成為全台灣的稱呼。同時,他又將承天府轄下的天興萬年兩縣改制為州。承天府典兩州下,又增設三安撫司(澎湖安撫司、南路安撫司、北路安撫司)、四坊(東安坊、寧南坊、西定坊、鎮北坊)、二十四里及數量不等的台灣原住民社。其中,澎湖安撫司、南路安撫司、北路安撫司設安撫使,州設知州、坊設簽首、里置總理。其中,簽首及總理兩職負責如:戶籍、遷徙、婚嫁、出生、死亡等基層民事,並規定按時匯呈州府。

    承天府尹

    明鄭於1661年(永曆十五年)改赤嵌地方為承天府,作為最高地方行政單位,以承天府府尹主其事。1664年(永曆十八年),承天府被鄭經所廢,承天府府尹亦裁撤取消。

    明鄭軍隊為鄭芝龍所創立的私人軍隊,後來歸鄭成功掌管,並曾於中國南方發動過兩次所謂“北伐”。鄭成功在治軍上非常的嚴苛,對於怯戰者、畏戰者、貪瀆者、叛逆者都是殺無赦,而且常常株連全家。從1649年起至 1661年未攻打台灣前,鄭成功所誅殺的將吏就有75員,因此明鄭軍隊有“怯者不敢獨退,勇者不敢獨進,膽勇成列,心力俱齊”的描述,在與清軍的對陣當中,勝率極高。

    據估計,明鄭兵力達20萬,擁有超過三千艘船的船隊,成為中國東南海洋世界的唯一強權。

    鄭成功與陳永華、鄭經、劉國軒經營的屯兵態勢或軍事規模是台灣首見。1661年(永曆十五年),鄭成功除固守金門數萬水師之外,親自率領約25000名士兵攻打台灣島大員,打敗荷蘭東印度公司的部隊,展開對於台灣的統治。明鄭軍事制度與組織淵源複雜,且經多次變革。如簡化之,其官職大約可分為五軍戎政(五軍戎務)、總督軍務、管軍提督、將軍、親軍衛鎮、陸師鎮、水師鎮及監軍數部份。

    攻台前的明鄭軍隊,主要使用福船,亦稱大船。這種船有如此的描述:“為樓三層,乘風衝擊,不可遏抑,其高若墉不可抑攻;其堅若鐵石,矢石不能貫,炬不可爇”。當時明鄭於中國東南沿海有著絕對的制海權,沒有向明鄭繳交過路費的外國商船幾乎不可能通行。

    曾攻打過南京的明鄭軍隊於未據台前,於1640年代大本營即駐於廈門,其編制為內司鎮(藩主直轄) 前鎮、後鎮、一鎮、二鎮、三鎮、四鎮、五鎮、樓船鎮、左、右武衛營、左、右虎衛營、驍騎鎮(騎兵營)、神器營(炮兵營)、親丁鎮等。

    攻下台灣的明鄭軍隊,隨鄭成功去世及喪失金廈據點後軍力大幅受損,除鄭經於閩南西征所建立的軍隊外,以屯兵方式為主的台灣明鄭時期軍隊約數萬名。並於台灣如簡化成五軍戎政(五軍戎務)、總督軍務、管軍提督、將軍、親軍衛鎮、陸師鎮、水師鎮及監軍數部份。

