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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當年,屈居下僚十多年而剛升為侍御史的駱賓王因上疏論事觸忤武遭誣以貪贓罪名下獄。 聞一多先生說,駱賓王「天生一副俠骨,專喜歡管閒事,打抱不平、殺人報仇、革命,幫痴心女子打負心漢」(《宮體詩的自贖》)。

  2. 當年,屈居下僚十多年而剛升為侍御史的駱賓王因上疏論事觸忤武后,遭誣以貪贓罪名下獄。 他敢抗上司、敢動刀筆,於是被當權者以“貪贓”與“觸忤武后”的罪名收系下獄。

    • 概觀
    • 基本介紹
    • 作品原文
    • 注釋譯文
    • 創作背景
    • 作品鑑賞
    • 作者簡介

    《在獄詠蟬》是唐代文學家駱賓王的詩作。此詩作於患難之中,作者歌詠蟬的高潔品行,以蟬比興,以蟬寓己,寓情於物,寄託遙深,蟬人渾然一體,抒發了詩人品行高潔卻“遭時徽纆”的哀怨悲傷之情,表達了辨明無辜、昭雪沉冤的願望。全詩情感充沛,取譬明切,用典自然,語意雙關,達到了物我一體的境界,是詠物詩中的名作。

    •作品名稱:在獄詠蟬

    •作品別名:蟬、詠蟬

    •創作年代:初唐

    •作品出處:《全唐詩》

    •文學體裁:五言律詩

    •作者:駱賓王

    在獄詠蟬(並序)

    余禁所禁垣西,是法廳事也,有古槐數株焉。雖生意可知,同殷仲文之古樹⑴;而聽訟斯在,即周召伯之甘棠⑵,每至夕照低陰,秋蟬疏引,發聲幽息,有切嘗聞,豈人心異於曩時⑶,將蟲響悲於前聽⑷?嗟乎,聲以動容,德以象賢。故潔其身也,稟君子達人之高行;蛻其皮也,有仙都羽化之靈姿。候時而來,順陰陽之數; 應節為變,審藏用之機。有目斯開,不以道昏而昧其視;有翼自薄,不以俗厚而易其真。吟喬樹之微風,韻姿天縱; 飲高秋之墜露,清畏人知。仆失路艱虞,遭時徽纆⑸。不哀傷而自怨,未搖落而先衰。聞蟪蛄之流聲⑹,悟平反之已奏;見螳螂之抱影,怯危機之未安。感而綴詩⑺,貽諸知己。庶情沿物應,哀弱羽之飄零; 道寄人知,憫餘聲之寂寞。非謂文墨,取代幽憂云爾。

    西陸蟬聲唱⑻,南冠客思深⑼。

    不堪玄鬢影⑽,來對白頭吟⑾。

    露重飛難進⑿,風多響易沉⒀。

    無人信高潔⒁,誰為表予心⒂。

    詞句注釋

    ⑴“雖生意”兩句:東晉殷仲文,見大司馬桓溫府中老槐樹,嘆曰:“此樹婆娑,無復生意。”藉此自嘆其不得志。這裡即用其事。 ⑵“而聽訟”兩句:傳說周代召伯巡行,聽民間之訟而不煩勞百姓,就在甘棠(即棠梨)下斷案,後人因相戒不要損傷這樹。召伯,即召公。周代燕國始祖名,因封邑在召(今陝西岐山西南)而得名。 ⑶曩時:前時。 ⑷將:抑或。 ⑸徽纆(mò):捆綁罪犯的繩索,這裡是被囚禁的意思。 ⑹蟪(huì)蛄(gū):一種比較小型的蟬。 ⑺綴詩:成詩。 ⑻西陸:指秋天。《隋書·天文志》:“日循黃道東行一日一夜行一度,三百六十五日有奇而周天。行東陸謂之春,行南陸謂之夏,行西陸謂之秋,行北陸謂之冬。” ⑼南冠:楚冠,這裡是囚徒的意思。用《左傳·成公九年》,楚鐘儀戴著南冠被囚於晉國軍府事。深:一作“侵”。 ⑽玄鬢:指蟬的黑色翅膀,這裡比喻自己正當盛年。那堪:一作“不堪”。 ⑾白頭吟:樂府曲名。《樂府詩集》解題說是鮑照、張正見、虞世南諸作,皆自傷清直卻遭誣謗。 ⑿露重:秋露濃重。飛難進:是說蟬難以高飛。 ⒀響:指蟬聲。沉:沉沒,掩蓋。 ⒁高潔:清高潔白。古人認為蟬棲高飲露,是高潔之物。作者因以自喻。 ⒂予心:我的心。

