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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減少使用私家車並選乘公共交通工具,關掉無需使用的電器和電燈

      • 你可透過多種簡易實際的方法,攜手改善室內外的空氣質素,例如減少使用私家車並選乘公共交通工具,關掉無需使用的電器和電燈。 至於工商機構、發展商和其他人士,亦可透過遵守空氣污染管制法例和採用良好的營運方式,協力改善香港的空氣質素。
      www.gov.hk/tc/residents/environment/air/airquality.htm
  1. 其他人也問了

  2. 本文將介紹香港空氣污染的情況,以及市民在駕駛時、家居辦公室改善空氣質素的方法。 香港的空氣污染 我們面對的空氣污染問題,主要是路邊汽車排放的空氣污染和區域性煙霧問題。

  3. 政府於2021年6月公布《香港清新空氣藍圖2035》,制訂進一步改善空氣質素的長遠目標及策略,目標是引領香港在2035年前成為空氣質素媲美國際大城市的宜居城市。

    • 香港的空氣質素
    • 減少車輛廢氣
    • 管制船舶排放
    • 減少工業及發電廠排放的污染物
    • 減少排放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 解決區域性的空氣污染問題

    香港現正面對兩類空氣污染問題,即路邊空氣污染和區域性煙霧問題。路邊空氣污染主要來自商業車輛的廢氣;而區域性的煙霧問題則是由香港和珠江三角洲(珠三角)地區的車輛、船舶、工業及發電廠排放的污染物引起。由於受有關空氣污染問題影響,香港仍未能完全達致現行的空氣質素指標 (見空氣質素指標達標情況)。 香港特區政府一直致力改善本地空氣污染和區域性的煙霧問題。主要的策略包括: 1. 在本港實施多項措施,以管制車輛、船舶、發電廠及工商作業程序排放的空氣污染物。 2. 與廣東省政府部門合作,落實聯合計劃以解決區域性的煙霧問題。 附表介紹政府空氣政策發展和提供空氣質素管理服務的架構。

    改善路邊空氣質素以保障公眾健康,一向是政府環境政策的重點之一。商業車輛(包括貨車、巴士、小型巴士和的士)是主要路邊空氣污染物的排放源頭。因此,它們一直是政府改善路邊空氣質素的重點對象。 近年政府推行一系列減排措施,包括以鼓勵與管制並行方式淘汰老舊柴油商業車、為石油氣的士和小巴更換催化器及含氧感知器、加強管制石油氣及汽油車輛的排放、為歐盟二期和三期的柴油專營巴士加裝選擇性催化還原器及收緊車輛廢氣排放標準等。由2012年至2021年,路邊空氣中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可吸入懸浮粒子和二氧化氮的濃度已分別下降38%及41%。有關車輛廢氣管制措施的詳情,請瀏覽改善路邊空氣質素網頁。 此外,政府在2021年3月公布《香港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闡述未來在香港推動使用電動車及其所需配套的長遠政策目標及計劃。相關詳...

    為減少本地船舶排放,香港由2014年4月1日起限制本地供應的船用輕質柴油的含硫量不得超過0.05%。政府更以身作則,要求政府船隻使用歐盟V期柴油(含硫量不超過0.001%)。由2015年7月1日起,香港成為亞洲區內首個規定遠洋船停泊期間須轉用含硫量不超過0.5%的燃料的港口。 此外,香港一直與內地合作,共同實施在內地沿海水域船舶大氣污染排放控制區的船舶排放管制措施。由2019年1月1日起,所有在香港水域內的船隻,不論正在航行或停泊,都必須使用合規格燃料(包括含硫量不超過0.5%的燃料或液化天然氣)。