    農業

    在經濟方面,明鄭於台灣經濟史仍占有一定比例,該時期是台灣農業發展的奠基時期。其中,以經貿與農業為主。 鄭氏據台目的在於以台灣為根據地以便光復大陸,養軍系其據台最迫切的大事,為了寓兵於農,實施屯田制,於是任憑部眾圈地占田。雖然他的圈地運動有明令「不許混圈土民及百姓現耕田地」,但這只是文字功夫而已,實際上無論「文武官田」或「營盤田」多的是侵占平埔族社土而來的,誠如《海上見聞錄》所說的:「以各社土田,分給與水陸諸提鎮」。當初荷人要建造商館,還知道向新港社人買地,現在鄭氏統治集團則肆行圈地占田。 農業經濟方面,為了解決軍隊兵糧問題,不論鄭成功或鄭經基本上都貫徹“寓兵於農”的策略,也是諸將士平日分散各耕地,按鎮分地、按地開墾。這種具有營盤田、文武官田的土地私有制,於定則征賦的經濟模式下,大量提供經濟產能。根據統計,包含承襲荷據已開墾的“王田”、後續開發的營盤田、官田、私田等,明鄭時期拓墾的田地超過一萬八千四百五十四甲以上。此等經濟開發,雖造就農耕文化盛行的漢人,但鄭氏王朝擴張領地的行動,卻也同時讓台灣原住民面臨比荷據時期更嚴重的生存危機。軍屯的發展很大程度上解決了鄭氏軍隊軍需糧餉供應難題,並較好地保持了部隊戰鬥力,促進了台灣當地的經濟發展和民族融 合,從而有效地抗擊了清軍,維持了鄭氏政權的生存。 為了軍需民食,台灣農產重心由糖轉米,這個農業經濟的性格轉變直至今日仍影響台灣。1665年,陳永華的農業水利更促使漢人移民至今高雄的方向發展。除此,陳永華引進同安製鹽法至台灣來發展鹽業經濟,除此尚有鹿皮、鹿角、鹿脯等土產的外銷,因此多鹿的台灣,來自原住民團體的捕鹿業,也是早期台灣的重要經濟產業活動。

    貨幣

    鄭經主政後,陳永華的中央政府體制,除了可以行使及於全島的行政力量,體制層次分明,讓南台灣成為一獨立於清朝的大明基地,也著實變成一個個別經濟體。由於貿易對象眾多,因此流通東寧的貨幣可以分為銀幣與銅錢二類,銀幣又有銀元與銀錠二者。銀元主要是西班牙銀元,於荷蘭與西班牙時期大量進入台灣流通。東寧建國後,銀元持續流通,依外型與重量主要分為劍錢、圓錢、方錢以及茇等類型: •劍錢:重9錢,主要為荷蘭人所鑄。 •圓錢:又稱為“花欄錢”,重7錢2分,因此俗稱“七二銀”。同時亦有2當1以及4當1的重3錢6分與重1錢8分者。另外又有重6錢8分者,俗稱“六八銀”。 •方錢:與圓錢同重,皆7錢2分,俗稱“番餅”。 •茇:即“銀角仔(gîn-kak-á)”,重1錢8分、9分或4分5厘。來自咬留吧(爪哇)以及呂宋。 銀錠則是來自中國大陸,由鄭氏攜入台灣。東寧戶官楊英,曾遣人前往麻豆社、新港社、目加溜灣社以及蕭壠社,以銀錠交易買糴禾粟。銅錢則主要來自東方世界,主要分為永曆通寶、寬永通寶以及宋代古銅錢三種: •永曆通寶:由於台灣不產銅,因此鄭經主政時期分別於1666年、1674年兩度委託日本長崎鑄造銅錢“永曆通寶”。其錢文文字主要有四類型:大篆、小篆、行書以及草書。 •寬永通寶:但是因永曆通寶長期鑄制不及,負荷不了貿易數量,因此於日本寬永時期鑄造的“寬永通寶”亦流通於東寧。 •宋代古銅錢:除了寬永通寶,於日本流通之宋代古錢亦隨台日貿易流通於台灣,故台灣多宋代古銅錢。