    白話譯文

    囚禁我的牢房的西牆外,是受案聽訟的公堂,那裡有數株古槐樹。雖然能看出它們的勃勃生機,與東晉殷仲文所見到的槐樹一樣;但聽訟公堂在此,像周代召伯巡行在棠樹下斷案一般。每到傍晚太陽光傾斜,秋蟬鳴唱,發出輕幽的聲息,淒切悲涼超過先前所聞。難道是心情不同往昔,抑或是蟲響比以前聽到的更悲?唉呀,蟬聲足以感動人,蟬的德行足以象徵賢能。所以,它的清廉儉信,可說是稟承君子達人的崇高品德;它蛻皮之後,有羽化登上仙境的美妙身姿。等待時令而來,遵循自然規律;適應季節變化,洞察隱居和活動的時機。有眼就瞪得大大的,不因道路昏暗而不明其視;有翼能高飛卻自甘澹泊,不因世俗渾濁而改變自己本質。在高樹上臨風吟唱,那姿態聲韻真是天賜之美,飲用深秋天宇下的露水,潔身自好深怕為人所知。我的處境困憂,遭難被囚,即使不哀傷,也時時自怨,像樹葉未曾凋零已經衰敗。聽到蟬鳴的聲音,想到昭雪平反的奏章已經上報;但看到螳螂欲捕鳴蟬的影子,我又擔心自身危險尚未解除。觸景生情,感受很深,寫成一詩,贈送給各位知己。希望我的情景能應鳴蟬徵兆,同情我像微小秋蟬般的飄零境遇,說出來讓大家知道,憐憫我最後悲鳴的寂寞心情。這不算為正式文章,只不過聊以解憂而已。 深秋季節西牆外寒蟬不停地鳴唱,蟬聲把我這囚徒的愁緒帶到遠方。 怎堪忍受正當玄鬢盛年的好時光,獨自吟誦白頭吟這么哀怨的詩行。 露重翅薄欲飛不能世態多么炎涼,風多風大聲響易沉難保自身芬芳。 無人知道我像秋蟬般的清廉高潔,有誰能為我表白冰晶玉潔的心腸?

    這首詩作於唐高宗儀鳳三年(678年)。當年,屈居下僚十多年而剛升為侍御史的駱賓王因上疏論事觸忤武則天,遭誣,以貪贓罪名下獄。聞一多先生說,駱賓王“天生一副俠骨,專喜歡管閒事,打抱不平、殺人報仇、革命,幫痴心女子打負心漢”(《宮體詩的自贖》)。這些話道出了駱賓王下獄的根本原因。他敢抗上司、敢動刀筆,於是被當權者以“貪贓”與“觸忤武后”的罪名收系下獄。此詩是駱賓王身陷囹圄之作。