    《空氣污染管制條例》(《條例》)及其附屬規例對各類空氣污染源作出規管,當中包括發電廠、工商業工序、建築工程、露天焚燒、含石棉物料、油站、乾洗機等。 政府在1990年立例規限工業燃料的含硫量。自2008年,所有工商業工序必須使用超低硫柴油(即含硫量以重量計不超過 0.005% 的柴油) 。 發電是香港的主要空氣污染源。政府實施了一連串的管制措施減少發電廠排放的污染物,包括自1997年起禁止興建新的燃煤發電機組、採用最好的切實可行方法控制空氣污染物排放、鼓勵使用天然氣發電、自2005年起透過指明工序牌照對發電廠的空氣污染物排放作出嚴格的限制、以及透過《管制計劃協議》的獎勵機制,鼓勵兩家本地電力公司推廣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政府在2008年以技術備忘錄方式訂定發電廠在2010年及以後的排放總量上限。為...

    很多產品都含有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例如漆料、印墨、消費品、有機溶劑及石油產品等。使用這些產品會釋放出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造成空氣污染和煙霧問題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與煙霧)。為減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排放,政府已實施各類管制措施,包括回收油站在卸油和加油時釋出的汽油氣體,及收緊汽車廢氣排放的標準至歐盟標準。此外,由2007年4月1日起,在《條例》下制訂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規例》,管制建築漆料、印墨和六大類消費品 (即空氣清新劑、噴髮膠、多用途潤滑劑、地蠟清除劑、除蟲劑和驅蟲劑) 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並要求指定類型的印刷機裝置減少排放物器件。政府於2009年修訂有關規例,由2010年1月1日起分階段擴大管制至其他含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產品,包括黏合劑、密封劑、汽車修補漆料,以及船隻和遊樂船隻漆料。政...

    香港和珠三角地區的車輛、船舶、工業及發電廠是區域性的空氣污染(即煙霧問題)的主要來源。香港特區政府和廣東省政府現正致力推行聯合計劃,以減少區內空氣污染物的排放量,目標是長遠令大灣區的整體空氣質素達致理想的水平。由於粵港兩地政府近年聯手實施了多項排放管制措施,包括要求電廠安裝減排裝置、淘汰珠三角高污染設施,引入更環保的車用燃料及低污染車種等,多來年區域空氣質素已得到改善。根據粵港珠三角區域空氣監測網絡的空氣質素監測結果顯示,從2006年監測網絡啟動至2020年間,區內錄得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懸浮粒子的年均值分別下降86%、43%和49%。 有關詳情,請瀏覽空氣污染管制策略部分。

  4. 空氣質素在香港備受關注;政府現正採取多項措施,以改善本港的空氣質素。 本文將概述空氣污染的問題,以及就此提出的解決方案。 空氣污染

  5. 2021年6月29日 · 政府今日(六月二十九日)公布《香港清新空氣藍圖2035》,以「健康宜居‧低碳轉型‧比肩國際」為願景,闡述至二 三五年提升香港空氣質素的挑戰、目標和策略。

  6. 政府今日(六月二十九日)公布《香港清新空氣藍圖2035》,以「健康宜居‧低碳轉型‧比肩國際」為願景,闡述至二 三五年提升香港空氣質素的挑戰、目標和策略。. 政府於二 一三年三月發表《香港清新空氣藍圖》,提出多項政策和措施,應對香港改善空氣 ...

  7. 2024年2月7日 · 粵港澳三地政府會以四個協同的方向,包括加強NOx和VOCs協同減排、推動臭氧和PM2.5協同治理、空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協同治理、區域空氣質素協同治理,攜手合作,以進一步提升珠江三角洲地區的空氣質素。 與此同時,環境及生態局已於二 二三年完成新一輪的空氣質素指標檢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將進一步收緊五個現行空氣質素指標及加入三個《世界衞生組織全球空氣質量指南》新增的指標。 更新後的15項空氣質素指標中,其中七項是訂於《指南》最嚴格的水平。 完. 2024年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00分. 即日新聞.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今日(二月七日)公布二 二三年香港的空氣質素概況。 從二 二三年環保署空氣質素監測站所錄得的數據顯示(詳見附件一),隨着疫情後香港和鄰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