    貿易

    鄭芝龍初建明鄭勢力後,立即成為海上霸主。明朝鄭氏的崛起,雖影響到荷蘭人的貿易,讓荷蘭人數度聯合其他勢力功擊鄭芝龍,但鄭氏勢力仍持續擴張。其規模史載敘述形容:“凡海舶不得鄭氏令旗者,不能來往。每舶例入三千金,歲入千萬計,以此富敵國,自築城安平鎮”; “從此海氛頗息,通販洋貨,內客外商,皆用鄭氏旗號,無儆無虞,商賈有二十倍之利,芝龍盡以海利交通朝貴,寖以大顯”“八閩以鄭氏為長城”,至此,明鄭勢力的通商範圍廣及:大泥、浡尼、占城、呂宋、魍港、北港、大員、平戶、長崎、孟買、萬丹、舊港、巴達維亞、麻六甲、高棉及暹羅, 1661-1683年間,台灣海峽兩岸分別為清朝和鄭氏政權所統轄,儘管居住在海峽兩岸的 人們在政治上是對立的,可正是由於政治上的原因,加上經濟上的原因和人文方面的原因,當時海峽兩岸的海上交通去是相當繁忙的,但大多數與軍事活動有關。在 清政府實行嚴厲的封鎖政策下,人們克服了制約海峽兩岸海上交通的各種因素,兩岸的交通和貿易活動始終沒有停止過。 鄭經退守台灣後,試圖透過貿易來提升國力。因為清朝實施遷界令,他接受陳永華的提議,賄賂清朝將領進行走私。由沿海流民負責轉運貨物,當時台灣的漢人男多女少,甚至進行婦女的人口販賣。流民也負責替鄭軍據守島嶼。 鄭經積極拓展國際貿易,因此派出使節團至萬丹(Bantam,今日的西北爪哇)邀請英國東印度公司來東寧進行貿易通商並給予英方優惠禮遇。1670年(永曆二十四年)6月3日,英方船艦萬丹號(The Bantam Pink)與珍珠號(The Pearl)航抵台灣。同年9月10日,英方指揮官克利斯布(Ellis Crisp)與鄭經簽署非正式通商協定。 1672年10月13日,鄭英正式締結條約。此條約對英方來說是為了拓展國際貿易版圖,而鄭方則是為了取得軍火以增強軍事力量。英國人也幫助鄭軍訓練炮兵,鄭經還借用英軍炮兵作戰。雖然雙方簽訂通商條約,但英國東印度公司卻因鄭方對貨品的種種限制而經營不善。1681年,英國人關閉台灣商館,僅留一人代理清理債務。雙方關係遂告一段落。 德川幕府是鄭氏王朝重要的貿易夥伴,台灣大量輸入日本銀、銅、鉛、盔甲,以支援戰爭的需要,雙方的貿易量在1665年到1672年達到高峰, 而為了加強鄭、日的貿易關係,鄭經允許日本商人住在基隆。

    荷西統治時期的台灣漢人最少大約也有5到6千多人,荷蘭統治後增加到大概1萬多人。 1650 年增加到大概1萬多人。到了鄭成功時期,由於驅逐了荷蘭人,又大量消滅中部大肚王國的平埔族叛亂,使人口銳減,但帶來的軍民使人口又增加到了3萬多人,來到台灣的漢人都是追隨鄭成功從福建反清復明的鄭軍部隊。公元1680年明鄭末期,台灣人口20萬人。

    明鄭漢人人口過少導致明鄭政權實際統治區域只有台南沿海一帶,台灣大部分地方還在土著的手裡。儘管鄭氏水師東亞第一,但由於缺乏後備力量,別說光復大明,連保住明鄭不被清朝和西方殖民軍所滅都很困難。

    教育

    伴隨著鄭成功收台,一批飽學之士也隨之遷來,他們為中華文化在台灣的傳播做出了開拓性的貢獻。鄭成功、鄭經父子及其後裔,在移植並推行大陸封建生產方式的同時,還興學校、開科舉,大力發展文化教育,改善了台灣的社會環境。 鄭成功去世後,繼承者鄭經與明鄭主要官員陳永華積極從事台灣教育工作。1666年(永曆二十年),陳永華於承天府建造全台灣第一座孔廟(今台南孔廟),並在孔廟左廂內設定太學,即今該地全台首學由來,這也是全台灣的第一所由官方出資興辦的求學場所,名字稱為官學,又因為設於孔廟內又稱為儒學。 在選才方面,於各社設學校,八歲入國小,教授經史文章。天興、萬年二州,每三年舉行科舉考試。通過州試者可參加府試,通過府試者又可參加院試,各試策論,取三試皆通過者入太學。月課一次,給廩膳。三年大試,拔其尤者補六科內都事。 對於原住民「番童」的教育,東寧王國當局也一樣在轄下的「番社」設立學校,教以儒家的內容及價值觀,所使用的語文當然是漢語,不再是西拉雅人自己的新港文。平埔族西拉雅人的文化語言,開始受到侵害。受影響最深的是承天府(台南)以北的數個大「番社」—新港、麻豆、蕭壟、目加溜等社,這是荷蘭時代的基督教布教重點區,顯然陳永華要掃除基督教的異端影響,施以中國文化的正統教化。荷蘭人為傳播基督教文化,讓平埔族西拉雅人有了自己的文字,保留自己的語言;中國文化一進來,平埔族卻要開始面對自己語文淪喪的危機。 平埔族在荷蘭時代曾因不滿荷蘭人的統治,發生過數次反抗事件。鄭成功攻打台灣時,有些平埔族對鄭氏寄予厚望,還發生過殺荷蘭人以迎鄭軍的情事。可是鄭氏政權進入台灣後,統治平埔族,卻比荷人更加酷烈。