    整體賞析

    這首詩前有一段序,而一些唐詩選本往往只錄詩,對序則棄而不錄。其實這段序文與詩是一有機整體,詩中比興寓意,亦即自然之物與人格化身的契合,是以序文的鋪敘直言為前提的。欲解二者契合之妙,不可不讀這首詩的序。 這段小序可以說是一篇簡短而精美的駢文,是一篇很有情致的抒情小說。詩人在這段序文中敘說了自己作詩的緣起,敘說了蟬的形態、習性及美德,抒發了自己“失路艱虞,遭時徽纆”的哀怨之情。詩人首先從禁所的古槐寫起,運用晉代殷仲文仕途失意及西周時召公明察獄訟的典故,表達了自己身陷囹圄的痛苦和乞盼有司明察的心愿。然後,寫聞蟬鳴生悲感,“豈人心異於曩時,將蟲響悲乎前聽”,以反問的語句把蟬與己、心與物聯繫在一起。以擬人的筆法鋪敘蟬的美德、從蟬的形態習性寫起,寫蟬適應季節的變化,隨季節、氣候的變化而出現;寫蟬翼甚薄,蟬目常開,“不以道昏而昧其視,不以俗厚而易其真”。詩人謂之具有“君子達人之高行”。因為蟬有這樣的美德,所以詩人才引蟬自喻,以蟬為自己的人格化身。劉勰《文心雕龍·物色》云:“情以物遷,辭以情發。一葉且或迎意,蟲聲有足引心。”駱賓王以蟬喻己,顧影自憐,正是感物聯類,情以物遷。從駱賓王作於同時期的《螢火賦序》中也可印證此論斷:“物有感而情動,跡或均而心異。響必應之於同聲,道固從之於同類。”詩人的體驗說明了感物生情的道理,人的審美心理結構與自然之物的某種同構對應。詩人詠蟬之妙,不僅在於符契約構對應的原理,而且還在於蟬意象所包涵的豐富的文化內蘊。 此詩正文起二句在句法上用對偶句,在作法上則用起興的手法,以蟬聲來逗起客思,詩一開始即點出秋蟬高唱,觸耳驚心。接下來就點出詩人在獄中深深懷想家園。三、四兩句,一句說蟬,一句說自己,用“那堪”和“來對”構成流水對,把物我聯繫在一起。詩人幾次諷諫武則天,以至下獄。大好的青春,經歷了政治上的種種折磨已經消逝,頭上增添了星星白髮。在獄中看到這高唱的秋蟬,還是兩鬢烏玄,兩兩對照,不禁自傷老大,同時更因此回想到自己少年時代,也何嘗不如秋蟬的高唱,而今一事無成,甚至入獄。就在這十個字中,詩人動作比興的方法,把這分悽惻的感情,委婉曲折地表達了出來。同時,白頭吟又是樂府曲名。相傳西漢時司馬相如對卓文君愛情不專後,卓文君作《白頭吟》以自傷。其詩云:“淒淒重淒淒,嫁娶不須啼,願得一心人,白頭不相離。”(見《西京雜記》)這裡,詩人巧妙地運用了這一典故,進一步比喻執政者辜負了詩人對國家一片忠有之忱。“白頭吟”三字於此起了雙關的作用,比原意更深入一層。十字之中,什麼悲呀愁呀這一類明點的字眼一個不用,意在言外,充分顯示了詩的含蓄之美。 接下來五六兩句,純用“比”體。兩句中無一字不在說蟬,也無一字不在說自己。“露重”“風多”比喻環境的壓力,“飛難進”比喻政治上的不得意,“響易沉”比喻言論上的受壓制。蟬如此,詩人也如此,物我在這裡打成一片,融混而不可分了。詠物詩寫到如此境界,才算是“寄託遙深”。 詩人在寫這首詩時,由於感情充沛,功力深至,故雖在將近結束之時,還是力有餘勁。第七句再接再厲,仍用比體。秋蟬高居樹上,餐風飲露,沒有人相信它不食人間煙火。這句詩人喻高潔的品性,不為時人所了解,相反地還被誣陷入獄,“無人信高潔”之語,也是對坐贓的辯白。然而正如戰國時楚屈原《離騷》中所說:“世混濁而不分兮,好蔽美而嫉妒”。在這樣的情況下,沒有一個人來替詩人雪冤。“卿須憐我我憐卿”,意謂:只有蟬能為我而高唱,也只有我能為蟬而長吟。末句用問句的方式,蟬與詩人又渾然一體了。 好詩,不但要有詩眼,以放“靈光”,而且有時須作“龍吟”,以發“仙聲”。對照楊炯的《從軍行》與杜甫《蜀相》,兩詩若無“寧為百夫長,勝作一書生”,“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這樣的“龍吟”句殿後,直抒胸臆,剖獻“詩心”,則全篇就木然無光了。此詩亦然,尾聯詩人憤情沖天,勃發“龍吟”,噴出蘊蓄許久的真情:“無人信高潔,誰為表予心”,遂脫去了前三聯罩裹詩句的“蟬身”,使人看到了作者潔純無瑕的報國誠心,這顆誠心恰如其序文所說,乃“有目斯開、不以道昏而昧其視,有翼自薄,不以俗厚而易其真。吟喬樹之微風,韻姿天縱;飲高秋之墜露,清畏人知。”不以世俗更易秉性,寧飲墜露也要保持“韻姿”。正是這裂帛一問,才使《在獄詠蟬》成為唐詩的卓犖名篇,超然於初唐諸宮體艷詩之上。 這首詩作於患難之中,感情充沛,取譬明切,用典自然,語多雙關,於詠物中寄情寓興,由物到人,由人及物,達到了物我一體的境界,是詠物詩中的名作。