    服色

    在清廷控制全中國的過程中,由於強制推行剃髮易服、圈地等政策,遭到了各地漢人大規模的武裝抵抗,導致了清軍的血腥鎮壓,尤其以江東、江南一帶為殘酷,如揚州十日、嘉定三屠。 漢人古代移居台灣即著漢服,至明鄭治台期間,台灣漢族居民其衣飾也遵循著傳統的明朝之制,與已為滿族所統治的中土,所施行的滿式服飾制度有別,而形成兩種不同的衣飾文化。所以不論是鄭成功所穿著的胄甲戰袍;或是頭戴折上巾冠帽、翼善冠,身穿寬衣寬袖的交領官袍。還有協助鄭成功擔任策士的通事何斌(客家籍),他頭戴四方儒巾,身穿寬衣交領大襟袍,也都是明代的式樣的漢服。 1650年代後,清朝多次嘗試與明鄭政權和談,但從鄭成功以至鄭經,服制問題始終是明鄭與清朝雙方談判時,所重視的條件之一。 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明鄭降清,台灣漢人的衣冠服儀制度也有所轉變,根據文獻的記載: 從這段內容中得知明鄭最後一位繼承者鄭克塽被招撫的過程。鄭克塽已知政局大勢已去,於是藉由遵循滿族男士衣冠制度中的“薙髮令”,以表彰歸降於清朝的心意。往後,台灣漢人的傳統喪禮中,遂產生戴笠登椅之套衫儀式,俾使完成靈魂上不見清朝天、下不踏清朝地之意願,以表世守“東寧”王國正氣,未受滿人之侮辱。

    語言

    暫無史料可證明鄭定有“國語”或“標準語”。但據“郭弘斌:鄭氏王朝”披露,明鄭時期,當時民間普遍使用的的語言應是閩南話的泉州腔,並形成一個以閩南人為主體的社會體系。且根據荷治時代的台灣人民、地名等音譯,與閩南語相同。如Zeelandia(荷文意為海中之地)譯為熱蘭遮,Coyett為揆一(最後一任荷駐台長官)、Tyawan為台灣等。後來漸漸吸收部份原住民族語、荷蘭語、日語等而成為今日的台灣閩南話(台灣人稱為“台語”)。與當時明朝政府的官方語言江淮官話及今日國民黨遷台時期所使用之“國語”不同。 不過當時中國官僚階層通行南京官話,而明鄭部分將領有曾在南明朝廷任職的經歷。部分明鄭官員應該有使用南京官話的能力。台灣客家話亦通行於客家地區,客家人於荷治時期即已渡台(例如荷蘭通事何斌),鄭軍中亦有多位客家籍將領(如劉國軒)隨同鄭成功攻取台灣。

  6. 鄭成功北伐又稱鄭成功北伐金陵,是指從清順治十四年(1657年)四月到清順治十六年(1659年)六月,在中國東南沿海抗清的鄭成功聯合大陸西南地區南明永曆政權和東部...

  7. 臺灣明鄭時期是指1661年至1683年間由明政權統治臺灣歷史時期。其統治期間一直奉南明為正朔,前後歷經鄭成功、鄭經及鄭克塽三世統治共二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