    名家點評

    陸時雍《唐詩鏡》:大家語,大略意象深而物態淺。 鐘惺、譚元春《唐詩歸》:鐘云:“信高潔”三字森挺,不肯自下。 黃克纘、衛一鳳《全唐風雅》:黃云:詠蟬詩描寫最工,詞甚雅正。 周珽《唐詩選脈會通評林》:次句映帶“在獄”。三、四流水對,清利。五、六寓所思,深婉。尾“表”字應上“侵”字,“心”字應“思”字,有情。詠物詩,此與《秋雁》篇可稱絕唱。 顧安《唐律消夏錄》:五、六有多少進退維谷之意,不獨說蟬、所以結句便可直說。 黃白山《唐詩矩》:尾聯總冒格。序已將蟬賦盡,詩只帶寫己意,與諸詠物詩體格不同。語兼比興(“露重”句下)。 盧麰、王溥《聞鶴軒初盛唐近體讀本》:陳德公先生曰:三四現成恰好,轉覺增淒。第二“客思侵”三字湊韻,信陽多犯此流弊,評:“客思侵”同似湊弱,但以對起,猶可掩拙,若復散行,更成率易,此又不可不知。李白山曰:結承五六繳足,更為醒快。 施補華《峴傭說詩》:《三百篇》比興為多,唐人猶得此意。同一《詠蟬》,虞世南“居高聲自遠,非是藉秋風”,是清華人語;駱賓王“露重飛難進,風多響易沉”,是患難人語;李商隱“本以高難飽,徒勞恨費聲”,是牢騷人語。比興不同如此。 高步瀛《唐宋詩舉要》:以蟬自喻,語意沉至。

    駱賓王(約626—684後),唐代文學家。字觀光。婺州義烏(今屬浙江)人。曾任臨海丞。後隨徐敬業起兵反對武則天,作《討武瞾檄》,兵敗後不知所終,或說被殺,或說為僧。他與王勃、楊炯、盧照鄰以詩文齊名,為“初唐四傑”之一。有《駱賓王文集》。

  3. 其他人也問了

  4. 他在高宗儀鳳三年(公元678年)時,任侍御史,因上書論事得罪了武則天,遭到誣陷,以貪贓罪名下獄。 他在獄中所作的〈詠蟬〉,以充沛的感情,明確的譬喻,加上雙關語和典故的巧妙運用,寄情於詠物,達到物我一體的境界,是詠物詩中的名篇。

  5. 當年,屈居下僚十多年而剛升為侍御史的駱賓王因上疏論事觸忤武則天遭誣以貪贓罪名下獄。 聞一多 先生說,駱賓王“天生一副俠骨,專喜歡管閒事,打抱不平、殺人報仇、革命,幫痴心女子打負心漢”(《宮體詩的自贖》)。

  6. 在朝廷做官的時候,因為上書給皇帝討論事情,觸怒了武后,遭人誣陷被人用貪贓罪名下獄了。 受了不白之冤,他所生存的牢籠,牆外有幾株古槐,每次到了夕陽西下的時候。

  7. 當年,屈居下僚十多年而剛升為侍御史的駱賓王因上疏論事觸忤武後,遭誣以貪贓罪名下獄。 聞一多先生說,駱賓王「天生一副俠骨,專喜歡管閒事,打抱不平、殺人報仇、革命,幫癡心女子打負心漢」(《宮體詩的自贖》)。